农村房屋所有权认定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8 18:53:26 477 人看过

农村房屋所有权应从宅基地的申请取得及房屋建造两方面综合分析认定,即房屋所有权人必须满足两个条件:

1、是宅基地使用权人(包含在册人口)

宅基地使用权人的确定从当前农村拆迁政策看,大都以宅基地面积作为置换楼房面积的计算基数(一般为1:1的比例)。宅基地的巨大经济价值在拆迁置换中得以显现。地的价值在房产(房地一体)价值形成中占有较大比重,故此宅基地使用权人的确定十分重要且必要。

2、房屋的建造者的认定房屋建造可分为两种,一种是直接建造(出力建造),即由家庭成员利用自身技术和体力亲自建造房屋;一种是出资建造,即家庭成员出资购买材料、聘请他人建造。这两种建造方式在实际建造中可能有交叉。房屋建造者可以按照“谁出资出力建造谁所有”原则进行认定。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目前如果要进行房屋的买卖的话,必然是需要签证书面的合同的,同时如果是农村的房屋买卖还需要注意的,就必须是在本村村民之间来进行交易,否则的话签订的合同也是属于无效的状态,也就意味着双方签订的合同不受到法律保护。

一、小产权房销售能不能构成诈骗罪

是构成诈骗罪,小产权房的认定概念小产权房是相对于大产权房而言的,是指没有国家土地和建设部门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只有房屋所有权证,没有土地使用权证。是一种特殊权属状态下的房屋。根据小产权房的规模和形成原因,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一)通过房产开发商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行组织,经过其所在县级政府批准,在宅基地或农村其它集体土地上建造,并向该集体成员以外的人员特别是非农业户口人员进行销售的房屋,被民间称为乡产权房。

(二)房地产开发商和农村集体组织未取得任何批准手续,擅自在宅基地或农村其它集体土地上建造的用于分配给村民,或向该集体成员以外的人员特别是非农业户口人员进行销售的房屋。

(三)农民将自己建在宅基地上的住宅转让给该集体成员以外的人员特别是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

