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划拨土地拆迁是否会有赔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6 20:02:51 330 人看过

划拨土地使用权指的是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的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行政划拨土地拆迁不一定有补偿的,要看具体情况:

1、如果原有土地在划拨时是无偿划拨的,没有支付征地成本,那么在拆迁时也是不予补偿的。

2、如果原土地使用权人取得划拨土地时,已经支付征地成本的,应当参照被收回地块所在地当前征用土地的成本给予补偿。

3、是指原土地使用权人取得划拨土地时,已经支付征地成本的,应当参照被收回地块所在地当前征用土地的成本给予补偿;原土地使用权人取得划拨土地时,没有支付征地成本的,则不予补偿。

一、划拨土地使用年限最长有多长时间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划拨土地使用年限并没有限制,所以不存在最长时间年限的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二、土地使用权评估方法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评估方法有以下:

1、市场法,将待估土地与近期已经进行交易的类似土地加以比较;

2、收益法,通过预测土地未来产生的预期收益,以一定的还原利率将预期收益折算为现值之和,从而确定土地评估值;

3、成本法,以开发土地所耗费的各项费用之和为依据,再加上一定的利润、利息、税金以及土地增值收益来确定土地价格。

一、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以下:

1、出让,出让方式主要是招标、拍卖、挂牌、协议;

2、划拨,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3、转让,转让方式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等。

二、土地使用权评估的原则具体如下:

1、根据城镇规划中的最适宜用途来确定。其最佳用途应该为商业用地;

2、土地的最有效使用原则还包括地块使用强度;

