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二、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进行工伤认定时,对申请人提供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和格式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要求出具证据部门重新提供。
四、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委托其他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五、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时,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保守有关单位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二)为提供情况的有关人员保密。
六、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七、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或者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八、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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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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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伤认定流程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24认定条件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认定材料 1、受伤人及代笔人的居民身份证; 2、受伤人事故发生或者诊断患职业病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其他存在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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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伤认定流程有哪些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28具体流程:完全走正规渠道。第一,到当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第二,接到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第三,持工伤认定、鉴定结论到当地人社局社保部门报销医药费、伤残补助金,第四,如果与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级别赔偿劳动者“一次情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具体见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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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伤鉴定流程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22南京工伤鉴定流程的具体步骤:南京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中心(以下简称“医保中心”)负责市直属及各管理区、功能区属用人单位工伤定性工作。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或者被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医保科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参保工伤职工的用人单位应在三日内电话向市社会保险基金中心电话申报(电话:12333)。用人单位未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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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四川在线咨询 2021-12-15南京工伤赔偿程序如下,发生工伤事故后,企业或职工提出工伤认定,认定结果出来后再申请工伤鉴定。最后才能计算赔偿额。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生活护理费。如果造成残疾,部分丧失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还可以申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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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伤认定程序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2-16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大体需要经过以下几个程序: (一)1年内向劳动部门申报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本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之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填写相关资料 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要求填写《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