(四)有限产权房,指房屋所有人在购买公房中按照相关政策以标准价购买的住房或建房过程中得到了政府或单位的补贴,房屋所有人享有完全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有限的处分权、收益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8日 12: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农村房屋所有权相关文章
  • 农村房屋确权危房如何认定
    一、农村房屋确权危房如何认定农村房屋危房鉴定标准如下:1.地基出现倾斜、裂缝,且存在继续发展的情况;2.地基由于老化、择断,而出现结构扭曲、位移;3.农村房屋柱子出现裂缝,保护层脱离,且主筋出现外露;4.柱子、墙体出现了倾斜,并且超过高度的百分之一。二、农村危房申报实施流程1.农户申请。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审批表》,并提供户籍和身份证明、房屋改造前照片等材料。2.村组评议。村(居)委会接到申请后,召开群众大会进行评议,决定是否纳入政策补助,并将评议结果予以公示。3.乡镇审核。乡镇人民政府接到村(居)委会的申报材料后,进行农户身份认定(特殊困难群众)和重复筛选,并组织人员入户核查。4.施工建设。经乡镇村建、国土、林业等站所联合选址、审批后进行建房,做到“三避让”,乡镇人民政府在房屋建设过程中要做好质量安全监管和技术指导等工作,加快农房建设进度,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住
    2024-01-24
    156人看过
  • 农村房屋能否确认为城市户口所有权?
    宅基地是属于农村集体土地,宅基地只能由本村的村民拥有,所以村民转为城市户口外,丧失村集体成员资格,对宅基地不能确权。依据我国现行相关土地管理法律的规定,农民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农村户口可以继承城市户口宅基地吗城市户口是不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但能继承农村房屋。宅基地归属于国家所有,是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子当事人可以继承。根据法律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
    2023-07-11
    429人看过
  • 农村房屋买卖所有权的内容是什么
    农村房屋买卖所有权的内容从当前农村拆迁政策看,大都以宅基地面积作为置换楼房面积的计算基数(一般为1:1的比例),。宅基地的巨大经济价值在拆迁置换中得以显现。地的价值在房产(房地一体)价值形成中占有较大比重,故此宅基地使用权人的确定十分重要且必要。(一)在册人口的认定。在册人口是指宅基地申请审批时该家庭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户籍的成员。由于农村宅基地属村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在分配上存在着排他性和福利性,即宅基地使用权只能分配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使用。但在分配方式上,又有其特定规则。《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因此,宅基地以户的名义取得,属家庭共有,并主要根据家庭成员数确定使用面积。各集体经济组织在家庭申请用地时,会对其常住家庭在册人口进行核定,然后分配特定面积。虽然宅基地使用证上登记的使用权人只有一人,但宅基地
    2023-05-04
    196人看过
  • 确认农村危房所有权归属
    倒塌的农村房屋可以申请确权,农村房屋倒塌后,利害关系人可以提供宅基地使用证明、村委会证明等材料,申请房屋确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所以倒塌农村房屋可以申请确权的,利害关系人可以提供相关材料,向土地管理部门或者人民法院申请确权。农村危房改造申请书怎么写xx村民委员会:xx乡人民政府:我系xx乡xx村xx屯农民,全家(几)人,现有泥砖房x间,约xx平方米,其中一间厨房,一间房间.自建房至今,已有x年,加上年久失修及连续几年遭遇风雨自然灾害。自(年份)年起,房屋出现了许多裂缝,房顶上的瓦片经常出现漏水现象。目前房屋已经摇摇欲坠,墙体开裂、倾斜、梁柱霉烂脱节、房顶透亮,瓦片脱落,险象环生,已经成了危房,不能住人了,危及全家生命安全。所以想我是多么想把我家的住房改造一下,可以让我的家人住进比较安心的房子,不必要每天担心房子倒塌的问题。我全家(你还可以把自己家里的
    2023-07-02
    291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房屋产权人的认定
    建房人出钱购买建房物料、聘请他人建房;建房人完全靠自身技术亲力亲为地建造房屋,就享有房屋所有权。即使后面户口已经迁出,但房屋的权属仍属于建房人。宅基地遵循“一户一宅”原则,且面积不得超过规定标准。在申请宅基地时,集体经济组织会对农户的家庭成员进行核定,根据成员数确定使用面积,并将审核通过拥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户籍的成员登记在册,记录在用地审批表中。凡登记在册的成员共同享有宅基地使用权,一般情况下共有房屋所有权。一、房屋拆迁出嫁的女儿有份吗出嫁的女儿拆迁有房子分吗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如果女儿户口没有迁出,仍是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分到。如果女儿户口已迁走,那么房屋拆迁就没女儿的份了。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经建设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
    2023-06-28
    401人看过
  • 农村房屋与城镇房屋所有权有何不同?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43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此条规定可以看出国家对国有土地使用,就使用主体来讲没有特别的限制,法律对房屋所有者的身份也没有特别限制,因此可以这样认为,任何人都有可能成为城镇房屋所有权的主体,就是说,每一个人都有可能成为城镇房屋所有权人。由于农民是依赖土地生存和发展的,为了固定各村集体之间的利益,避免人口不合理流动,一个村集体不允许这个集体之外的人使用本集体的土地,可见国家法律对农村土地是有限定性保护的。对农村土地,我国土地管理法第43条规定:农民可以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构建住宅或者兴办乡镇企业。此条强调了农民可以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建筑房屋,法律没有规定村民可以使用其他集体经济组织土地建房的规定。可见国家将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房屋的主体限制在本集体的成员。我国在农村实行的是集体土地所有制,这个集体的概念一般限制在具有
    2023-06-23
    498人看过
  • 怎么判断农村房屋所有权协议是否有效?
    虽然农村房屋可以买卖,但是,不是所有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都是合法有效的。因为农村房屋买卖合同主体不同,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也大有不同。因此,在适用法律认定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时也会得出不同的结论。一、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条件:1、买房人主体资格合法农村房屋所依存的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成员所有,因此购房人必须是该村民集体成员。城市居民不具备购买农村房屋的主体资格。2、卖房人的主体资格合格卖房人必须对自己所有的财产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对于共同共有的人员来说,其中的共有人单方面处分房屋的,如果取得房屋的人支付了合理的对价,那么买卖是成立的,其它共有人可以向卖房人主张权利,但不得以未取得其同意而主张合同无效。3、买房人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已有宅基地的村民不得再申请宅基地。如果买房人不符合上述条件,以买卖形式变相的占有更多的宅基地,这样的买卖得不到法律的
