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刑法有关条款作下列补充和修改:
(一)对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走私、套汇、投机倒把牟取暴利罪,第一百五十二条盗窃罪,第一百七十一条贩毒罪,第一百七十三条盗运珍贵文物出口罪,其处刑分别补充或者修改为: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犯前款所列罪行,情节特别严重的,按前款规定从重处罚。本决定所称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各级权力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各级司法机关、军队、国营企业、国家事业机构中工作的人员,以及其他各种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二)对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和第二款受贿罪修改规定为:国家工作人员索取、收受贿赂的,比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五条贪污罪论处;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三)国家工作人员,无论是否司法人员,利用职务包庇、窝藏本条(一)、(二)规定的犯罪分子,隐瞒、掩饰他们的犯罪事实的,都按刑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徇私舞弊罪的规定处罚;
国家工作人员的亲属或者已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犯上述罪行的,按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二款包庇罪的规定处罚;
为上述犯罪分子销毁罪证或者制造伪证的,按刑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伪证罪的规定处罚;
对执法人员和揭发检举作证人员进行阻挠、威胁、打击报复的,按刑法第一百五十七条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或者第一百四十六条报复陷害罪的规定处罚。
犯前四款罪,事前与本条(一)、(二)所列举的罪犯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四)对于本条(一)、(二)、(三)所列的犯罪人员,有追究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不依法处理,或者因受阻挠而不履行法律所规定的追究职责的;对犯罪人员和犯罪事实知情的直接主管人员或者仅有的知情的工作人员不依法报案和不如实作证的,分别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百九十条所规定的渎职罪处罚。
二、本决定自1982年4月1日起施行。
凡在本决定施行之日以前犯罪,而在一九八二年五月一日以前投案自首,或者已被逮捕而如实地坦白承认全部罪行,并如实地检举其他犯罪人员的犯罪事实的,一律按本决定施行以前的有关法律规定处理。凡在一九八二年五月一日以前对所犯的罪行继续隐瞒拒不投案自首,或者拒不坦白承认本人的全部罪行,亦不检举其他犯罪人员的犯罪事实的,作为继续犯罪,一律按本决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称:全国人大常委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大常委会由委员长,副委员长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全国人民代表... 更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行使权限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8立法权限 第七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第八条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 (一)国家主权的事项; (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和行使法律责任是什么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04《宪法》第六十七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二)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三)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四)解释法律; (五)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
-
严重的经济犯罪会累及后代吗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041、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犯罪记录对子女是有一定影响的,例如在征兵的时候,会对应征人员家庭成员进行审查,在应聘公务员时也会进行审查。 2、公民的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的,不得征集服现役。
-
什么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务委员会依据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二十六条全国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建议,可以撤换下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委员。任免权是宪法赋予人大的重要职权任免检察人员是宪法赋予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按照宪法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的决定第九十八条规定如何八条规定如何?重庆在线咨询 2022-09-05本法有关农民的规定,适用于国有农场、牧场、林场、渔场等企业事业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