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权房子是否算作个人房屋产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21:05:05 348 人看过

使用权房子不算名下有房产。使用权房子一般只租赁房屋或者公租房。使用权房房,是指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公房是相对于所有权属于个人的私有住房而言的,一般个人只有承租权而没有所有权。公房使用者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公有房屋享有的占有、使用、部分收益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

有土地使用权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子能买吗

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只有进行发证登记并且两者权利主体一致,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购买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的房子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当事人必须提供房产证、土地证和契税证,否则无法过户。因此,人们购买的房屋如果有房产证而没有土地证,过户肯定遭拒。如果办理不了过户手续,那买方也无法落户,这些都是购房者要面临的现实问题。

根据法律规定,农村房屋的买卖必然涉及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由于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只有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才可申请使用,因此这类房产有房产证无土地证,且不允许转让。即使将这类无土地证的房产买下,但其与卖主之间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如今,各个地段的房屋升值较快,如果购买这种没有土地证的房产,其日后的权益很难得到保障,因此尽量不要购买此类房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8日 00: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屋买卖协议相关文章
  • 房屋使用权是什么,房屋使用权可以转让吗
    一、房屋使用权是什么房屋的使用权是对房屋的实际利用权力,通过一定法律契约,非房屋所有权人也可获得房屋的使用权。房屋使用权如果上市交易房价比所有权房屋便宜很多,虽然没有产权证,但房屋使用权为房管局所有,与房屋使用权的使用人是长期租赁关系,产权单位不能任意解除租赁关系,不能随便收回房屋,即使收回也会对使用权人进行补偿。二、房屋使用权可以转让吗房屋使用权可以转让。列入可出售范围内的公房,主要是独用成套公房,不可以进行承租权的转让和交换,但可同步进行政策购房和上市交易。公房承租权的转让和交换应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由受让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并与出租人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公房的转让和交换应当事先征得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同意。另外,下列公有居住房屋不得进行承租权的转让和交换:1.整幢独用的花园住宅;2.属部队、宗教团体所有的或者在学校校园内的;3.产权不明晰的;4.承租人拖欠租金尚未结清
    2023-05-22
    195人看过
  • 如何办理房屋使用权转产权房
    如何将使用权房转为产权房,应按有关规定和公房购买程序办理。1。购买公有住房的购房人(以下简称购房人)应当向出售公有住房的单位办理认购手续,取得统一的购房表数据。购房前要达成共识,确定购房人、职级、工龄,签订《职工家庭购买公房协议书》,由单位出具工龄证明和职级证明。销售单位根据买方提供的文字资料及相关政策法规,经审批后将相关信息输入计算机,计算出采购价格及相关费用。买受人确认并选择付款方式后,售房单位与买受人签订公房买卖合同,买受人支付定金。4。买受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持购买公有住房的付款凭证和现金到售房单位开户银行付款。5。付款后,售房单位将向购房人开具公房销售专用票据。凭以上信息,买卖双方可直接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证。产权:个人是财产的所有人,也是财产的合法所有人。他有权处分财产,包括出售、出租、转让和继承。用益物权房一般建在划拨的国有土地上,且多为房改房。使用权房不是完全产权
    2023-05-02
    217人看过
  • 使用权房子可以办产权房吗
    一、使用权房子可以办产权房吗1.需要明确的是,使用权房与产权房在性质上存在根本区别。(1)使用权房通常指的是居民仅享有房屋的使用权,而不具备完整的产权,这类房屋往往属于公有住房或某些特殊性质的房屋。(2)产权房则是指购房者拥有完整的房屋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2.在实际操作中,使用权房转为产权房的可能性及流程因地区政策、房屋性质及具体条件而异。(1)一般而言,如果使用权房符合当地政策规定的转产权条件,且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程序,是有可能转为产权房的。(2)但这一过程可能涉及复杂的手续和费用,且并非所有使用权房都能成功转为产权房。因此,对于使用权房是否可以办产权房的问题,没有固定答案,建议咨询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和指导。二、如何确认房屋产权状况确认房屋产权状况是购房过程中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以下是一些确认房屋产权状况的方法:1
    2024-08-10
    218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是否属于房屋产权的一部分
    关于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之间的关系,我想在此做出详细的解释。众所周知,房屋是建立于土地之上的,因此可以说房屋的产权中包含了土地的使用权。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土地使用权并非无期限的,它遵循着相关法规有着明确的年限规定,通常分别是40年、50年或者70年不等。接下来让我们来展望房屋产权的概念。房屋产权,即是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房产所有人所享有的权利。这个权利,其实就是房屋的各种权益的总和。换言之,房屋的所有权人对于他们拥有的房产,具有占有、使用、收益以及处分的全部权利。简单来说,房屋产权主要由两个要素构成:一个是房屋的所有权;另外一个则是涉及到土地方面的使用权。至于房屋所有权的期限,根据相关法规,其尺度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上,则根据不同的情况会有40年、50年或者70年等多种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四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定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