3、应用这一原则,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总之,当事人办理时应按照市场上的主要方法进行办理,办理后符合相应的市场经济价值,对这类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进行相应的抵押或使用。评估之前要明确土地使用权评估有关事项,调查待评估土地使用权所在市县的自然条件、经济发展、行政区划、城市性质与城市规划、税收政策和产业政策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30日 01: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评估相关文章
  •  行政划拨土地赔偿是否属于违约责任?
    行政划拨土地拆迁不涉及赔偿。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在依法批准后, 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 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如果原土地是无偿取得的,那么在拆迁时不予补偿。如果原土地是在支付相应成本后取得的,应予补偿。行政划拨土地拆迁不涉及赔偿。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在依法批准后,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如果原土地是无偿取得的,那么在拆迁时不予补偿。如果原土地是在支付相应成本后取得的,应予补偿。 土 地 使 用 权 与 拆 迁 赔 偿根据素材2所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了划拨土地使用权上房屋征收补偿的范围和标准。其中,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同时,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等于
    2023-09-17
    144人看过
  • 拆迁补偿中的土地划拨是否得到补偿?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在土地使用者依法缴纳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及其他费用后,国家将土地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或者国家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1)划拨土地房屋有房产证,拆迁赔偿有进行补偿;(2)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3)在城市规划区外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参照本条例执行。划拨土地赠与他人的程序1、持县级以上国土部门批准土地赠与转让文书,及材料至房管部门办理登记,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但没有详细的律规规定房屋登记部门在划拨土地上形成房产处分的明确审查责任。因此根据其出具的批准转让文书,可视为允许其上市交易。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确需赠与转让的,转让方应当书面提出申请,由有批准权的土地管理部门
    2023-07-04
    226人看过
  • 企业土地划拨时是否有权获得拆迁补偿款?
    企业的土地是划拨的,即企业无偿取得该土地的使用权,没有向国家支付土地的使用费。现在国家为了实现公共利益而收回土地,也不需要向企业的划拨土地进行补偿。但针对该划拨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企业为合法所有权人的,可以就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拿到补偿或者安置。详细的补偿标准可以参考当地的标准。没有土地使用证有拆迁补偿款吗没有土地使用证的合法建筑拆迁补偿款会发放,具体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判定,要看该房屋居住人是否长期居住在该房屋,是否合法合规取得房屋的使用权,如果都符合就可以发放拆迁补偿款,其补偿费基本构成为房屋拆迁补偿费、临时安置补偿费、房屋停产停业补偿费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本条第l款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第二款第二款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
    2023-07-01
    57人看过
  • 划拨的农村土地拆迁有没有补偿
    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有两种方法。一是转让,二是拨号。划拨土地上建设的合法房屋,拆迁的时候,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评估补偿。根据最高法,山东省高院的信,分配土地中没有盖房子的空地,按周边土地市场价格评价补偿,但分配土地在获得使用权时没有缴纳土地转让金,补偿金必须扣除应缴纳的土地转让金,国有分配土地的拆除有补偿。划拨土地的法律规定根据《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取得途径进行了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
    2023-08-16
    258人看过
  • 土地划拨出让拆迁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1、拆迁对于划拨土地是不赔偿的,土地的所有权是属于国家的,所以只对土地上的附作物进行赔偿。2、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级或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如下:被征收的房屋价值补偿;因征收房屋而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而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一、行政划拨土地拆迁如何赔偿1、土地使用权行政划拨是由政府部门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2、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虽然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年限限制,但因土地使用者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国家应当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并可依法出让。3、因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也可以对划拨土地使用权无偿收回,并可依法出让。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归国
    2023-02-24
    240人看过
  • 划拨土地是否属于行政诉讼
    划拨土地是可以行政诉讼的。法律规定,行政相对人若是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诉讼。一、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案件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
    2023-03-26
    178人看过
  • 我国划拨土地拆迁如何赔款
    一、我国划拨土地拆迁如何赔款?1、拆迁划拨土地若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是需要向被遭受损失的一方支付损害赔偿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拆迁对划拨土地是不赔偿的,只对土地上的附作物进行赔偿。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二、划拨土地和出让土地有什么区别?划拨土地和出让土地的区别包括性质不同、取得方式不同、权利义务不同等。1、性质不同:划拨土地是在交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无偿取得的,一般不设定土地使用
    2024-01-24
    343人看过
  • 划拨土地拆迁后的公平补偿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四)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土地拆迁补偿的分类一、土地拆迁补偿的分类1、土地拆迁补偿的分类:拆迁补偿大多按照土地性质和房屋的使用用途两种情况来分类(1)土地性质分类拆迁补偿根据土地性质可以分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两种;(2)使用用途分类拆迁补偿根据房屋用途可以分为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和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两种。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
    2023-07-05
    218人看过
  • 划拨土地的门市拆迁如何样赔?
    一、划拨土地的门市拆迁如何样赔?划拨土地的门市拆迁应当是根据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和房屋的建筑面积来进行补偿的,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二、房屋征收补偿计算标准是多少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
    2024-01-12
    497人看过
  • 拆迁补偿:国有土地划拨的影响因素
    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有两种方式,一是出让,二是划拨。划拨土地上建设的合法房屋,拆迁的时候,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评估补偿。根据最高法答复山东省高院的函:划拨土地中未建房屋的空地,按照周边土地市场价格评估补偿,但是,由于划拨土地在取得使用权时没有交纳土地出让金,因此,补偿款应当扣除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由此可见,国有划拨土地拆迁是有补偿的。1、如果原有土地在划拨时是无偿划拨的,没有支付征地成本,那么在拆迁时也是不予补偿的。2、如果原土地使用权人取得划拨土地时,已经支付征地成本的,应当参照被收回地块所在地当前征用土地的成本给予补偿。3、是指原土地使用权人取得划拨土地时,已经支付征地成本的,应当参照被收回地块所在地当前征用土地的成本给予补偿;原土地使用权人取得划拨土地时,没有支付征地成本的,则不予补偿。国有划拨土地拆迁补偿标准国有划拨土地拆迁补偿标准如下:1、征地补偿,旱
    2023-07-03
    417人看过
  • 拆迁补偿标准对划拨土地有何影响?
    关于划拨土地商业用地拆迁补偿标准,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是每一次拆迁的时候才制定的,所以全国各地,每一次拆迁的政策可能都多多少少有些差异,在有些拆迁中,出让的土地补偿金标准会按照拆迁许可证申领的时点计算,所以如果拆迁许可证早于你交纳出让金的时点,就有可能造成补偿金低于出让金。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是怎样的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程序如下:1、申请:原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持有关材料,向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2、受理和审查: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依据相关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就申请地块的土地用途等征询规划管理部门意见。经审查,申请地块用途符合规划,并且符合办理协议出让手续条件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地价评估,确定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额,拟订协议出让方案;3、地价评估: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对申请转让地块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和划拨
    2023-07-02
    309人看过
  • 划拨地房屋拆迁后能否获得补偿政策?
    划拨地房屋拆了会有补偿。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都是无偿取得的,原始土地使用权人未向国家缴纳土地使用费。当出于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土地时,国家无需向原土地使用权所有人支付补偿。国家支付土地补偿费的前提是,土地使用权人在取得土地时已经缴纳了土地使用费,国家只有在为公共利益征用土地时,国家才能将其归还。一、房屋拆迁需要的手续如下:1、房屋拆迁首先相关拆迁文件要齐全;2、房屋拆迁需要有《拆迁许可证》,拆迁公告;3、房屋拆迁的拆迁人委托评估。二、房屋的安全鉴定标准如下:1、房屋的结构承载能力符合正常使用的标准,没有危险点存在;2、房屋基本能满足正常居住,但是有个别的危险点;3、已经是危房;4、不能正常居住了。综上所述,划拨地房屋拆了会有补偿。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都是无偿取得的,原始土地使用权人未向国家缴纳土地使用费。当出于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土地时,国家无需向原土地使用权所有人支付补偿。国家支付土地补偿费的前
    2023-07-01
    364人看过
  • 政府对国有土地的划拨赔偿规定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林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国有划拨土地私人可以卖吗国有划拨土地私人不可以卖。如划拨地上的房屋属于私有房屋,那么房屋可以交易。土地一律属于国家或者集体所有,所以个人之间买卖土地的行为无效。符合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其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
    2023-07-12
    104人看过
  • 划拨土地上的房屋能否拆迁置换
    一、划拨土地上的房屋能否拆迁置换划拨土地上的房屋拆迁的,应该给予相应经济补偿。而被征收人是有权选择产权置换或者货币补偿的补偿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
    2023-06-17
    186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评估是估价人员依据土地估价的原则、理论和方法,在充分掌握土地市场交易资料的基础上,根据土地的经济和自然属性,按地产的质量、等级及其在现实经济活动中的一般收益状况。 充分考虑社会经济发展、土地利用方式,土地预期收益和土地利用政策等因素对土... 更多>

