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秉志(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以下简称赵):在上期话题中,我们谈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问题。特殊防卫权实际上也是必要限度中的问题,不过立法对它作了单独、专门的规定,所以它的内容也就值得专门地讨论。
肖中华(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研究员,法学博士,以下简称肖):记得在新刑法颁行后,学界对于特殊防卫权的立法内容曾一度赞誉,但后来也有学者,对这一立法内容进行了理性的分析,认为它在某种程度上有导致公民防卫权滥用的危险。
赵:是的。刑法设立特殊防卫权的初衷,无非是加大对公民正当防卫权利保护的力度,并有效地警戒和震慑实施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犯罪的犯罪分子。但是,现在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的人,采取防卫造成其伤亡后果的,一律属于正当防卫而没有刑事责任。这样一种规范,在司法实践中运用起来难免会游离立法原意。不仅司法人员会误认为这种情况下没有防卫限度可言,而且某些防卫人可能利用这一条文实施所谓的无限度防卫,人为地置不法侵害人于死地,这近乎放纵新的犯罪。
肖:对于严重的暴力犯罪,国家的刑罚也未必对犯罪人均处以死刑,为何在面对暴力犯罪时,防卫人却拥有如此生杀予夺的权力?看来这种危险是立法者始料不及的。所以,从实务的角度考虑,对于这项规定的适用,务必要注意立足于实践的需要,并在准确把握立法精神的前提下对其作合理的限制解释。
赵:关键必须解决的,就是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的犯罪范围。该款把特殊防卫的起因条件规定为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从该规定可以看出,特殊防卫权的适用,有两点可以肯定:一是犯罪必须是正在进行的;二是这些犯罪必须是暴力犯罪,且是严重危及到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对于这两点,应该没有什么争论和分歧。
肖:行凶并非一个法律术语。从字面上理解,它的含义十分宽泛,所以对这个词应联系上下文加以限制。在我看来,行凶首先是构成犯罪的行为;其次,它也应当是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否则,把没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没有构成犯罪的一般意义上的行凶行为也看做是法律规定的行凶,与特殊防卫权的立法精神不符。
赵:我想补充的是,行凶可以是主观故意不确定的伤人或杀人,这与其后规定的杀人并不矛盾。另外,行凶多数情况下是持凶器的,但不能绝对化。因为杀人都可以徒手实施,行凶当然也可以是没有携带凶器的。
肖:关于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的杀人、强奸、绑架的含义,从我了解的情况看,司法实践和理论上均有人主张应当是指三种具体的罪名,但我认为这种主张和做法没有法律依据,也不利于公民防卫权的合理行使。比如,强迫妇女卖淫者以强奸的手段迫使妇女卖淫,强奸行为就不是独立罪名,但不能因为这里的强奸不能独立为罪就否定对其可以实行防卫,恰恰相反,对于这种强奸行为,同样可以实行特殊防卫。
赵:最不好把握的,当是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的含义。从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出发,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范围的理解,关键是要准确、合理地界定人身安全的范围。对于这里的人身安全,目前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分歧较大。有的人认为,人身安全包括生命、健康、自由、性、名誉等的安全;有的人则认为,人身安全应指生命、健康、行动自由或性自由的安全;还有的人认为,人身安全仅指生命、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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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防卫也可称为无限制防卫、特别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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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卫过当适用的特殊原则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3-10总的原则要有利于提倡公民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从宽处罚原则,刑法规定对防卫过当者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即从宽处罚; 十八周岁以下防卫过当者双重减免原则,十八周岁以下防卫过当者,是特殊防卫过当主体。一般性和特殊性相结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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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的正当防卫的说明山西在线咨询 2021-12-05特殊防卫是指公民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实施的正当防卫行为。特殊正当防卫的注意事项如下:1。特殊正当防卫不适用于非暴力犯罪和作为一般违法行为的暴力行为。2、条文中的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主要是暴力犯罪的列举,其中杀人仅限于故意杀人。刑法规定的转型杀人、抢劫是否可以进行特殊正当防卫,要具体分析,关键在于是否严重危及人身安全,不能以其行为最终成立的罪名为标准得出结论。3、犯罪:指杀人与重伤界限不清的暴力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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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正当防卫的正确方式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101、特殊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只能是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一般正当防卫所针对的是需要防卫的任何犯罪与其他一般违法行为(以需要防卫为前提)。因此,只有保护人身安全时,才可能属于特殊正当防卫;保护其他法益时,不得进行特殊正当防卫。 2、特殊正当防卫没有必要限度,因而不存在防卫过当;一般正当防卫具有必要限度,因而存在防卫过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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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特殊防卫,如何防卫特殊防卫西藏在线咨询 2021-12-21对正在进行谋杀、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非法侵权人伤亡的,不得过度防卫,不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