    2024-07-29
    279人看过
  • 房屋所有权人对房屋所占的土地是否也享有使用权?
    两个月前,我与黄某签订合同,约定黄某将他所有的房屋(共八间,有两间倒塌)以2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我。合同签订后,我们双方一同到房管局办理了过户手续,并按规定交纳了各种费用。一个月前,黄某的小舅子刘某欲在倒塌的两间房屋处建房,我与之理论。但刘某辩称,买房不是买地,我只是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并没有取得房屋所占地的使用权。还声称,他已经经过他姐姐与姐夫的同意,在倒塌房屋的宅基地上新建两间瓦房。我打电话询问黄某,黄某也说当初卖房时在合同中仅约定买卖房屋,根本没有涉及宅基地的问题,以此主张自己仍享有倒塌房屋处宅基地的使用权。请问:我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后,是否也就取得了房屋所占宅基地的使用权呢?我是否有权制止刘某建房?(咨询者:牛先生)律师专线解答牛先生,可以明确告诉您的是:您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时,已经实际取得了该房屋所占宅基地的使用权,您有权阻止刘某在您享有使用权的土地上建房。房地产转让的基本特征是权属的
    2023-06-11
    201人看过
  • 能否将房屋使用权赠与他人?
    房屋使用权原则上是可以依法转让的。但是如果是租用别人的房屋或者借用他人的房屋从而获取的房屋使用权,租用、借用的房屋使用权是不可以转让的。还有公共住房的房屋使用权也是不可以转让的,但是可以将公房放到市场上进行转让买卖。共有的房屋不可以单方面将房屋使用权转让,需要征得共有人的同意,同时还要再签订租赁主体变更的协议。房屋使用权和所有权的区别是什么房屋使用权和所有权的区别有3个,分别如下:1、含义不同,房屋的所有权是指对房屋全面支配的权利,房屋的使用权是指对房屋拥有的利用及有限占有权;2、权限不同,所有权是对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使用权不能出售,抵押,赠与,继承等;3、时限不同,房屋产权的使用权有时间限制,而房屋所有权属于私人财产权的一种,使用时间是永久性的。由于买卖的只是房屋的使用权,双方存在的只是租赁关系,所以如果购买使用权后想再上市交易的话,需先将该房屋按照成
    2023-07-01
    169人看过
  • 民法典房屋使用权是否属于物权
    一、民法典房屋使用权是否属于物权民法典规定,所有权是物权的一种,所以房屋所有权不包括物权,而房屋物权包括所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物权的定义及类型】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的定义】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二、房屋所有权人的权利所有权,是最主要也是最重要的物权。房屋所有权人对其拥有的房屋有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并有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占有权,就是对房屋实际上的控制和支配。如房屋所有权人可以自己来控制和支配这一房屋,也可以按照自己的
    2023-04-13
    164人看过
  • 个人产权房、有限产权房、单位产权房、使用权房之间有哪些区别
    个人产权房、有限产权房、单位产权房、使用权房对于买房族来说,买房可是件大事情,因为涉及的金钱比较大,稍有不慎就会造成很大的金钱损失,尤其是刚刚接触买房一族的人群来说就应该了解一些房产方面的名词,本篇就简要说一下以上名词的定义!个人产权房,是指公民个人对其所有的房屋具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可以直接进入房产交易市场交易,在社会上俗称为“私房”。有限产权房,是在我国房改进行改革过程中出现的一种过渡性的房产,基本质上仍属于“私房”,但在权利上受到一定的限制,在占有、使用和收益等权利上与私房无多大差别,主要是在处分权上,由于房主在买房或建房过程中得到政府或企业的补贴,因此有限产权房不能直接上市,只有在办理相关手续和补缴土地使用费等后才允许交易。目前的安居房、平价房、已出售公房以及原联建公助、自建公助的房屋即属此列。单位产权房又称系统产权房,是单位自建或参加联建,并自己使用(或分配给本系统职
    2023-05-08
    100人看过
  • 小产权房房屋使用权合同有效吗
    一、小产权房房屋使用权合同有效吗签订小产权房屋使用合同,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二、买小产权房能办理房产证吗首先,当前的规定是,买小产权房不能办理房产证。因为小产权房是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的房屋,因为不用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所以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颁发,而是由其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不是普遍意义上的产权证。所以,想要贷款买房,或是获取房屋所有权的,将受到房产证的限制。其次,买到小产权房后,可以居住但不可以转让。因为买方不能办理房产证,无法获得房屋所有权,所以不能进行转让。不过,买到小产权房后,可以获得使用权,所以一般居住是
    2023-06-17
    403人看过
  • 房屋使用权是否可以无形资产入股
    房屋使用权不能用于出资,只有房屋所有权才能出资。以房屋所有权出资的,要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并且将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公司名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出资方式】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八条【出资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一、以知识产权出资的要求1、对于知识产权出资的审查与核准一般侧重于
    2023-02-25
    151人看过
  • 宅基地使用权被收回是否会影响房屋产权?
