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登记是否有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5 10:24:50 260 人看过

以全面摸清农村土地、房屋的空间属性和权属属性,并建立健全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制度为主要内容。2008年10月,中国共产党十七届三中全会发布《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要求“搞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011年3月16日发布的“十二五”规划纲[5]要提出,“搞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在依法自愿有偿和加强服务基础上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并要求“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建立保护补偿机制,从严控制各类建设占用耕地,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实行先补后占,确保耕地保有量不减少。”2011年2月,农经发2011[2]号文件《关于开展农村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意见》中,明确指出承包经营权登记的主要任务是“查清承包地块的面积和空间位置,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薄,妥善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确、登记薄不健全等问题,把承包地块、面积、合同、权属证书全面落实到户,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提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强化对农村耕地、林地等各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加快包括农村宅基地在内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地籍调查,尽快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土地确权登记错误怎么办

土地确权登记错误一是由权利人持权利证书主动向登记部门申请注销登记;二是登记部门依职权对该登记事项予以纠正,并注销该权利证书。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是由权利人申请并由村民小组代表指界并签名盖章后予以确权及登记发证。依法征收后属国有土地,不再颁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如发现登记错误,应当及时予以纠正。

《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03: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耕地保护相关文章
  • 农村土地权利确权登记
    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也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2013年1月31日下发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018年3月,我国正式启动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发证试点工作。土地确权错了该找谁土地确权错了该找村委会和土地管理部门。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如果对于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一、土地确权的流程如下:1、土地确权的进行需要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2、村委会签署意见签字盖章交由乡镇政府审核;3、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现场勘测,审查合格上报县国土资源局;4、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到现场进行勘测;5、审核合格报县政府进行审批,公示无异议确权发证。二、土地确权的范围如下: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
    2023-07-15
    178人看过
  • 土地确权与土地登记有什么不一样
    土地确权与土地登记两者的区别从内容上看,对土地权利实体上的认定,属于确权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对什么样的土地或用地,要明确什么样的土地权利,都是由土地确权规定。而对土地权利的产生程序,履行什么样的手续,把土地权利固定下来,属于土地登记要解决的问题。从形式上看,土地确权法律凭证范围广,有纪要、协议和权属证明,也有人民政府的决定和土地证书和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而土地登记法律凭证是审批件、登记材料和土地证书。从法律和规定看,土地确权的依据是实体法和规定,而土地登记的依据是程序法和规定。从先后顺序看,土地确权在先,而土地登记在后。土地确权和登记的联系土地确权是土地登记的必要的前提条件,不进行土地确权就无法进行土地登记。经过土地确权的土地权利,只有通过登记才能有效。土地确权是土地登记的核心内容,是土地登记的实质问题,只有确定的土地权属明确,界址清楚、面积准确,土地登记行为才合法有效。土地登记是土地确权的外
    2023-05-05
    176人看过
  • 土地所有权登记生效吗
    我国土地所有权归属于国家和集体,个人是无法拥有土地的所有权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一、什么是所有权征收与征用征收与征用都是对单位和个人财产所有权进行限制的一种方式,都必须基于公共利益。征收,是指国家基于公共利益通过行使征收权,在依法给予补偿的前提下,将单位或者个人的财产移转给国家所有。征用是指国家因抢险、救灾等紧急需要而通过行使征用权,临时使用单位或者个人的财产。征收、征用都是国家通过行使行政权,基于公共利益对集体和私人所有权进行限制的方法,二者具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征收、征用都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且都应给予补偿。但两者存在一定的区别,表现在:第一,是否移转所有权不同。征收都要移转所有权,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利用公权力强制性地将集体或私人所有的财产征归国有。征用属于政府强制使用个人
    2023-02-28
    339人看过
  • 承包土地确权不登记具有法律效力吗
    什么是土地承包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淮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承包土地确权不登记不具有法律效力,人民政府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处理决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调解书;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当事人之间依法达成的协议;履行指界程序形成的地籍调查表、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等地籍调查成果;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文件等。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范围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到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得遗漏。土地确权登记
    2023-05-05
    112人看过
  • 土地租赁不登记是否合法有效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租时,如果租赁合同未登记,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第二十八条土地使用权租赁,是指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土地未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开发利用的,不得出租。第二十九条土地使用权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第三十条土地使用权出租后,出租人必须继续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三十一条出租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出租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登记。土地租赁合同解除的情形为:(1)协议解除,即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一方或者双方不能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解除本协议与社会公共利益有关的原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二)一方严重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023-05-08
    426人看过
  • 土地租赁不登记是否合法有效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租时,如果租赁合同未登记,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第二十八条土地使用权租赁,是指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土地未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开发利用的,不得出租。第二十九条土地使用权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第三十条土地使用权出租后,出租人必须继续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三十一条出租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出租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登记。土地租赁合同解除的情形为:(1)协议解除,即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一方或者双方不能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解除本协议与社会公共利益有关的原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二)一方严重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023-05-07
    367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耕地保护是指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和措施,对耕地的数量和质量进行的保护。耕地保护是关系我国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全局性战略问题。耕地保护是事关国计民生的战略问题。... 更多>

    #耕地保护
    相关咨询
    • 土地确权登记是否有效
      天津在线咨询 2021-05-30
      以全面摸清农村土地、房屋的空间属性和权属属性,并建立健全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制度为主要内容。2008年10月,中国共产党十七届三中全会发布《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要求“搞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011年3月16日发布的“十二五”规划纲[5]要提出,“搞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依法保障农
    • 土地确权后,土地登记证是否能更改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1-27
      土地确认后可以更改。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其他权利的确认和确定。也就是说,土地确认后,土地使用权属于谁,得到国家认可,外力不能随意改变。目前,许多地区已经完成了农村土地的确认,但由于各种原因,一些村民想改变他们的名字。可以肯定的是,农村土地确认后,如果土地面积发生变化,或者土地承包人的户主和代表发生变化,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只要我们农民的家人无异议。换句话说,农村土地确认后,土地所有者可
    • 土地确权登记是什么意思?土地确权登记怎么做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4-04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是一种物权登记。按照我国法律,对不动产物权要通过登记明确权属加强保护。如城市房屋、土地所有权等都要到有关部门进行登记,以更好地保护所有权人的权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就是依据法律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将农户承包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及其变动情况记载于登记簿,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以进一步明确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这是强化对农村耕地等各类土地
    • 土地确权登记与土地确权的区别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05
      土地确权与土地登记两者的区别 从内容上看,对土地权利实体上的认定,属于确权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对什么样的土地或用地,要明确什么样的土地权利,都是由土地确权规定。而对土地权利的产生程序,履行什么样的手续,把土地权利固定下来,属于土地登记要解决的问题。 从形式上看,土地确权法律凭证范围广,有纪要、协议和权属证明,也有人民政府的决定和土地证书和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而土地登记法律凭证是审批件、登记材料和土地证
    •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20
      依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7条规定,改变土地用途应依循以下程序: 1.取得出让方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 土地用途改变,将直接引起土地出让最高年限的改变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变化。同时,土地用途的改变,必然发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规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化。因此,《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7条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8条,都规定了土地用途的改变必须取得出让人的同意或批准。 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