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会被查封的情况是:
1.诉前保全的房屋;
2.交易房屋系违章建筑;
3.产权不明导致纠纷的房屋;
4.交易房屋系一房多卖;
5.交易房屋存在高额抵押;
6.产权人涉及债务纠纷较多;
7.产权人涉及恶意转移、变卖房产。
法院查封房屋的流程?
1、什么情况下法院会查封房屋?
法院查封房产的情形:
(1)恶意转移、变卖房产;
(2)诉前保全;
(3)执行案件中,暂无履行能力或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
2、法院查封房产需要什么手续?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通常是在提起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的程序时,人民法院将有可能对房产进行查封。手续如下:
(1)法院向国土房产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及附带的法律文书;
(2)办案人员向国土房产部门出示法院工作证,并分下列不同情形办理查封手续:
A、被查封的标的物已核发房地产证的,应提交国土房产局档案室出具的查册表;
B、被查封的标的物是预售商品房的,应提交房地产交易所出具的该预售商品房的交易情况表或该楼盘的明细表;
C、被查封的标的物是土地的,应先到国土房产局档案室查清该土地权属情况,并提交查册的书面结果。
(3)国土房产部门根据法院提交的资料,进行查封处理。
3、法院查封房产,但未告知登记机关,发生争议时如何处理?
法院查封房产,但不告知登记机关的极为少见。即使不告知登记机关,如果被执行人不对被查封的房产进行处分,也不会有争议产生。即便有争议产生,如果登记机关没有为被执行人办理处分该房产的权属登记,争议也不会涉及登记机关。因而,这种争议的产生应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一是法院未将法律文书送达登记机关;二是被执行人违法处分房产;三是登记机关为其办理了权属登记。
法院未将法律文书送达登记机关,登记机关就无从知道应当协助执行的事项。在这种情况下为当事人办理权属登记,不应对房产被查封一事承担责任。但是对于被执行人来说,如果知道房屋被查封,而仍然对该房产进行处分,如转让或设定抵押,这种处分是无效的。
在这种情况下,对于承受房产的一方,一般也不能按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4)15号文中第十七条的规定处理:即承受房产的一方如果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且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就不予查封。因为第十七条规定虽然用了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的字句,但是其中的被执行人在是指在进行房屋买卖时还不是被执行人,而是将成为被执行人;其中的出卖给第三人则是在房屋被查封前,双方已发生房屋买卖的民事行为。否则,该条后文就不会有人民法院不得查封的表述。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第二百四十七条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
房屋查封是什么意思
250人看过
-
法院查封房屋的规定是什么
210人看过
-
房屋查封什么意思
217人看过
-
什么是预查封,哪些房屋可以进行预查封
200人看过
-
什么是预查封,哪些房屋可以进行预查封
92人看过
-
什么房屋法院是不能查封
248人看过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
租房被法院查封标准是什么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03租房被法院查封的,在查封之前的租客仍可以要求按原租房协议履行,仍可以继续使用该房屋。但在租赁期满后,如果房屋仍被查封的,未经法院许可,不可以再签订协议续租房屋,房客在期满后应该搬让所租的房屋。
-
房屋查封二次查封怎么计算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10应按第二次采取保全(查封)措施的时间起算。法院裁定对于房屋产权进行查封的,查封裁定自法院向房屋产权登记管理部门送达民事裁定书、办理查封手续时生效。也就是说,查封的时间应从办理查封手续时起算。所以,如果在第一次查封房屋产权的查封期限过后没有及时进行续行查封的,原查封裁定自行失效。法院重新进行查封的,第二次查封的期限应从第二次重新办理查封手续费时起算,与第一次查封没有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
-
怎么查询房屋是否被查封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15查询一项房产是否被查封有二种方法:1、向承办法官了解是否已经将该房产查封。2,到房产所在地的房屋产权登记部门查询该房屋是否已经被查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九条查封不动产的,人民法院应当张贴封条或者公告,并可以提取保存有关财产权证照。查封、扣押、冻结已登记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不得对抗其他已经
-
房屋查封的期限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14查封房屋期限根据最高人民法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