    有以下情况之一,宅基地使用权在经过政府批准后将会被收回:1、为集体利益而建设公共设施或公益事业,需要征用宅基地的;2、使用权人擅自将宅基地转让给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或私自改变宅基地的法定用途;3、因撤销、迁移等情况不再使用宅基地的;4、宅基地上的房子在主人去世后一直无人继承。村委会收回宅基地使用权的条件是什么?下列情形之一的,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注销其土地使用权证或有关批准文件,由村集体收回宅基地使用权:(一)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满二年未动工兴建的(特殊情况除外)。(二)报批宅基地时向村集体承诺建新拆旧而又不自行拆除旧房的原宅基地的。(三)经批准实施旧村改造或下山移民的村,已迁入新居(村)居住的原宅基地的。(四)骗取批准或非法转让宅基地的。(五)其他应收回宅基地使用权情形的。《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一)
    2023-07-01
    347人看过
  • 房屋使用权是否可合法转让?
    房屋使用权转让是否合法要根据房屋的具体情况来判断。具体情况如下:1、如果房屋不属于未列入可出售范围内的公房,那么房屋使用权的转让是合法的;2、但如果房屋是列入可出售范围内的公房,主要是独用成套公房,那么进行房屋使用权转让就是不合法的。一、房屋使用权和所有权的区别如下:1、含义不同。房屋的所有权是指对房屋全面支配的权利。房屋的使用权是指对房屋拥有的利用及有限占有权。通过房屋租赁或借用实现的是房屋的使用权;2、权限不同。所有权是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房屋的使用权不能出售,抵押,赠与,继承等,它包含在房屋的所有权之中,是房屋所有权四项权能基本之一;3、时限不同。房屋产权的使用权有时间限制,而房屋所有权属于私人财产权的一种,使用时间是永久性的。二、房屋使用权的年限到了后的处理如下:1、可以续期,需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不可续期,土地使用权收回,对土地上建
    2023-07-01
    63人看过
  • 继承使用权房屋是否有限制?
    被继承人生前只有使用权的房子不能直接发生继承。被继承人生前拥有房屋的产权,死后按照遗产处理,可以发生继承。而对于共有使用权的房子,仅对该使用权人适用,而不能发生继承。但使用人权按照政策将有使用权的房子购买,则可以发生继承。当然,使用权人的近亲属可以与有关单位协商,进行承租人变更。只有购房合同的房子可以交易吗只有购房合同的房子,可以交易,但是会带来风险,因为没有房产证可能会出现一房多买的情况,但是现在买卖这种房子的情况也比较多。如果知根知底,按程序进行也没有太大的问题,我周围也有朋友买卖过这样的房子,只要按程序进行就好。就是要到开发商那里办理合同的变更手续,变成你和开发商的买房合同。当然还有几点需要注意的:1、如果你是全款买,卖房的也是全款买的房子,这样的话可以在开发商哪里变更一下合同,将来让开发商到房地部门出你的房本。2、如果你是全款买,卖房的是贷款买的话,就需要他提前还清贷款,然后在开发
    2023-07-08
    436人看过
  • 房屋产权证和房屋使用证的意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房屋的两证是指购房者在验收房屋后,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所必须的,两证分别是:1、房屋所有权证,该证是收到法律的保护,是由国家统一颁发的购房者对房屋所有权的重要凭证;2、土地所有权证,该证有集体土地的所有权证、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三种。房屋两证合一后需要更换吗按照规定:手里已经有房产证和土地证的,现有各类证书继续有效,即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旧证、新证同时具有法律效力。新购买房屋,申请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手续的市民,将逐步换发新的不动产权证。就是说,以前的房产证和土地证继续有效,并不需要更换,如果今后发生房屋变更、转让等新情况时,再行换领新证。《土地管理法》规定,房屋两证是:1、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在法律上是受到保护的,是业主对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统一由国家的房产部门发放。但获取房屋所有权证,业主必须提供相关的材
    2023-06-30
    162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屋买卖协议是指买卖双方就房屋的交易、价格、支付方式、交付时间、违约责任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的书面协议。 房屋买卖协议是房屋交易的重要法律文件,对买卖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具有约束力。在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前,买卖双方需要仔细阅读协议条款,确保... 更多>

    #房屋买卖协议
    相关咨询
    • 公证是否对房屋使用权作证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09
      1、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证,看当事人意愿,只是说公证过后对所公证事项更有法律效力。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
    • 房屋使用人侵权房东是否负责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02
      房屋使用人侵权,且属于搁置物坠落致他人损害等情形,如果房东不能证明自身无过错,那么应当承担责任。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 房屋产权的使用年限和房屋产权年限是否相同?
      甘肃在线咨询 2021-04-13
      (1)房屋产权年限 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70年产权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70年产权是指70年内所有者对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并排除他人干涉的全能,是物权的一种,房屋产权指房产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有的权利。 (2)房屋使用年限 房屋使用年限分两个概念:一个是
    • 在使用权的房子能否当作遗产,是否受理?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02
      情况有很多种,是小产权房还是无产权房这在继承方面说法不一样。而且你说的很不明白,这和法院受理又是有什么关系呢联系我详谈吧,也可以在我的新浪博客上留言。
    • 房屋土地使用权是否有永久使用权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14
      并没有永久的房屋土地使用权。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第十六条规定,土地使用者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