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二卖如何界定损失赔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5-19 17:39:48 500 人看过

若出现房产交易中出现的“一房两卖”现象,其涉及的赔偿事宜将依据买卖双方签订的协议中的具体规定来执行。针对此类状况,物权归属的判定将以相关部门登记的信息作为首要参考因素,其次是买方支付款项的实际情况,最后则需要考虑签约时间上的先后次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己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31日 19: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未经同意卖房损失如何赔偿
    原告华某与李某系夫妻关系,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原告华某与李某以赵某的名义购买了成都市人民南路的房屋,建筑面积180㎡,房产证上载明所有权人为赵某,原告华某与李某一直居住在这套房屋中,1999年3月华某与李某协议离婚,离婚时约定房屋归原告华某所有,原告与赵某办理了房屋赠与公证,由赵某将房屋赠与给华某,赵某协助华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1999年6月华某因工作原因被派往国外,房产证未过户,2002年赵某将房屋出售给张某价格18万,一直由张某居住该房。2010年华某回国后发现房屋被李某和赵某出售,原告华某起诉李某和赵某要求赔偿经济损失80万。被告赵某答辩房子是由李某出售的,钱卖房款是李某收取的,但是卖房款华某已从李某出收取。其次,2002年卖房是经过华某同意的,本案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规定,再次,自己与本案无关。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李某答辩:房屋出售是经过华某同意的,当时房屋的成交价格为18
    2023-04-21
    142人看过
  • 买卖一房二套房产的权益如何界定?
    一房两卖房子的归属具体如下:1、已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的,房产归登记的买受人所有。2、买受人均未办理商品房过户登记手续的,归已经办理商品房预告登记手续的买受人所有。3、既未办理产权登记,又未办理预告登记的,归已先行合法占有房屋的买受人所有。4、均未办理商品房过户登记手续和预告登记手续,又未合法占有争议房屋的,归先行支付房屋价款的买受人所有。5、如果上述情况均未发生,归签约在先的买受人所有。一房两卖赔偿范围是怎样的一房两卖是指出卖人在与买方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后,又将房屋卖给第三人。如果因此导致买方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买方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所以一房两卖的具体赔偿多少金额还需买方与出卖人协商,只是赔偿最多不能超过已付购房款的一倍。《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
    2023-08-11
    70人看过
  • 如何赔偿未经同意卖房的损失
    原告华某与李某为夫妻关系。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原告华某、李某以赵某的名义在成都市人民南路购买了一套房屋,建筑面积180平方米。房产证上写着房主是赵某。原告华和李一直住在这套公寓里。1999年3月,华某与李某约定离婚,离婚时约定房屋归原告华某所有,原告与赵某办理了房屋赠与公证,赵某将房屋赠与华某,赵某协助华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1999年6月,华某因工作原因被派往国外,但房产证没有过户。2002年,赵某以18万元的价格将房子卖给了张某,张某一直住在房子里。2010年,华某回家后发现房子是李某和赵某卖掉的,原告华某起诉李某和赵某经济损失80万元。被告人赵某辩称,房屋是李某卖的,卖房款是李某收的,但卖房款是华某向李某收的。其次,2002年华安批准出售该房屋。本案已超出诉讼时效。第三,他与本案无关。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李先生辩称,华先生同意出售该房屋。当时该房屋的成交价为18万,已通过外
    2023-05-08
    263人看过
  • 一房二卖怎么要求违约赔偿,如何防止一房二卖
    一、一房二卖怎么要求违约赔偿1、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台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己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己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2、一房二卖出现的清形,如下:(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一房二卖纠纷是很复杂的问题,实务中解决这类问题也有一定的难度。购房一定要谨慎,避免出现一房二卖的风险,因此,您在购房时对开发商的优惠措施应当谨慎对待,买房前了解开发商的资质是很有必要的。有些黑心开发商利用诈骗的手段,让你卷人一房二卖中,从中获利。所以您在买房时,有必要咨询相关律师,科学买房。如果您不幸卷入一房二卖
    2023-04-05
    390人看过
  • 二手房一房二卖的损失赔偿标准以及房子归谁所有
    一、二手房一房二卖的损失赔偿标准二手房一房二卖属于违约行为,二手房一房二卖的损失赔偿标准应根据购房合同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赔偿金,违约方应赔偿造成的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二、二手房一房二卖房子归谁所有二手房一房二卖房子归属分情况讨论。当事人均未办理过户手续且未交房,房屋归已办理预告登记的一方所有。当事人均未办理过户及预告登记手续,房屋归先行实际占有房屋的一方所有。双方均未办理过户手续及预告登记手续,且房屋未实际交付使用,房屋归先履行了合同义务
    2023-03-03
    486人看过
  • 租房合同违约损失如何界定?
