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网络环境下消费者知情权保护的立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18:33:49 444 人看过

【消费者知情权】完善网络环境下消费者知情权保护的立法

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利的保护涉及经营者和消费者双方的利益,如何界定消费者权利的保护水平取决于对电子商务下消费者利益的衡量。电子商务环境下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基本准则就是提供与传统消费者同等的保护。从理论上讲,所有的消费者是平等的,因此国家对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利遭受侵害时所提供的保护水平也是一致的,应实行同等保护准则.因此,网络购物消费者与传统消费者所享有的知情权的保护水平也应是一致的。

(一)建立完善的网络市场准入机制。

所谓市场准入是指政府对进入特定经营领域或该国市场从事活动施加限制或禁止的相关制度.要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首先要明确销售者的主体身份,否则商品和服务的内容即使是真实的,消费者的其它权利也无从得到保证。网站作为销售者和消费者交易的桥梁,无疑可以起到交易的“安全阀”作用。作用越大其承担的责任也须越重,因此,网站有责任也有必要对销售者的相关证明资料进行审查,对进入网络交易市场的销售者进行严格的制度安排。当然,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网络主体的进入门槛,对网络交易的丰富性及效率有影响,但在保证了销售者的资信度的情况下,必将可以保证网络交易产品的质量,有利于净化网络交易环境,为网络市场秩序和交易安全提供保障。因此,由网站把好维护消费者知情权的第一关,是完全有必要的。

(二)建立网络购物中有助于保护消费者的信用体系。

当前网络交易发展面临的最大危机就是网络交易信用的缺失,在纷繁复杂、物欲横流的网络交易中,诚信交易显得十分重要.完善的信用体系可以包括企业的基本信息、资质证明、产品信息与证明、交易情况与信用状况等,而还有最为重要的,就是有关权威部门的认证,其中可以包括网络管理部门颁发的一些认证及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一些认证。在这方面,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已作出了许多探索性的工作,比如,它试行了网站备案登记制度,由网站所有者根据工商部门的要求提供网站的备案登记材料,领取并安装电子备案登记标志以供消费者查阅辨识。登记备案材料提交后,网站可获得工商局颁发的电子商务标志“红盾”,任何人点击“红盾”标志就可以得到当前网站的登记备案材料,如果发现网站存在违法问题,可以通过继续点击“红盾”进入网上投诉平台,实现对违法网站的在线举报。

(三)建立对虚假信息或虚假广告的监管制度。

网络具有与传统媒体迥然不同的开放式的互动结构,因此不可能完全生搬硬套地用管理传统媒体的办法来规制网络广告,而应当采用一种比较缓和的规制办法.因此,应强调政府管理与网站自律相结合,通过政府的监控把真实广告与虚假广告真正区分开来,并进行宣传,增强消费者的鉴别能力,提高消费者的自身防御能力。而作为网络运作与管理的重要环节,网站的自律也甚是关键。网站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制止虚假信息的发布,淘宝网的做法值得肯定。淘宝网对于虚假信息和虚假广告是严厉禁止的,违反规定发布违规信息者,会受到账户永久“冻结”的处理;若违反淘宝网规定而发布店铺或商品信息等,且不做任何解释或不接受淘宝规则的制约者,会受到“公示警告一个月”的处理。网站的这些惩处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威慑经营者,遏制虚假信息的流出。

(四)完善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建立网络环境下有助于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的法律体系,同时注重法律与业界规章相结合。

首先,法律法规对信息披露的具体形式和要求要作出具体规定,因为在网络上,同样的信息披露于不同的网页,效果可能迥异,如将信息放在网站的主页上与放在网站的经多次链接才能到达的网页效果就不一样,后者可能因线路繁忙而无法连接上,而前者则只要进入该网站便可一览无遗。因此,为避免其它因素导致披露不成功,建议法律规定销售者将关系到消费者重大权利义务的信息披露于网站首页醒目的位置。其次,我们知道,网络购物中对商品的宣传可能与其包装或说明中的信息不完全相同,《产品质量法》第27条对产品包装进行了规定,该条规定的目的是使消费者购买该商品前或购买时对与商品相关的信息有充分的了解,而在网络购物下消费者可能只能在购买后才能知晓这些信息,很容易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这可以借鉴欧盟的《远程销售合同指令》,该指令第6条第三款规定,消费者有权自收到经营者的商品之日起或在与经营者缔结服务合同之日起7天内,不说明任何理由,就可解除与经营者之间的合同。合同解除后,经营者必须在收到通知30天内返还消费者已经支付的全部价款。这种无条件退货或解除合同的权利,被称为“冷却期”或“犹豫期”,规定消费者享有“冷却期”,并赋予消费者在“冷却期”的期限内获得任意退货的权利,其根本理由在于充分保证交易双方的信息对称,从而达到保护消费者知情权的目的。

鉴于网络环境的虚化以及地域性特征的消失,使得消费者处于较传统交易更大的风险之中,因此如何实现网络环境下消费者的同等保护仍是一个充满疑惑和挑战的领域。也正因为这一点,需要对网络环境下消费者的权益,提供另外的保护手段,其目的仍在于提供与传统商业环境下的消费者权益一样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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