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不成立由法院确认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8 21:10:19 86 人看过

可以,对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来说,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一个解决方式,无非就是通过调解或者是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对于调解不成的,一般来说都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而诉讼的话需要明确管辖的一个法院。

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原则上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关于合同纠纷管辖的规定确定管辖权。

1、当事人可以通过协议约定管辖法院。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2、在没有通过协议约定管辖法院的情况下,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应当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合同履行地应为房屋所在地。

不同情况下的管辖法院是不同的,需要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来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来说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一、房屋纠纷证据有哪些

第一是,房屋买卖合同及其他能够证明双方买卖合同关系的证据材料;

第二是,交付标的物和支付价款的凭证;

第三是,办理房屋过户的所有手续,未办理过户手续的,提供不能过户的原因、理由等证明材料;房屋权属相关证明

第四是,出卖出租房屋的,应提供承租人意思表示证明;

第五是,出卖共有房屋的,应提交其他共有人意思表示的证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2日 03: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履行地相关文章
  • 房屋买卖房价低于多少合同不成立
    合同不具备成立的要件,即不成立。合同的不成立,有以下几种情形:1、一人自行订立合同;2、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不一致,未形成要约、承诺的一致;3、合同的客体不确定;4、要物合同未履行物的给付;5、须经批准、登记方能成立的合同未履行批准、登记手续;6、法律规定或者是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合同且未履行的。一、房屋买卖合同的特别规定房屋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将房屋所有权依约转给买受人所有,买受人支付价金的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与一般买卖合同的不同之处,在于房屋属于不动产,对于房屋买卖法律有如下特别规定:(1)房屋买卖合同需要采用书面形式,买卖双方需将买卖房屋的位置、面积、价金等约定于书面。(2)在城镇买卖房屋之所有权须经房屋登记机构登记后,才发生转移,如未登记,即使交付,也不发生权利转移效果。(3)出卖共有房屋或出租房屋时,其他共有人或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2023-03-03
    271人看过
  • 判决书确认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因房屋买卖违约而产生的解除合同问题,如果买卖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来处理。如果没有约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相关问题。出卖方,身份证号码;购买方,身份证号码;甲方自愿将以下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购买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没有设定担保、抵押等任何权属纠纷,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房价款与付款方式;交付期限;违约责任。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支付利息吗不需要支付利息,但要退还利息,房屋买卖合同解除退还利息一般就会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的利率来进行计算,但如果是属于买方因各种原因而解除合同的,那么就需要按双方约定的来进行给予,这就要看实际的情况。逾期付款和逾期交房的,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计算。一部法律不可能适用两种计算标准的。因此,法院在处理涉及购房合同无效后退款时,都是按银行的贷款利
    2023-07-11
    264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不是由于诉讼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房屋买卖合同能否提起诉讼,取决于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起诉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证据被起诉权;(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诉讼范围和管辖范围。第一百二十条起诉状、控告书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被告人数提交副本。确有困难的,可以提出口头申诉,由人民法院予以记录,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第二,购房合同中可能会发生什么样的纠纷?1。迟交不正常?房地产开发企业逾期未正常交付是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常见的纠纷类型。对于此类纠纷,司法解释规定,买受人在被催告后三个月内履行的,有权催告、终止合同,同时承担违约责任。预售房经催告后三个月内仍不能履行合同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合
    2023-05-08
    341人看过
  • 原告可以要求法院确认合同不成立吗
    原告请求法院确认合同不成立的立案条件是,原告需要跟案件有直接的利害关系,被告的信息明确,原告有具体的诉求,有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合同不成立的事实和理由,人民法院对原告的诉求也具有管辖权。一般原告应该选择被告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诉。法院可确认合同不成立的流程需要当事人收集相关证据,提交对应的材料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等法院收到对应的材料后才会受理相关的事项,才能一步步的来确认合同是否真的不成立。(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一、原告请求确认合同不成立需提供哪些材料?1、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起诉状正本和副本均必须提供原件,原告为个人的必须亲笔在具状人一栏中签名,原告为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2、主要证据材料,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
    2023-02-10
    113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标的物不明确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标的物不明确双方可以协商进行补充、订立补充协议,双方经沟通无法达成补充协议可以按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对标的物的内容进行确定。一、修改合同的方式有哪些修改合同的方式有两种,具体如下:1、解除原合同,重新订立新合同,原合同内容不变,只需修改需要修改的条款,直接引用到新合同中即可;2、签订补充协议,需要在补充协议中明确主合同的内容,或者以主合同为附件。双方签字确认,并填写日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二、合同已履行完可补签合同吗合同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终止,不能再就本合同签订补充协议。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
    2023-03-17
    434人看过
  • 合同不成立买卖能成立吗
