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之名,行诈骗之实,何为公平?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2 23:40:19 435 人看过

不算。借钱立有有借据,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即债权债务关系,所以不属于违法行为。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使受害人陷于错误认识并“自愿”处分财产,从而骗取数额较大以上公私财物的行为”,因此不构成诈骗罪。

借钱不还是否算诈骗

借钱不属于民事纠纷,不构成诈骗。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大量公私财产的行为。如果债务人在借钱时,根本没有还钱的打算,骗钱用于其那就是诈骗:

1、诈骗公私财产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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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19日 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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