    #土地评估
    相关咨询
    • 2020年我的土地证是国有,政府划拨 拆迁时有我土地赔偿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3-10-12
      划拨地的土地使用权仍隶属国家,拆迁赔偿中不含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只赔偿土地上建筑物或种植物的财产价值以及乔迁补贴费、安置补贴费等。划拨的土地,土地使用者支付很少或不支付土地出让金,通常无固定使用年限,转让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准许。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都是无偿获到的,原土地使用权人无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花费。国家为公共利益所需,要要回该土地时,也无需向原土地使用权人支付赔偿费。换句话就是说,国家支付土地赔
    • 针对划拨土地拆迁的赔偿问题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4-12-09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拆迁只对划拨土地上的附作物进行赔偿,对土地本身不给予赔偿。对于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其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一)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二
    • 拆迁补偿和划拨土地赔偿是一样的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15
      划拨地的土地使用权仍隶属国家,拆迁赔偿中不含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只赔偿土地上建筑物或种植物的财产价值以及乔迁补贴费、安置补贴费等。划拨的土地,土地使用者支付很少或不支付土地出让金,通常无固定使用年限,转让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准许。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都是无偿获到的,原土地使用权人无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花费。国家为公共利益所需,要要回该土地时,也无需向原土地使用权人支付赔偿费。换句话就是说,国家支付土地赔
    • 广西国有划拨土地拆迁补偿与安置政策政策有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7-24
      国有划拨用地属于特殊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遇到征收的时候除了结合现有地价水平和剩余使用年限之外,还需要扣除40%的土地出让金,剩余的才能算是划拨用地的补偿费用。具体的补偿还是要根据当地的政策进行综合的计算。
    • 拆迁中划拨和出让土地的补偿是否相同?
      湖南在线咨询 2024-12-18
      相比较而言,拆迁过程中的出让土地和划拨土地存在明显的差异。这主要体现在两者的拆迁补偿方式上。出让土地主要根据土地的使用年限以及该地块的开发利用状况来制定相应的补偿标准。而划拨土地则仅针对地面上的建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给予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二条,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提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依照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