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集体土地所有权,是指农村各级农民集体对自己所有的土地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集体土地所有权具有以下特点:
(1)它没有一个全国范围的统一一主体,集体所有的土地仅仅属于某级农村农民集体所有;
(2)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客体包括法律规定的耕地、林地、草地、山岭、河滩地以及其他土地等;
(3)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内容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对集体所有土地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三、农村集体土地有哪些类型
1、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以外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也就是说,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原则上属于集体所有。如果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则属于国家所有。应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法律指的是狭义的法律,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2、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宅基地是指的农村中包括有建筑物和没有建筑但是用于修建农房的空白地;自留地是指农业集体化以后,集体经济组织从集体所有的土地中划配给社员个人长期使用的少量土地;自留山也是农业集体化以后,集体经济组织从集体所有的山地中划配给社员个人长期使用的栽种树木或摘取柴草的少量土地或者山地。
3、乡镇或村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修建并管理的道路、水利设施用地,分别属于乡镇或村农民集体所有。
4、乡镇企业使用本乡镇、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补偿和安置的,土地所有权转为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经依法批准的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的农民集体土地,分别属于乡镇、村农民集体所有。
5、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批准以土地使用权作为联营条件,与其他单位或个人举办联营企业的,或者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批准以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作价入股,举办外商投资企业和内联乡镇企业的,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变。
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为加强土地管理,维护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土地所有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市人民政府决定对芳村、海珠区农村的集体土地所有权进行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广州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下称市国土房管局)负责组织实施,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下称区国土房管局)负责办理登记发证的具体事务。
二、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申请人为村民委员会或转制后依法接管村集体土地管理职能的集体经济组织。
三、土地登记的基本单元为宗地。各农民集体依法拥有的土地,包括属于集体所有的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应连片申请划分宗地,同一所有者的集体土地被铁路、公路、河流或其它国有土地分割开的,应分别申请划分宗地。
四、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机构为土地所在地的区国土房管局。
芳村区国土房管局地址为浣花路浣花南街5号二楼。海珠区国土房管局地址为宝岗大道100号十一楼。
五、区国土房管局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从本通告公布之日起至2002年10月31日止。因故不能如期申请的必须在规定的申请期限内,向土地所在地的区国土房管局提出申请,经批准方可延期申请。
六、申请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者应当向区国土房管局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土地登记申请书(空白原件向区国土房管局领取)。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含单位法人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代理申请的,还应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七、土地所有者应依照本通告规定的时间、地点申请土地登记,并应当指派代表在地籍调查中出席现场指界,按规定办理权属界线的确认手续。凡未按规定如期申请土地登记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出席指界的,按照《土地登记规则》、《广东省农村土地登记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确认权属的集体所有土地,由市人民政府向集体土地所有者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土地所有证》。
九、违反本《通告》规定,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由公安部门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照《刑法》的规定处理。
十、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二年六月二十四日
-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哪年性质的土地
383人看过
-
土地集体所有权的性质和内容是什么?
101人看过
-
判别土地性质国有土地还是属于集体所有
253人看过
-
土地所有权的特性,土地所有权的主体
183人看过
-
土地属于国家所有还是集体所有,土地所有权的特性
169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性质的有关规定
425人看过
土地所有权是指土地所有者对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我国的土地所有权主要由国家土地所有权和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构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更多>
-
什么叫土地集体所有性质?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9土地权属性质是指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性质.我国实行的是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因此,我国土地所有权性质分国家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
集体土地使用权性质中有哪些浙江在线咨询 2023-11-01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的方式所取得的对除国有土地之外的集体土地的开发、利用的权利。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集体土地使用权一般包括以下三种; 1、农用土地使用权 农用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土地使用权。 2、宅基地土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村民依法取得的在本集
-
的都是集体土地性质吗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17安置房土地性质拆迁安置房因土地性质不同而分为三种类型:集体土地性质的拆迁安置房;国有出让土地性质的拆迁安置房(统称全产权房屋);国有划拨土地性质的拆迁安置房(统称有限产权房屋),其中集体土地性质的拆迁安置房不能上市交易,全产权房取得房产证后,可上市交易,有限产权房在补缴土地出让款后才可上市交易。安置房转让需查看土地性质集体土地上的拆迁安置房想要上市交易,可以通过转变土地性质实现: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
集体土地划拨或国有土地用地性质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4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是土地的所有权性质,而划拨和出让是国有土地的两种不同的使用权类型,出让土地为有偿取得,有使用期限,而划拨土地为无偿取得,无使用期限。在房屋的买卖交易中,出让土地的房屋是可以直接转让的,而划拨土地的房屋必须补交一定的土地出让金后方可转让,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只能在村集体成员之间流转,城镇居民户不能买卖过户。拆迁最有利的是出让土地,而集体土地的为征地。
-
土地性质是国有还是集体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051.到当地国土资源管理局去调档,档案里应注明该土地的性质是国有还是集体所有。 2.如果土地性质是集体,如果是政府拆迁,肯定是有补偿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三)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