    2023-02-20
    120人看过
  • 农村房屋未过户所有权归谁
    还是属于原房主的,因为签订合同时债权行为,过户是物权行为,对于房屋等不动产是登记转移所有权。未过户就还是归原房主。农村房屋具有特殊性,根据房随地走原则,卖房的同时宅基地使用权也会发生转移,所以规定只能卖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出卖人不得再申请批准新的宅基地。《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
    2023-04-15
    193人看过
  • 农村房屋所有权属于户主吗
    一、农村房屋所有权属于户主吗农村房子一般属于户主和家庭成员共同共有。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第三百六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二、房屋产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一样吗房屋产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之间有所差异。房屋产权证的权利效力较之房屋所有权证的效力更大一些,房屋产权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可以证明房屋和土地使用权的归属情况;而房屋所有权证只能证明房屋的所有权。由于我国各地行政管理体制的差异,有些地区的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会统一开据《房屋产权证书》;但在有些地区的管理模式是由房产管理部门发房屋所有权证,由土地管理
    2022-04-21
    205人看过
  • 农村房屋所有权登记子女还是父母的
    一、农村房屋所有权登记子女还是父母的农村房屋所有权登记子女还是父母的,由当事人自行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发证,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登记发证办法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制定。二、农村房屋所有权纠纷的诉讼时效农村房屋所有权纠纷的诉讼时效是3年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
    2023-10-10
    238人看过
  • 国有土地的房屋能否确权,农村房屋确权流程是怎样的
    一、国有土地的房屋能否确权国有土地是的房屋,如果就房屋所有权产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房屋确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纠纷解决方式】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第二百三十四条【物权确认请求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二、农村房屋确权流程是怎样的1、农村房屋所有人,领取由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要符合一户一宅的原则。2、当地村委会或者镇政府出具的农村房屋宅基地的相关证明,比如宅基地的审批手续,房屋的规划许可证等手续。3、国土部门对农民自有的宅基地范围、界线、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对农民的宅基地界定位置。4、组织宅基地周边相邻地块的农民一起去现场指认各自界限,并且在双方都认可的界限、界址点共同签名盖
    2024-02-07
    215人看过
  • 怎样办理农村房屋确权
    法律综合知识
    1、房屋征收拆迁部门对房屋进行征收拆迁时,会对房屋进行调查,在调查阶段可以对房屋进行确权,向征收部门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材料。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2、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按规定,进行拆迁补偿时,被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要给予补偿。并且,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即违法建筑,将不予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
    2024-05-18
    438人看过
  • 农村房屋确权所需材料
    1、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是合法用地的相关文件;2、乡政部门下发的符合城乡建设发展规划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建设工程规划定点;4、房屋坐落平面图;5、房屋产权登记申请审批书;一、农村宅基地申请流程及审批程序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村民委员会应将申请宅基地户主名单、占地面积、位置等张榜公布,听取群众意见,经审核同意后再张榜公布上报户主名单,由申请人填写(农村宅基地申请表)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1)申请。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2)现场勘查。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并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3
    2023-06-21
    239人看过
  • 农村无产权房屋能否确权,没有确权的房屋会怎样
    一、农村无产权房屋能否确权1.是否能确权要看房子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建设的,如果符合应该能补办相关证件,如果不符合,就要去当地相关部门了解情况。2.无证农房不一定是违章建筑。3.农村房屋一般需要有三个证件,一个是本次农村土地确权后新发的宅基地使用权证书,一个是当地政府规划建设部门发的规划许可、用地许可、施工许可,第三个是部分试点地区农房确权发的房产证(即不动产统一登记证)。4.为了能够更好的享受到城里的入学教育和医疗服务等公共资源,很多人都会选择搬迁到城镇里去生活,并在城镇购置房屋,把户口转为城镇户口,在转户口之前,在农村的原本拥有的房屋仍然存在的,是可以按照要求确权的。二、没有确权的房屋会怎样1.没有农村房屋产权证:没有确权的房屋,意味着无法进行不动产备案,这样是无法申办农村房屋产权证的,也就是没有房产证。2.不能进行抵押贷款:房屋之所以要进行确权,其主要目的是让村民具备房屋与土地的有关产权
    2024-01-20
    301人看过
换一批
#农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农村房屋所有权是以农村房屋为标志物,所有权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独占性地享有对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并且可排除他人干涉。农村房屋所有权归属主要从宅基地使用权归谁所有、由谁建造等方面进行确定。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 更多>

