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法律依据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9 08:57:13 327 人看过

一、贵港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十三条: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学校认定。

2、《教师资格条例》

第十三条: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组织有关部门认定。

二、贵港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办理流程

1、自治区教育厅发布申请受理公告

2、申请人在受理期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报名

3、申请人提交认定材料到本单位负责教师资格认定部门

4、各高校初审

5、各高校根据要求统一将初审合格的申请人材料编号后邮寄至服务中心教育部门窗口

6、自治区政府服务中心教育厅窗口接收全部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受理,并提出受理意见

7、根据专家审核结果,用公文公布通过和未通过认定的人员名单

8、在全国教师资格信息管理系统中为认定合格人员生成证书编号

9、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三、贵港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办理的材料

1、《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2、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3、高校教师资格教育理论、教学技能考试合格证书

4、免冠彩色标准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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