    租房签了三年合同房东违约怎么维权(1)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未按合同规定对房屋进行维修养护,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应负责修理;承租人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3)出卖、转租房屋时,未按法律规定保证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或优先承租权的,应负责赔偿损失。《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第五百八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
    2023-06-16
    353人看过
  • 损害赔偿责任如何界定的
    一、损害赔偿责任如何界定的在不存在任何特殊的法律规定情形之下,对于自然人生命健康所遭受的侵害所引发的赔偿责任问题,一般的法定原则乃是以加害者之过错作为判定依据。具体而言,权利主体必须有充足证据证明侵权行为已经实际发生以及相应的损害后果确实存在;同时,该等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还须具有直接的因果联系;最后,还需证实加害人在实施侵权行为时存有故意或者过失这一主观心态。唯有当上述四项要件均得以圆满满足之时,才能确认责任人应承担的民事伤害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二、损害赔偿责任是否需要解除合同损害赔偿责任并不一定需要解除合同。合同一方违约造成损失的,既需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还可能承担继续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
    2024-04-16
    87人看过
  • 2024绿化损害赔偿如何界定
    一、绿化损害赔偿如何界定1、因环境绿化管理人员人尽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民事权益受损的,管理人要承担侵权的责任。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二、特殊侵权行为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1、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3、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
    2023-12-01
    194人看过
  • 违约损失赔偿标准的范围是如何界定的?
    一、违约损失赔偿标准的范围是如何界定的赔偿损失的范围可由法律直接规定,或由双方当事人约定。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和当事人没有另行约定的情况下,应按完全赔偿原则,赔偿全部损失。《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规定:“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以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是指财产上的直接减少。间接损失又称所失利益,指失去的可以预期取得的利益。可以获得的预期的利益,简称可得利益。可得利益指利润,而不是营业额。在实践中,可预见到的情况千差万别,很难把握,如果对此不加以限制,就会导致当事人乱用或者曲解“可预见”的本意。因此法律对可预见性采取了一些限制。预见性有三个要件:(1)预见的主体为违约人,而不是非违约人。(2)预见的时间为订立合同之时,而不是违约之时。(3)预见的内容为立
    2024-01-20
    99人看过
  • 一房二卖的房子被砸烂,法律责任如何界定
    一、一房二卖的房子被砸烂,法律责任如何界定在此次事件中,诸多权威专家对涉及房地产交易中的一房二卖所引发的潜在法律责任做了深度解读和剖析。经过严谨细致的分析,他们明确指出以下三点关键内容:首先,无论是从民事赔偿责任的角度还是法律强制性条款来看,屋主均无法规避自身的义务。在无法征得购房者同意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屋主要自行负担因这种违约行为而导致市场价格下降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并需全额退还之前已经收受的购房款项;其次,屋主还必须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倘若其非法获利超过两万元至三万元人民币的范围内,将会受到相对应金额的罚款惩罚;最后,假如该行径严重违反刑法法条的规定,那么行为人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接受司法机构依法追究的刑事责任。《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
    2024-04-15
    102人看过
  • 如何界定二套房
    二套房的情形有很多,具体如下: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曾贷款购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首次购房用商贷,再用公积金贷;婚前一方贷款购房,婚后另一方又贷款购房;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房,离婚后又贷款购房。上海如何界定二套房二套房认定标准分为两种,一种是房屋登记认定,另一种是银行认定。上海二套房认定标准分为三种,一种是房产登记认定;另一种银行认定;还有一种是改善住房认定。1、贷款买过一套,在房屋登录系统中能够查询到房产,再次购买算第二套;2、贷款买过一套,卖掉后,房屋登记不能查询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中可查询到贷款记录,再次贷款买房,算二套;3、全款买过一套住房,卖掉后,房屋登记查不到,再贷款买房不算第二套住房;4、全款买过一套住房,房屋登记系统能够查询到,贷款买房算第二套;5、购买人不具备房屋登记查询条
    2023-08-05
    361人看过
  • 一房二卖”算诈骗吗?该如何赔偿
