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根据其成立是否需要实际交付实物为标准分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8 16:43:03 80 人看过

合同根据其成立是否需要实际交付实物为标准可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

合同的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合同盖公章和合同章的区别如下:

1、首先,使用范围不同。公章适用范围广,覆盖合同章。合同章只能在合同上用;

2、其次,执章人不同。公章由法定代表人管理,合同章由法人和专门的合同人员保管;

3、接着是管理部门不同。合同章的管理部门是法律部门,公章的则是公司的综合管理部门;

4、然后是权力和确认力不同。公章具有最高的效力,合同章只能在签约的范围内代表单位。

合同成立是否等于合同生效

合同的成立不等于合同的生效,具体如下:

1、合同自成立以来依法生效,但有些合同的生效法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

2、虽然此时合同已经成立,但没有生效,如有效条件或有期限的合同。

一些已成立的合同因法定无效而被认定为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办理。未办理审批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审批等义务条款及相关条款的效力。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反义务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4: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生效相关文章
  • 标的物的实际交付地是否具备合同履行地的条件?
    标的物的实际交付地可以认定为合同履行地。确定买卖合同履行地点,应当采取以下原则:1、双方在合同中另有约定的交货地点,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2、双方在合同中对交付货物的地点没有约定,但依法可以确定的,以法律确定的交付地点为合同履行地;3、买卖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点;4、根据上述方法,买卖合同卖合同履行地点的支付货币的,应当在接受货币的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房地产的,应当在房地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应当在履行义务的一方所在地履行。买卖合同履行地应该如何确认(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二)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但在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
    2023-07-02
    107人看过
  • 不以标的物的交付为成立要件的合同是什么合同
    不以合同标的物交付为成立要件的合同是属于诺成合同,诺成合同是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主要区别:(一)二者成立的要件不同诺成合同以合意为成立要件,实践合同以合意和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义务为成立要件。诺成合同自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而实践合同则除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才能成立和生效。因此,在诺成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是当事人的合同义务,违反该义务便产生违约责任;而在实践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只是先合同义务,违反该义务不产生违约责任,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二)两者成立与生效的时间是不同的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达成合意)时起合同即告成立;而实践合同则在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后,还必须在当事人交付标的物以后,合同才能成立。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确定,通常应根据法律的规定及交易而定。例如,根据传统民法,买卖租
    2023-04-21
    137人看过
  • 以实际行为变更物流合同应形成证据链
    □北京市中银北京某工艺品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企业”)与宁波某物流中心(以下简称“乙企业”)一直存在仓储保管合同关系。2008年1月,双方签订的一份《仓储保管合同》约定:储存物品名称为进口棉花,储存量为全年,储存场所为乙企业下属仓库,货物的出库条件是乙企业仓库需根据甲企业的提货单正本放货,双方还约定了收费标准以及结算方式等等其他事项。2008年9月18日,甲企业代理丙企业进口美产棉净重496吨,并将该批货物存放于合同所约定之乙企业仓库,乙企业在甲企业制作的入库通知单上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甲企业也在乙企业的入库手续上加盖了其公司的长扁形印章并由其业务员马某签名确认。2008年9月24日,马某将其制作的三处加盖甲企业长扁形印章的编号为0001945提货单传真给乙企业,并由马某手写说明由丙企业提取美产棉80吨,同时注明正本件后补。乙企业收到该传真后即将相应货物出库交付给丙企业。同年10月,乙
    2023-06-07
    191人看过
  • 物品租赁合同是否以交付为成立要件
    物品租赁合同并不是以物品交付为成立的前提条件,租赁双方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合同成立,但物品未交付的,租赁合同未生效。《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第五百零二条【合同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
    2023-06-15
    370人看过
  • 物品租赁合同是否以交付为成立要件?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物品交付为物品租赁合同的成立要件,双方对此要件提前在合同中进行约定即可。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以签字或盖章为成立要件,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时合同成立生效或符合当事人所约定的生效条件时合同成立生效。一、租房合同未签字时合同是否有效租房合同未签字时合同无效,未签字但已盖章的租房合同有效。租房合同是明确租赁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时合同成立生效或符合当事人所约定的生效条件时合同成立生效,签字与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二、销售合同有效期是指什么合同的有效期就是指合同从生效到合同效力终止的这段时间,以合同生效和合同终止为主要的两个结点,根据不同的生效时间和终止时间,合同的有效期也不一样。一般来讲,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生效的时间,一般认为是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
    2023-03-04
    214人看过
  • 物品租赁合同是否以交付为成立要件
    物品租赁合同可以以交付为成立要件,双方对此要件提前在合同中进行约定即可。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以签字或盖章为成立要件,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时合同成立生效或符合当事人所约定的生效条件时合同成立生效。一、合同生效的形式要件与实质要件分别是什么一、合同生效的形式要件: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自批准、登记时生效。3、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的,以约定为准。二、合同生效的实质要件:1、行为人在缔约时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二、协议签署有效期1、合同生效时间一般来讲,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生效的时间,一般认为是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
    2023-03-26
    451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开始产生以国家强制力保障的法律约束力,即合同发生法律效力。此处所说的法律效力并不是指合同能够像法律那样产生约束力。合同本身并不是法律,而只是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因此不可能具有法律一样的效力。合同的效力主要体现在对当... 更多>

    #合同生效
    相关咨询
    • 部分实际履行合同是否成立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13
      分两种情况: 1、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2、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
    • 分项实际履行合同是否成立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6-03
      分两种情况: 1、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2、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
    • 房屋实际交付以什么为准?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27
      实际交付之日是指商品房符合交付条件之后(包括取得竣工验收文件、房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经开发商通知,业主验房后同意收楼,并且签收钥匙。实际交付通常以签收钥匙为准。如果业主认为不符合交付条件,可以拒收。就延迟交楼期间,就是违约(逾期交付)。你可以立即起诉,请求履行合同、支付违约金。 房屋交付,从实体上讲的实物移交和法律上的移交。法律上的移交,必须具备法定条件办理相应手续。没有备案表,就是“法律不能”
    • 房屋实际交付以什么为准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4-19
      实际交付之日是指商品房符合交付条件之后(包括取得竣工验收文件、房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经开发商通知,业主验房后同意收楼,并且签收钥匙。实际交付通常以签收钥匙为准。如果业主认为不符合交付条件,可以拒收。就延迟交楼期间,就是违约(逾期交付)。你可以立即起诉,请求履行合同、支付违约金。 房屋交付,从实体上讲的实物移交和法律上的移交。法律上的移交,必须具备法定条件办理相应手续。没有备案表,就是“法律不能”
    • 遗忘物公安立案与否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6-11
      物品丢失要及时报警,公安机关经过审查确定是否立案,当事人对不立案有异议的可提起行政复议。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范围是:明确是公安机关管辖的、需要被追究责任的案件。由于个人的疏忽遗失财物与盗窃、抢劫等刑事案件有本质区别,根据规定,警方通常都不予立案。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