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人回避的情况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1 20:13:16 253 人看过

一、司法鉴定人回避的情况

司法鉴定人回避的情况如下: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证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的;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

委托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

被申请回避的人员要暂停参与该鉴定工作,但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审判人员有前款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前三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二、申请回避的主体

有权申请回避的主体有审判人员、当事人。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员或勘验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当事人申请回避,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应当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三、回避制度中的近亲属范围

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丈夫、妻子、父亲、母亲、儿子、女女、同胞兄弟姐妹。在某些特定的场合之下,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有权利提出跟案件有关的近亲属进行回避。凡属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同胞兄弟姐妹关系的,不得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行政首长的职务或有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凡有儿女姻亲关系的,不得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行政首长的职务或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单位的人事、监察部门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审判组织 第四十四条 合议庭的审判长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院长或者庭长参加审判的,由院长或者庭长担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3: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司法鉴定未回避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委托上级法院的司法鉴定机构重新鉴定:(一)鉴定人不具备相关鉴定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三)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四)鉴定材料有虚假,或者原鉴定方法有缺陷的;(五)鉴定人应当没有回避,而对其鉴定结论有持不同意见的;(六)同一案件具有多个不同鉴定结论的;(七)有证据证明存在影响鉴定人准确鉴定因素的。一、司法鉴定人回避制度第一条为规范司法鉴定活动,保证司法鉴定结论的客观、公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司法鉴定人执业实行回避制度。司法鉴定人遇有法律规定的回避情形的,应当自行回避,退出或不得从事相应的司法鉴定活动;委托人、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根据法律规定的回避条件,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司法鉴定人回避。第三条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的情形:(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其近亲
    2023-03-03
    261人看过
  • 司法鉴定回避制度的内容是什么?
    司法鉴定是一项非常需要专业水平和专业器械的工作,为了保障司法鉴定的结果更加准确更加有说服力,因此司法鉴定规定了很多的制度,其中最常见的一种制度就是司法鉴定回避制度,想要做司法鉴定或者是从事司法鉴定的机关以及司法鉴定人,都需要严格按照司法鉴定回避制度进行操作,从而保障司法鉴定的结果。司法鉴定人回避制度第一条为规范司法鉴定活动,保证司法鉴定结论的客观、公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司法鉴定人执业实行回避制度。司法鉴定人遇有法律规定的回避情形的,应当自行回避,退出或不得从事相应的司法鉴定活动;委托人、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根据法律规定的回避条件,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司法鉴定人回避。第三条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的情形:(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勘验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
    2023-04-19
    295人看过
  • 司法鉴定人回避制度法律规定内容有哪些
    一、回避制度的含义回避制度是司法鉴定人的义务,又是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要求鉴定人回避的权利。这一制度在我国的法律、司法鉴定法规和部门规章中有明确规定。二、《司法鉴定人回避制度》第一条为规范司法鉴定活动,保证司法鉴定结论的客观、公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司法鉴定人执业实行回避制度。司法鉴定人遇有法律规定的回避情形的,应当自行回避,退出或不得从事相应的司法鉴定活动;委托人、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根据法律规定的回避条件,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司法鉴定人回避。第三条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的情形:(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勘验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司法鉴定公正的。第四条委托人、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并在司法鉴定开始前
    2023-06-04
    123人看过
  • 回避情况怎么写
    首先概述所需要回避的情况,其次对回避情况进行详细阐述,最后对回避情况进行概括总结得出结论。一、可以申请医疗事故再次鉴定吗司法鉴定机构在鉴定的过程中,存在下列情况的,患者及其家属就可以申请再次鉴定:(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三)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四)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五)法律规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其他情形。二、什么情况下能申请重新鉴定这些情况下能申请重新鉴定:1、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2、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3、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4、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三、诈骗罪辩护词制作要点是什么辩护词制作要点是:
