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楼房一楼小院有什么权的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3 18:40:34 189 人看过

国家对楼房一楼小院的权利是没有作出任何的规定;开发商是会根据不同的情形来进行划分;

1、规划中明示属于个人所有的小院

根据相关规定,小区一楼小院是建筑区划内的绿地,那么属于业主共有,如有明确表示属于个人所有的除外。根据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的相关规定,属于个人所有的绿地部分,应当认定为明示属于个人的绿地。

2、全体业主同意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或赠与的一楼小院

除明确规定为个人所有之外,一楼小院的归属为全体业主共有,如果开发商要将一楼小院进行出售或者赠与,那么需要经过全体业主们的同意之后才能进行,否则其出售或赠与行为属于无效。

3、归全体业主所有的小院

如果规划中没有明确规定小院的归属,并且开发商在与业主签订合同的时候也没有明确约定小院的归属,那么小院就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开发商如果出售或者赠与小院属于无效,因为开发商是无权处分的。

一、土地使用权的设定有哪些方式?

我国土地使用权的设定方式有以下几种:

1、经国家批准使用,再以合同方式设立。这种方式是指土地使用人在国家主管机关批准的基础上与国家签订土地使用合同,从而取得土地使用权。

2、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方式设定。这种方式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人的身份与土地使用人签订合同,将一定年限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让与土地使用人,土地使用人向国家支付出让金。

3、以承认的方式设定。在《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以前,公民拥有合法产权的私房所占用的土地、外国组织和个人在中国境内拥的合法房屋占用的土地,国家承认房屋主人对其房屋基地的使用权。

4、以批准城镇私有房屋用地的方式设定。城镇居民需要兴建私房的,其用地来源只能是市郊集体所有的土地。用地者须向县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由县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办理征地手续,并由用地者支付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从而使国家取得土地所有权,用地者取得土地使用权。

5、以集体土地所有人同意、政府批准的方式设定。这种设定方式适用于农村居民建住宅用地、乡(镇)村企业建设用地及回原籍乡村落户的职工、退伍军人和离、退休干部,以及回家乡定居的华桥、港、澳、台同胞等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建住宅用地等几种情况。用地者向乡级或县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由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取得土地使用权。

