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借据的证明效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2 08:20:13 445 人看过

借据是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和借贷关系实际发生的直接证据,具有较强的证明力,法院应当审慎审查借据的真实性。除非有确凿的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借据所记载的内容,一般不轻易否定借据的证明力。但如果借条存在必要记载事项的缺漏、书写笔迹、材质凭肉眼即能看出异常之处等情形,借条持有人即债权人有义务进一步提供证据加以证实。

债权人应当对借贷金额、期限、利率以及款项的交付等借贷合意、借贷事实的发生承担证明责任。债务人就其抗辩主张的债权受妨害或者受制约、债权已经消灭或者部分消灭的事实承担证明责任。一般而言,借条作为直接证据,能够借款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日期等借款关系的主要内容,但就款项交付情况,特别是金额较大的款项交付,应结合款项交付凭证加以判断。如款项通过银行转账的,应提供银行资金往来凭证;如款项系现金给付的。如款项系现金方式给付的,债权人不能提供款项交付凭证的,法院可以要求出借人本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有关经办人员到庭,陈述款项现金交付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用途等具体事实和经过,并接受对方当事人和法庭的询问。

一、仅有借据该怎么认定借贷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的规定,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所以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不应简单地将借条作为完全排斥其他证据证明效力的唯一债权凭证。在综合双方提供的证据和诉辩主张后,认为出借人所主张的借款资金来源和交付过程不符合日常经验法则和高度盖然性标准,存在明显不合理性,无法就借款的实际交付形成心证的,应认定借款未实际交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17: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直接证据相关文章
  •  法律效力如何看待工作签协议?
    根据书面协议的内容,只要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等非法手段,同时双方没有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或第三人利益,也没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并且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那么这个合同就能够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受到法律保护。根据书面协议的内容,只要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等非法手段,同时双方没有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或第三人利益,也没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并且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那么这个合同就能够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受到法律保护。 工 作 签 协 议 的 法 律 效 力 问 题工作签协议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订立的一种劳动合同形式。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工作签协议的法律效力与劳动合同相当。在工作签协议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明确约定劳动合同中的主要条款,如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标准、保险福利等。如果双方无法协商
    2023-09-13
    70人看过
  • 如何看待劳动仲裁认定的事实的效力
    1、首先,根据目前的制度设计,人民法院对于仲裁裁决的事实不能直接援用,而应当重新审理。2、其次,对于仲裁委的开庭笔录中记载的为当事人自认的事实,若在无胁迫和其他证据足以推翻的情况下,可以确定自认的效力,因为事实本身具有客观性,在特定条件下对于于己不利的事实的承认,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具有较强的真实性。3、另外,对于一方提交的仲裁机关依职权调取的证据,一般情况下都应当予以承认其证明力。4、最后,这些证据基于劳动争议案件诉讼程序的独立性,必须由当事人将这些材料作文证据提交到法院才具有证据的效力。5、“仲裁为主,诉讼为辅”要求劳动争议仲裁接受司法审查,这是当事人诉权行使的必然要求,也是程序公正的体现。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同时规定“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
    2023-06-14
    122人看过
  • 2022年外遇证据:法律界如何看待?
    2022年法律上承认的出轨证据有录音、录像、手机短信、qq、微信等各大软件的聊天记录、手机通话记录、证人的证言、对方承认的书面陈述、照片、视频、书信等。需要注意的是,一切的证据都应该以合法的方式取得,法律上对以非法方式取得的证据一概不予以承认。当遇到配偶出轨的情况时,应该冷静应对,收集证据。出轨证据有哪些出轨证据如下:一是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突然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保证书等表示悔改,这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二是嫖娼事件等,有警方的笔录。三是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做出处理。四是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五是捉奸在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2023-07-10
    437人看过
  • 如何看待证据种类当事人陈述
    一、什么是当事人陈述,当事人陈述的特点是什么当事人陈述是指诉讼中的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就他们对案件事实的感知和认识所发表的陈词及叙述,依靠当事人陈述,可以反映案件事实的全部或部分面貌。在广义上,当事人陈述还包括当事人关于诉讼请求的陈述,关于与案件有关的其他事实的陈述,关于案件性质和法律问题的陈述。二、当事人陈述的特点当事人陈述有四个特点:(1)当事人最了解案件事实,因而当事人可能具有最令人意想不到的效果;(2)当事人一般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当事人陈述具有较大的主观性和倾向性;(3)当事人陈述的复杂性,体现在当事人陈述的不同内容和不同功能上;(4)当事人陈述的调查方法,在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略有不同。前者采用独立的调查方法;而后者则采用和调查证人一样的调查方法三、当事人陈述可否作为证据的争论当事人陈述可否作为证据历来备受争议,主要有以下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是西方传统理论认为当事人陈述不能
    2023-06-03
    490人看过
  • 如何判断证据证明力的大小?