    合同不成立买卖也是不能成立的,买卖合同不成立,因没有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为前提,故不存在履行合同的责任,更不存在违约责任。但在债权法上当事人间并非不产生任何权利义务关系。法律效果是:1、合同不成立,当事人也未实际开始履行,尚未造成财产后果的,当事人可以继续磋商订立合同,也可以停止订立合同;2、合同不成立,当事人已开始实际履行,当事人既可以继续弥补订立合同手续,也可以停止订立合同。对于停止订立合同的,一方或双方因接受履行而取得的财产应返还给对方,因为此时当事人取得的财产无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依据,此外造成合同不成立有过错的一方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一、合同不成立的情形有哪些?1、一人自行订立合同;2、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不一致,未形成要约、承诺的合致;3、合同的客体不确定;4、要物合同未履行物的给付;5、须经批准、登记方能成立的合同未履行批准、登记手续;6、法律规定或者是当事人约定采用书
    2023-03-25
    481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不成立中介费需要支付吗?
    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房屋买卖合同未成立时,能否要求中介费要看对方是否与中介签订了居间合同。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在居间人的介绍下与第三人达成协议,并向居间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在居间人按照居间合同的约定,通过媒介服务促成合同订立时,居间人就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合同当事人支付居间报酬,也就是说,居间报酬的支付是以居间人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的合同成立为条件。合同是否已经履行不影响居间报酬的支付。一、房屋买卖中,与中介签订协议要注意什么1、审查经纪公司和相关资料。首先,委托人应当对经纪公司的资质及其业务能力进行考察,其次还要对经纪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和确认。对于买方来说要注意确认所售房屋的产权是否清晰、是否有产权证书、是否存在共有人;也要注
    2023-06-23
    71人看过
  • 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或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引起的纠纷
    要求解除合同或确认合同无效,一般是在另一方有重大违约行为的情况下发生的,这类案件一般还会伴随着赔偿损失的请求,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会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的不同,来判定各方承担的责任。一、双方违约的,如何承担违约责任?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有时候会出现双方违约的情形,这涉及过错相抵规则的运用问题。过错相抵规则,又称有过失规则或混合过错规则,指在受害人对损失的发生或扩大也有过失时,可以减轻或免除对方赔偿责任的规则。适用过错相抵规则应具备如下条件:1、受害人必须有过错如果受害人的行为虽然也是发生损害的共同原因,但只要他没有过错,仍不能适用过错相抵规则,违约方不能以受害人的行为作为减轻或免除责任的事由。2、受害人的过错行为必须是促成损失的发生或扩大即受害人的过错行为必须是损失发生或扩大的共同原因之一。适用过错相抵规则的效果,是减轻或免除责任,减轻或免除所依据的标准,首先应比较违约方和受害人各自过错的程
    2023-03-14
    422人看过
  • 买卖合同诉讼管辖法院如何确认?
    买卖合同诉讼管辖地的确认,首先要明确买卖合同双方是否有选择管辖的书面协议,若买卖合同双方没有选择管辖的协议,或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的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居间服务合同的管辖地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没有单就居间合同规定特殊的管辖地。所以,居间合同的管辖地问题也适用以上两条规定。即如果没有在合同中约定选择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的,则甲只能在b地起诉乙公司。但如果能确认a地是合同履行地的话,则可以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即也可以在a地起诉。二、民间借贷的案件管辖地该怎么确定借款纠纷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容易发生的一些法律纠纷,
    2023-03-13
    335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是否可确认房屋所有权
    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不等于拥有房屋所有权,两者不能划上等号。具体要看实际案情来的。根据《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全文》的规定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2023-06-13
    196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只有一方签字成立吗
    只有一方签字的房屋买卖合同不成立。合同是用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时合同成立生效或符合当事人所约定的生效条件时合同成立生效。一、一般的合同有效期是多久?合同的有效期就是指合同从生效到合同效力终止的这段时间,以合同生效和合同终止为主要的两个结点,根据不同的生效时间和终止时间,合同的有效期也不一样。一般来讲,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生效的时间,一般认为是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成立之日即为生效时间;如果合同中未约定生效时间,但对合同的生效有附加条件的限制,则以该附加条件达成时为合同生效时间。二、赠与合同不执行多久失效赠与合同不执行双方若无特别约定一般不会失效。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合同的有效
    2023-03-24
    285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不成立法律条文规定有哪些情形会不成立
    合同不具备成立的要件,即不成立。合同的不成立,有以下几种情形:1、一人自行订立合同;2、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不一致,未形成要约、承诺的合致;3、合同的客体不确定;4、要物合同未履行物的给付;5、须经批准、登记方能成立的合同未履行批准、登记手续;6、法律规定或者是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合同且未履行的。一、合同成立需要具备哪些要件合同成立始于承诺生效,它是当事人对合同标的、数量等内容协商一致的结果。所以,合同成立必须有以下两个要件:1、须有两方以上订立合同的当事人;2、对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等内容经协商一致,达成合意。合同的无效和不成立区别主要体现在:(1)从两者的概念和构成要件来看,合同的不成立是指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未达成合意,如未作出承诺,或未就法定的必须采取书面的合同速成书面的协议。而合同的无效是指合同在内容上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行
    2023-02-28
    250人看过
  • 法院可确认合同不成立的流程是什么?
    当事人要确认合同不成立的,应该收集合同不成立的证据,写起诉书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
    2023-06-24
    339人看过
  • 买卖合同如何确认属于法院管辖
    1、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2、没有约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合同争议管辖法院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
    2023-06-20
    181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履行地是合同的履行地点。当事人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没有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而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 更多>