    2023-04-05
    429人看过
  • 如何处理医疗损害司法鉴定被退回的情况
    一、如何处理医疗损害司法鉴定被退回的情况医疗损害司法鉴定被退回的处理有:1.因鉴定材料发生耗损被退回的,委托人应当补充提供;2.因未支付鉴定费用被退回的,委托人、诉讼当事人应当按期支付。《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九条司法鉴定机构在鉴定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鉴定:(一)发现有本通则第十五条第二项至第七项规定情形的;(二)鉴定材料发生耗损,委托人不能补充提供的;(三)委托人拒不履行司法鉴定委托书规定的义务、被鉴定人拒不配合或者鉴定活动受到严重干扰,致使鉴定无法继续进行的;(四)委托人主动撤销鉴定委托,或者委托人、诉讼当事人拒绝支付鉴定费用的;(五)因不可抗力致使鉴定无法继续进行的;(六)其他需要终止鉴定的情形。终止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书面通知委托人,说明理由并退还鉴定材料。二、医疗事故司法鉴定需要多少钱医疗事故司法鉴定需要多少钱具体如下:首次鉴定(市、地级鉴定)2200元∕例,
    2023-08-02
    388人看过
  •  法律规定的回避情形
    该段内容讲述了检察院回避的情况,包括当事人或其近亲属、有利害关系、曾担任过本案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与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会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等情况。如果检察人员接受了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或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其回避。检察院回避的情况包括以下几种:首先,如果该人员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其次,如果本人或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第三,如果该人员曾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最后,如果该人员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会影响公正处理案件。检察人员在检察活动中,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和委托的人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其回避。 回 避 规 定 : 检 察 人 员 接 受 请 客 送 礼 的 处 理 方 法根据《检察人员接受请客送礼处理办法》第三条,检察人员接受请客
    2023-09-12
    196人看过
  • 司法鉴定机构回避原因有哪些
    《司法鉴定人回避制度》第三条司法鉴定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委托人和利害关系人也有权要求其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证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委托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被申请回避的人员要暂停参与该鉴定工作,但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一、司法鉴定回避制度回避制度是我国司法鉴定制度中一项基本制度。既是司法鉴定人的义务,又是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要求鉴定人回避的权利。这一制度在我国的法律、司法鉴定法规和部门规章中有明确规定。司法鉴定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不自行回避的,委托人、诉讼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要求其回避:担任过本案的侦查员、检察员、审判员的;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近-亲属的;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担
    2023-04-01
    303人看过
  • 能否要求司法鉴定组专家回避
    一、能否要求司法鉴定组专家回避1、可以要求司法鉴定组专家回避。法律规定,本章关于回避的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回避的情形有: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法定其他情形。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第三十二条本章关于回避的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本章的规定要求回避、申请复议。二、重新鉴定可以申请司法鉴定委托人回避的情形进行重新鉴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2023-06-12
    180人看过
  • 司法鉴定复合鉴定的适用什么情况?
    一、鉴定委员会复核鉴定适用于以下三种情况1、鉴定分歧的最终鉴定。在同一裁判活动中,两个以上鉴定机构就同一问题的鉴定要求做出根本不同的鉴定结论,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等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请要求鉴定委员会鉴定,或者承办案件的司法机关主动决定提请鉴定委员会鉴定。这种协调鉴定分歧的鉴定是鉴定委员会的主要任务;2、受理特殊的指定鉴定。有的案件由于种种主、客观原因,不宜交其他鉴定机构鉴定,直接由司法鉴定委员会鉴定;3、受理个别疑难案件的鉴定。司法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遇到个别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鉴定难度极大,其他鉴定机构力量有限,直接或通过相应途径提交鉴定委员会组织优势技术力量进行攻关性鉴定。二、司法复核鉴定的特点1、复核鉴定主体特殊。复核鉴定专指由国家级、省级司法鉴定委员会内设的各专业专家委员会进行的鉴定。2、复核鉴定的性质是复核鉴定,原则上不接受初次鉴定,但由于受到技术、人员等客观条件的限制难以得出鉴定结
    2023-06-04
    394人看过
  •  谁能够决定鉴定人员的回避?
    该段内容讲述的是司法鉴定人的回避问题。根据规定,司法鉴定人应自行提出回避,所属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决定;如果委托人要求回避,则应向鉴定人所属的司法鉴定机构提出,由机构决定。同时,如果司法鉴定人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应当自行回避。司法鉴定人的回避:如果司法鉴定人自行提出回避,由其所属的司法鉴定机构决定;如果委托人要求司法鉴定人回避,则应向该鉴定人所属的司法鉴定机构提出,由司法鉴定机构决定。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应当自行回避 鉴 定 人 员 回 避 如 何 决 定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规定,鉴定人员应当遵守回避制度。如果鉴定人员与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关系,或者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与本案当事人或