    人民法院就数个证据对同一事实的证明力,可以依照下列原则认定:(一)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二)物证、档案、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或者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三)原始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传来证据;(四)直接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间接证据;(五)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亲属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力一般小于其他证人证言。
    2023-05-03
    236人看过
  •  法律效力如何看待录音欠款问题?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录音欠款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一方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获得的且不存在争议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在处理债务纠纷过程中具有法律效力。此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和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录音欠款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一方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获得的且不存在争议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在处理债务纠纷过程中具有法律效力。《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录音欠款能作为证据吗?录音欠款可以作为证据。在民事诉讼中,录音、录像等视听资
    2023-08-26
    160人看过
  • 法律效力如何看待三方转让合同?
    三方转让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一经签字或盖章合同即产生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第三方转让合同通用版<p>甲方(转让方):</p><p>地址:</p><p>法定代表人:</p><p>电话:</p><p>传真:</p><p>乙方(受让方):</p><p>地址:</p><p>法定代表人:</p><p>电话:</p><p>传真:</p><p>丙方:</p><p>地址:</p><p>法定代表人:</p><p>电话:</p><p>传真:</p><p>签约背景:</p><p>1、甲与丙双方于签订《协议》(编号:);</p><p>2、甲方欲将上述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移于
    2023-07-10
    216人看过
  • 对于口头利息的约定其效力如何看待
    口头约定利息分为以下几种情形:第一种情形,借贷双方对于口头约定的利息均予认可,并对于口头约定的利率无争议。应适用司法解释规定的关于利息、利率的一般原则处理。第二种情形,借贷双方中的一方承认有口头约定的利息,另一方予以否认。如果主张有利息约定的一方能提供证据,则应当认为双方是有利息约定的,如果对于利率约定难以查清,视为“利息约定不明”情形,按照本条解释规定,如果双方均为自然人的,利息约定不明时,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如果仅有一方是自然人或者双方均为非金融机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结合借款合同内容、并根据当地或当时人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第三种情形,借贷双方对于有利息约定事实予以承认,但在利率高低上存在分歧。属于“利息约定不明”情形,借贷双方对于有利息约定是实在存在的,但对于利率高低双方各执一词,根据本条解释规定进行处理。不承认口头利息如何做如果是民间借贷,
    2023-07-23
    477人看过
  • 离婚时如何看待婚内财产协议的效力
    婚内财产协议,离婚时具有效力。只要签订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双方订立协议的行为意思表示真实,那么在经过双方签字确认并注明签订日期后,婚内财产协议在离婚时也会具有法律效力。婚内财产协议的效力问题是什么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内容合法的情况下签订的婚内财产协议,就是有效的,受法律保护的,对签约的双方都有约束力。婚内财产协议的约定可以由双方自行协商签订,也可以将婚内财产协议的约定进行公证。《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023-08-16
    327人看过
  • 如何认定证据的种类证明力?
    一、如何认定证据的种类证明力?1、人民法院就数个证据对同一事实的证明力,可以依照下列原则认定(1)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2)物证、档案、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或者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3)原始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传来证据;(4)直接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间接证据;(5)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亲属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力一般小于其他证人证言。2、原始证据和派生证据(传来证据)按民事诉讼证据来源加以区分。原始证据,就是直接来源于案件客观事实的证据,即人们通常所说的“第一手材料”。如合同的原件。根据司法实践的经验证明,原始证据要比派生证据更可靠些。刑事诉讼法中,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相对。前者指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未经复制或转述的证据,是第一手资料。而不直接来源于事实,经过转手复制等,则为传来证据。
    2023-06-03
    220人看过
  • 民间借贷借条的证据效力
    第一种观点认为,借条是书证,在必要时也可以成为物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0条的规定,借条效力优于其他的证据完全证明力。况且根据一般生活常识,如果双方不存在事实上的借贷关系,借款人也不会随便给借条持有人出具借条,在借款人没有相反的证据足以推翻借条效力的前提下,借条应当能够直接证明双方当事人借贷关系成立。因此,除非对方当事人有确凿的、相反的证据足以推翻借条所记载的内容,否则,(原告)借条持有人请求出具借条的借款人(被告)归还借款的诉讼请求一般应得到支持。第二种观点认为,民间借贷合同是实践性合同,要证明借贷关系的成立,不能仅凭一张借条就认定双方之间的借贷关系成立。出借人要证明民间借贷合合同成立与生效,除了提供借条这一直接证据之外,还要证明其确已支付了借款。因为现实中存在很多借款人已经还款但没有要回借条的情况;也有出具了借条但未获得款项;甚至还存在被强迫打借条等特殊情
    2023-03-03
    161人看过
  • 法律如何看待现金借款?