    #合同履行地
    相关咨询
    • 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是由谁确认的?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15
      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由人民法院、仲裁机关确认。房屋买卖合同被宣告无效后,将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①出卖人返还房屋价款,买受人返还房屋,涉及到房屋因买受人装修增值部分出卖可适当给予补偿。 ②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③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如涉及到开发商恶意行为而导致合同无效,则开商有可能支付已付购房款一倍金额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④因双方恶意
    • 案由是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还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06
      确认房屋无效,确认有效,撤销合同都是属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由下的二级案由。
    • 房屋买卖确认书是不是合同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16
      我是中介,只要你签的合同是正规中介公司的合同,合同就有效,你没书写在合同上的东西,吃亏的还是你自己,所以有些必须写的详细,越细越好,你毁约的话按成交价的20%来赔偿
    • 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后只成立无效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18
      不管物权法生效前还是后,房屋买卖都是属于债权,买受人基于合同享有的是物权请求权,肯定需要登记才发生物权变动。对于买受人如果履行了支付房屋价款的义务,可以请求出卖人交付房屋并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唯独不能请求确认享有房屋所有权,如果有这样的诉讼请求会被法院驳回。因为出卖人存在一房二卖甚至数卖的可能,全部买卖合同都是有效的,但能取得房屋物权的只能是一个买受人,并且确定物权的唯一标准就是房屋已经过户给买受人
    • 一房二卖的房屋买卖合同能成立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5-23
      1、一房二卖是指出卖人先后或同时以两个买卖合同,将同一特定的房屋出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受人的情形。此纠纷中,林某就同一套房屋先后与杨某和李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属于典型的一房二卖。 2、解决一房二卖的问题,首先应判定多个买卖合同的效力,其次在存在多个有效买卖合同的前提下再行判定房屋过户和损害赔偿问题。在一房二卖的情形中,如果存在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买受人与出卖人恶意串通,导致买受人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