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索加班费的举证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22 20:35:59 148 人看过

一、追索加班费的举证责任

追索加班费的举证责任是劳动者,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劳动者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考勤制度的,可以按照单位考勤制度的规定记录加班考勤,复制一份自己留存;也可以采用录音书面报告签字等形式将加班证据固定下来。

二、追索加班费的时效是多久

追索加班费的仲裁时效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若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限制,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加班费是按基本工资还是全额工资

加班工资一般是按基本工资而不是全额工资为基数算的。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加班工资是按照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相应的倍数计算的。而如果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对工资有约定,则应当按照不低于所约定的工资标准去确定加班工资,即此时加班工资不一定按基本工资计算,而按照约定的计算。若没有约定,则加班工资通常按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至少也是基本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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