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有加班补助吗
工伤工资不包含加班费,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是指正常出勤情况下,应享受的工资福利待遇。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但不包括加班工资,因为加班工资是延长工作时间报酬。
二、怎样申请工伤赔偿
申请工伤赔偿按照以下流程进行: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携带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资料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工伤赔偿项目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主要包括: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n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n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n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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