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是否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5 11:34:02 471 人看过

一般情形下,公司并不需要与股东签订劳动合同、因为股东与公司之间并不是劳动关系,而是投资关系。但是,如果公司股东在投资的公司工作,担任了具体的职位,那么此时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一、如何认定劳动合同关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签订劳动合同的,就建立了劳动合同关系,认定劳动合同关系的关键是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如果工作时有了劳动合同是临时工吗

如果工作时有了劳动合同不是临时工。

我国法律规定,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在用人单位中,各类职工享有的权利是一样的,而临时工只是计划经济时代的名词。

劳动者只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就应该视为是单位的正式员工,福利待遇按照合同约定、公司规章制度或者法律规定办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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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29日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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