    2023-09-12
    120人看过
  • 鉴定人是否需要回避
    刑事诉讼法
    一、鉴定人是否需要回避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法院、检察院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上述人员回避,属于公安机关工作人员的,由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属于检察院工作人员的,由检察长决定;属于法院工作人员的,由法院院长决定。二、相关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一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对驳回申请回避
    2023-04-29
    374人看过
  • 担任过鉴定人的要回避吗
    一、担任过鉴定人的要回避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曾经担任过鉴定人,现在案件的鉴定人与曾经的鉴定人有利害关系的,鉴定人是需要回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第三十二条本章关于回避的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本章的规定要求回避、申请复议。二、刑事案件刑事证据鉴定怎么进行1、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2、申请鉴定时,要预交鉴定费用,并提供相关材料。3、当事人申请鉴定经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协商不成时,
    2023-06-17
    298人看过
  • 人身损害鉴定专家的回避
    1、司法鉴定人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委托人、委托的鉴定事项或者鉴定事项涉及的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公正进行鉴定的,应当回避。司法鉴定人自行提出回避的,由其所属的司法鉴定机构决定;委托人要求司法鉴定人回避的,应当向该鉴定人所属的司法鉴定机构提出,由司法鉴定机构决定是否回避。如果委托人对司法鉴定机构,是否实行回避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撤销鉴定委托。2、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的原因如果委托的案件是进行重新鉴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一)参加过同一鉴定事项的初次鉴定的;(二)在同一鉴定事项的初次鉴定过程中作为专家提供过咨询意见的。这在法律上,是为了避免,鉴定专家在参见以前案件的鉴定过程中,避免主观上造成“先入为主”的情况。使鉴定结论客观、公正。3、司法鉴定机构的自我监督在鉴定机构就委托的鉴定事项完成后,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指定专人对该项鉴定的实施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是否采用符合
    2023-03-23
    446人看过
  • 回避情况是指什么
    回避是指司法人员因与案件或案件的当事人具有某种利害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而不得参加办理该案的一项诉讼制度。设立回避制度的目的是防止徇私舞弊或发生偏见,以有利于案件的公正审理。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审判人员有前款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前三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被申请回避的人员
    2023-08-11
    13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司法鉴定可以申请司法鉴定委托人回避的情形
      山东在线咨询 2021-08-18
      进行重新鉴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 (一)有司法鉴定委托人回避相关规定中的第三条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的情形的; (二)参加过同一鉴定事项的初次鉴定的; (三)在同一鉴定事项的初次鉴定过程中作为专家提供过咨询意见的。这从根本上有效避免了利害关系人参与司法鉴定,防止了有影响司法公正的情况出现。此外,规定囊括了司法鉴定回避整个过程应有的程序,这让相关人士有法可依、避免了很多纠纷的发生。
    • 在什么情况下,司法鉴定人应当自行回避,不自行回避的,如何处理?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2-08
      司法鉴定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不自行回避的,委托人、诉讼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要求其回避:担任过本案的侦查员、检察员、审判员的;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近亲属的;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担任过本案的证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社会鉴定机构的鉴定人本人提出回避或委托人、当事人涉及利害关系人认为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提出申请的,由司
    • 什么情况需要回避重新鉴定?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6-13
      进行重新鉴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1)司法鉴定人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委托人、委托的鉴定事项或者鉴定事项涉及的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公正进行鉴定的(2)参加过同一鉴定事项的初次鉴定的;(3)在同一鉴定事项的初次鉴定过程中作为专家提供过咨询意见的。
    • 劳动能力鉴定出现回避情况的问题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6-10
      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及劳动鉴定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及被鉴定人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其回避: (1)是用人单位法定代表或主要负责人、被鉴定人的近亲属; (2)与被鉴定人及用人单位有利害关系的; (3)与被鉴定人及用人单位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作出鉴定结论的。 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的回避由劳动鉴定委员会主任决定;劳动鉴定专家的回避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决定。 劳
    • 司法鉴定要不要回避?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30
      司法鉴定人要遵守回避制度。司法鉴定人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诉讼当事人、鉴定事项涉及的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公正进行鉴定的,应当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