    在现金交付的民间借贷纠纷中,出借人提出相应证据,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关系及借贷内容,并就借款用途、资金来源、交付细节等进行合理除述的情况下,借款人否认借贷事实和借贷关系,应当举证推翻出借人的证据和主张,或者就其反驳主张提供相应证据。法院对饮酒发生工伤认定方法是什么一、法院对饮酒发生工伤认定方法是什么1、法院对饮酒发生工伤认定方法如下:(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
    2023-07-10
    277人看过
  •  法律如何看待借款合同?
    传真合同是一种比较流行但具有争议的合同形式。虽然它节省了时间和精力,但有人质疑其法律效力。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书面合同的形式可以包括传真、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因此,传真合同是一种有效的合同形式。传真合同是一种合同形式,它是当今比较流行的一种合同方式。这种合同大大节省了双方的时间和精力。但也有人质疑传真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我国相关法律明确指出书面合同的形式可以表现为合同、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就可以看出,合同的形式包括传真。 合 同 的 形 式 有 哪 些 ? 传 真 合 同 是 否 具 有 法 律 效 力 ?传真形式订立合同存在一定风险。首先,部分企业使用的传真纸为热敏感应纸,时间推移会导致字迹模糊和消失,无法证明当时签订的合同内容。其次,传真件属于电子证据,不能直接作为原始证据和直接证据使用,需要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有关事实。因
    2023-09-15
    210人看过
  • 一般是如何看待民间借贷的
    一、一般是如何看待民间借贷的1、民间借贷作为一种资源丰富、操作简捷灵便的融资手段,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银行信贷资金不足的矛盾,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但是显而易见,民间借贷的随意性、风险性容易造成诸多社会问题。向私人借钱,大多是在半公开甚至秘密进行的资金交易,借贷双方仅靠所谓的信誉维持,借贷手续不完备,缺乏担保抵押,无可靠的法律保障,一旦遇到情况变化,极易引发纠纷乃至刑事犯罪。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批准。二、民间借贷不还怎么办别人借钱不还针对不同情况提出不同的解决方案,一般认为主要的解决方法有:1、对方有归还诚意,但暂时无还款或一次性全额还款能力的,可考虑给予适当合理的宽限时间或分期还款。2、对方有归还诚意,但限于客观原因无法还款,基
    2023-06-16
    405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直接证据就是能够直接证明证明对象的证据。如结婚证、房产证。 一般说来,直接证据的可靠性大,证明效力强。是依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这里所说的证明关系,是指证据对案件主要事实是以直接证明还是间接证明的方式起证明作用。... 更多>

    #直接证据
    相关咨询
    • 证据如何收集,证明效力如何体现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05
      外遇证据收集与证明效力 (一)证据可以从两种证据入手收集证据: 1、直接证据。 (1)性交录像,要求能够清晰的辨认正在发生性行为的双方并没有被剪辑; (2)性交场面照片,要求说明照片的来源、拍摄时间、地点等信息; (3)书面认可,发生婚外情的当事人自己书写的保证书、承诺书、认错书等; 实践中可以引导丈夫在“保证书”、“悔过书”中检讨自己与情人长期共同生活的情节,然后可以经过公证成为认定“重婚”或“
    • 如何看待没的房屋出售的效力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8
      主张合同无效的,如果使该合同继续有效的话,也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实际上合同有效也仅关系到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利益,被告以该合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六)项的规定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第三十八条第(六)项规定。况且,在本案法庭辩论结束前、被告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六)项的规定后,也并不意味着法律禁止
    • 行政诉讼中证据的效力要如何认定?证明效力与证明力的关联性如何确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06
      在行政诉讼证据规定中,并没有使用证据能力和证明力之类的概念,而使用了“证明效力”一词,但其含义与证明力并无实质性的区别。而且,对该规定中的“证明效力”,也应按照其语境确定它的确切含义,如:“当事人应当围绕证据的关联性、合法性和真实性,针对证据有无证明效力以及证明效力的大小,进行质证。其中,前一个“证明效力”可理解为证据能力,后一个“证明效力”可理解为证明力。一般说来,在具备真实性与合法性要件后,证
    • 如何看待债权转让的法律效力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03
      债权转让要生效应当签订转让协议,通知债务人,没有通知债务人的,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且进行债权转让的当事人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该行为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等。
    • 如何看待虚假主体的合同效力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08
      在签订虚假合同的时候,如果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诈骗的话,这个时候会构成犯罪,具体的处罚方式,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有的虚假合同不会构成犯罪,但是合同是无效的。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