    • 怎么认定农村房屋土地所有权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14
      对于已经确权的房屋,房屋所有权属于权属登记证书上记载的人,这是没有异议的。 对于没有确权的房屋: 1、如果拥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证,则可以认定对房屋享有所有权; 2、持有出资建房的相关证明,可以认定对房屋享有所有权; 3、通过买卖取得的房屋,能够提供相关的买卖协议,可以认定对房屋享有所有权; 4、通过赠与、继承等方式取得的房屋,能够提供赠与或者继承的有关材料,可以认定对房屋享有所有权。
    • 农村房产怎样才能认定所有权?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29
      1、农村房屋一般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农村集体土地上所建造的建筑物,是一种重要而普遍的财产形式。农村房屋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一是房屋所有人一般是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二是房屋的依赖性。所有的房屋作为不动产,具有一个共性,即都依赖于土地而存在,失去土地,则成为空中楼阁,不复存在。那么此类房屋有的进行过确权。 2、对于已经确权的房屋,房屋所有权属于权属登记证书上记载的人,这是没有异议的。 对于
    • 如何认定农村房产所有权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6-13
      现在很多农村地区面临征地拆迁的问题,从而引发很多农村房屋产权之争。那么农村房产所有权如何界定呢。 农村房产所有权如何界定: 农村房屋一般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农村集体土地上所建造的建筑物,是一种重要而普遍的财产形式。农村房屋具有以下几个特征:一是房屋所有人一般是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二是房屋的依赖性。所有的房屋作为不动产,具有一个共性,即都依赖于土地而存在,失去土地,则成为空中楼阁,不复存在
    • 农村土地所有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
      福建在线咨询 2021-04-10
      在我国,农村的土地所有权和农民的房屋所有权属于不同的主体。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因此可以说,农村中土地除部分为国家所有外,主要归集体所有。而房屋归农民自己所有,属于农民私人财产。此外,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
    • 农村房屋产权的认定问题
      安徽在线咨询 2024-11-21
      根据下列规则确定不动产物权的归属: 一、最直接确认不动产所有权的方法是依据登记记载。通过登记将不动产物权的设立、转移、变更的情况向公众公开,使公众了解某项不动产上所形成的物权状态。登记制度对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保护交易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的作用在于确定物权的归属,解决物权的冲突和保护交易安全。 二、区分登记的效力与合同的效力,不能机械地理解登记在所有权转移过程中的效力。实践中,很多人常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