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防范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0 19:56:33 132 人看过

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会有许多不确定的因素,双方可能会对合同进行变更;一方可能会违约;可能会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等等。因此,必须积极地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本企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遭受损失。

(一)合同履行时要注意保留相关的证明资料。

1、在履行合同时最好有比较完整的书面往来文件,而且都必须有对方当事人的确认。供货方在送货时,应注意送货单让对方接货人员签收并加盖公司收货章,如果没有加盖收货章,则每月应进行结算,并让对方公司加盖公章或财务章确认。否则,一旦因对方赖帐起诉到法院,由于只有送货单,对方又否认送货单上的收货人是其公司员工,在没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则有可能败诉。

2、开出发票时如果对方货款未付清,应在发票上注明。在实践中,经常是供货方先开出发票给对方公司,让对方做好帐后再去收款。但在把发票交付给对方公司时,往往未注明该发票的货款还没收到。这种情形下,如果对方公司以收到发票作为已付货款的凭证,在供货方举不出相反证据证明对方公司未付货款时,就可能会输掉官司。

(二)依法运用合同履行中的抗辨权防范风险。遇到法定条件或者合作方违约可能损害到我方利益的情况时,可以依法采取中止履行或解除合同的方法,保护本本企业的权益。

(三)积极化解纠纷,依法捍卫企业的合法权益。

在当代的社会,由于合同履行方面发生一些纠纷,当事人是可以提起相关的诉讼活动的,这是属于解决纠纷的一种具体的方式,这种方式相对来说也是非常的重要的,必须要严格的按照法律规定内容来进行。

一、合同履行中保持动态跟踪

合同签订后进入合同履行即业务实施阶段。在这个阶段,值得注意的问题有三个方面:

首先,合同履行过程一定注意保存各种与合同履行相关的资料证据。特别是与合同相关的订单、送货单、对帐单(函)等,以及有关函件、电子邮件等。

相关订单、送货单、对帐函等重要资料应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如:能确定是对方发出、对方认可或者对方收到等。最好采取对方签字盖章的书面形式。对方付款的合同,对帐单(函)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取得对方盖章认可。

第二,合同履行中注意按合同的约定内容履行。避免订单或者送货单等出现与合同约定相矛盾的情况。如出现重大变化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要及时与对方商谈变更合同或者签订补充合同。

第三,及时关注对方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的动态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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