    一、一房二卖算不算诈骗一房二卖是指出卖人先后或同时以两个买卖合同,将同一特定的房屋出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受人。又称房屋的二重买卖。一房二卖具有民事欺诈的某些特征,又与刑法上的合同诈骗罪的特征极为相似,即都是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了对方当事人的财物。一房二卖到底是属于民事纠纷,还是构成刑事案件中的合同诈骗罪,最关键的还是要从卖房者的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来区分。如果买房者主观上只是为了获取更高利润,并无非法占有两笔房款的意图,其诈骗行为应属于民事纠纷范畴。如果能够认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且是利用合同的形式进行诈骗,则应认定为合同诈骗罪。二、一房二卖的赔偿怎么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卖家一房二卖赔偿如下:(一)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情况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
    2023-02-24
    348人看过
  • 赔偿实际损失的界定标准
    一、赔偿实际损失的界定标准在探讨赔偿实际损失的界定标准时,我们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赔偿范围可依法直接规定或由当事人双方约定。1.在缺乏特别法律规定或双方另行约定的情况下,应依据完全赔偿原则来确定,即赔偿因违约行为所造成的全部损失。这里的“全部损失”涵盖了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2.《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明确指出,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损失范围。3.直接损失指的是财产上的直接减少,如标的物灭失、为履行合同支出的费用等,间接损失,即所失利益,是指可以预期取得的利益,如合同履行后可能获得的利润。二、完全赔偿原则包括哪些内容1.完全赔偿原则作为损害赔偿的核心原则,其内容包括了对受害方因违约行为所遭受的全部损失的赔偿。这涵盖了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积极损失与可得利益损失。2.具体而言,直接损失涉及因违约行为直接导
    2024-07-24
    360人看过
  • 直接经济损失如何界定
    法律综合知识
    一、直接经济损失如何界定"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相对照,又被称为"积极损失"。这是指民事主体由于非法行为所导致的财产价值直接缩减的经济损失。它属于财产损失的一种类型。其构成范围广泛,覆盖了诸如侵权行为(如侵害财产权)、违约行为(例如损害财产权益)以及涉及到侵犯人身权利等各类情况引发的直接财产支出或损失。依据大多数国家的法律规定,对于受害者因非法行为而承受的直接损失,应遵循实际赔偿原则进行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二、直接经济损失是什么直接经济损失是指与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而造成的财产损毁、减少的实际价值;“间接经济损失”,是指由直接经济损失引起和牵连的其他损失,包括失去的在正常情况下可以获得的利益和为恢复正常的管理活动或者挽回所造成的损失所支付的各种开支、费用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他
    2024-04-14
    41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二套房怎么界定一次买卖,二套房如何界定?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1-01
      如何界定二套房分为三种情况: (一)贷款买了一套房,商业贷款没有结清,再次贷款买房; (二)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另一套未还清再次贷款的; 夫妻双方,一方婚前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使用公积金贷款,婚后想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贷款未还清的,认定两套以上。
    • 房屋质量问题赔偿损失的责任如何界定?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14
      关于房屋质量问题赔偿损失的回答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最高院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
    • 二手房交易如何防止二手房买卖损失赔偿问题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1-07
      二手房买卖损失可以按照合同处理。没有约定的,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书,并根据被告人数提交副本。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
    • 二手房买卖合同二手房违约损失赔偿如何操作
      上海在线咨询 2023-12-16
      1、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因一方当事人要求解除合同,守约方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即付出的房款、中介费、利息等)和房屋差价等可得利益损失,违约方应当予以赔偿; 2、赔偿的范围包括:合同约定价格与房屋现在市场价之间的差额; 3、出卖人违约行为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定解除条件,但合同不存在法律上或事实上履行不能的情形,双方可以继续履行; 此时应根据双方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处理,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此种情况下,如果守
    • 一房二卖要承担违约赔偿损失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21
      一房二卖,指出卖人先后或同时以两个买卖合同,将同一特定的房屋出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受人。 当出卖人一房二卖侵犯了买受人权利或造成买受人损失时,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