6、以订立承包经营合同的方式设立。我国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集体所有的农业用地,由村或村内经济组织与村民签订承包经营合同的方式承包给农民使用,农民因此取得土地使用权,这种土地使用权又称承包经营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2日 18: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房地产开发相关文章
  • 旧楼小区加装电梯国家补贴规定
    《关于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房﹝2019﹞56号)规定逐步实施。增设电梯所在楼栋或单元全体业主要进行沟通协商,就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事项、建设内容及费用预算、电梯使用管理、电梯维护保养方案及费用预算、费用筹集和分摊比例等依法达成一致意见,签署同意增设电梯的书面协议。在拟增设电梯所在物业区域的显著位置,就增设电梯的设计方案进行公示。实施主体对相关方面提出的异议,应与异议人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办增设电梯规划审批、施工管理等手续。费用一般由业主自筹,可以申请使用公积金、维修资金等加装,电梯加装完成后,财政补贴15-18万元/部。具体可向辖区社区咨询,由社区协助业主做好此项工作。一、小区电梯是不是都有几个人签合同加装电梯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意向及初步方案应当充分听取拟加装电梯范围内全体业主的意见,并经专有部分占该单元住宅总建筑面积三分之
    2023-02-10
    57人看过
  • 国家规定楼房怎么办土地使用证?
    楼房怎么办土地使用证?1、购房者在买到商品房按规定办理好房权证后,需携带现房主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总证复印件、合同、房屋办证的契税发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土管部门申请办理。2、开发商在出售完商品房后,把土地证总证面积根据购房者的房屋所占面积数据分割多个小证数据;3、土管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后认真核实,确认无误后进入审批程序;4、5个工作日后带身份证明领取土地证,因办房权证已经缴纳契税等费用,只需缴纳登记费(工本费)即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证内各项数据
    2023-03-02
    58人看过
  • 小区一楼小院的归属有哪些问题
    对于一楼小院的归属,《民法典》(2021.1.1生效)没有明确的规定,对于一楼小院的归属应当区分不同的情况:1、规划中明示属于个人所有的小院《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最高院于2008年发布的《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第三条规定建筑区划内根据规划文件规定专属于个人的绿地部分,应当认定为《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二百七十四条所称“明示属于个人的”绿地。虽然《民法典》(2021.1.1生效)中并未提及一楼小院的归属,但实务中大多都认为一楼小院实际就是窗前绿地。因此,如果《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后,住宅小区的规划文件(如总平图)中明确规定归一楼业主所有的小院,房地产开发企业就有权将其与一楼的住宅同时进行处分包括销售或者
    2023-05-04
    303人看过
  • 国家规定楼房不能超过多少层
    33层。垂直分户2-3层,水平分户4-5层。每层建筑高度不得超过3.3米。这也就是说,在农村如果是建3层楼房,那么房屋的总高度不得超过9.9米,否则就属于违规,被发现的话也是会被拆除的。为满足村民的不同需求,可采用垂直和水平分户两种布局方案:垂直分户(2-3层),较适用于从事农业和发展庭院经济的农户,水平分户(4-5层)较适用于部分脱离农业生产的农户。一、房屋建筑工程三级承包的范围一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1)40层及以下、各类跨度的房屋建筑工程;(2)高度24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3)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1)28层及以下、单跨跨度36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2)高度12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及以下的
    2023-04-05
    217人看过
  • 一楼小院违建怎么处理
    一般来说,以下八种情形的建筑都属于违建:1、改变了建筑物的使用功能。2、未征得同意,擅自改建、翻建、扩建的建筑。3、临时建筑,逾期未拆除的。4、擅自改动设计图纸,施工的建筑。5、非法转让特区内已经城市化的居委会,或者股份合作公司的非农用地,在其上建造的建筑。非法转让村民自用宅基地,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建设用地,在其上建造的建筑。6、在已经规划为公共设施用地、公共场所用地、公共绿化用地上建造的建筑物。7、虽为农村自用宅基地,或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业用地,但是违反了当地的城市规划,或者超过了当地政府的规定标准。8、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建筑物。一、违建如何不被拆除?不会被拆除的有:1、强行拆除会影响重要建筑物主体安全。有部分属于违建建筑物,但是和一些重要建筑物建在一起,而且强制拆除的话,会导致重要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安全受到威胁。这种违章建筑可以不用强拆。2、根据现性的技术条件无法拆除。因为部分的建
    2023-03-18
    428人看过
  • 国家对烂尾楼怎么解决
    一、国家对烂尾楼怎么解决一般来讲,会出现楼盘烂尾,可能是没钱继续,也可能会开发商发现收不回来成本,当然还有些是携款潜逃,这些都涉及到巨额债务,政府是不能没收过来或者低价取得,然后再出售的,因为这会严重侵害债权人的利益,当然若是长期没人接盘,通常是由政府出面协调,而债务关系则由法院或者政府来处理。烂尾楼通常是由政府作为担保,然后找一个新的开发商从之前的人员手中接盘,然后再建成继续销售,但是因为这些楼大部分是预售过的,所以要履行预售合约其余的部分才能够出售获益,因此政府会对接手烂尾楼的地产商通常会给予一定程度的政策优惠,以保证地产商有收益。二、什么叫烂尾楼一般来讲,这类是指已经办理用地以及规划手续的楼房,但是在工程开工后,由于没有足够的资金继续投资建设或者陷入债务纠纷,停工一年以上的房地产项目;另外因为产权发生纠纷、或是工程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停工的项目,也算作烂尾楼。三、烂尾楼最大的受害者是谁
    2023-06-15
    209人看过
换一批
#房产变更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地产开发是指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通过有计划地开发和建设,将生地或毛地改造成具有供水、供电、供热、道路等基础设施和一定建筑水平的土地,并以一定的价格出售给购房者的过程。 房地产开发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土地获取、规划设计、施工建设... 更多>

    #房地产开发
    相关咨询
    • 一楼小院的正规范围有什么规定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11
      国家对楼房一楼小院的权利是没有作出任何的规定;开发商是会根据不同的情形来进行划分; 1、规划中明示属于个人所有的小院 根据相关规定,小区一楼小院是建筑区划内的绿地,那么属于业主共有,如有明确表示属于个人所有的除外。根据相关规定,属于个人所有的绿地部分,应当认定为明示属于个人的绿地。 2、全体业主同意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或赠与的一楼小院 除明确规定为个人所有之外,一楼小院的归属为全体业主共有,如果开发
    • 小区一楼使用权有什么规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7-21
      国家对楼房一楼小院的权利是没有作出任何的规定;开发商是会根据不同的情形来进行划分; 1、规划中明示属于个人所有的小院 根据相关规定,小区一楼小院是建筑区划内的绿地,那么属于业主共有,如有明确表示属于个人所有的除外。根据相关规定,属于个人所有的绿地部分,应当认定为明示属于个人的绿地。 2、全体业主同意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或赠与的一楼小院 除明确规定为个人所有之外,一楼小院的归属为全体业主共有,如果开发
    • 商品房一楼的院子,一楼的业主对其享有何种权利?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3
      如果是绿地,且开发商卖给了一楼业主,则绿地的草坪归一楼业主专有使用,但该绿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全体业主共有。除此之外,业主共有。
    • 一楼带小院的围墙规定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2-01
      (1)是申请获得批准,并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2)非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3)非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4)不是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不是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二条
    • 房屋所有权公证对一楼小院没有权利处理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21
      国家对楼房一楼小院的权利是没有作出任何的规定;开发商是会根据不同的情形来进行划分; 1、规划中明示属于个人所有的小院 根据相关规定,小区一楼小院是建筑区划内的绿地,那么属于业主共有,如有明确表示属于个人所有的除外。根据相关规定,属于个人所有的绿地部分,应当认定为明示属于个人的绿地。 2、全体业主同意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或赠与的一楼小院 除明确规定为个人所有之外,一楼小院的归属为全体业主共有,如果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