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是否有义务协助买方完成不动产登记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7 09:02:41 496 人看过

房屋所有权的转移须办理登记。无论合同是否作出约定,出卖人都应当协助买受人办理所有权的变更登记手续。

作为消费者,在购买房屋过程中,买受人应要求出卖人配合完成过户登记,及时地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由交易当事人共同到登记机构申请过户手续登记,从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卖方收取价款后迟迟不予过户,应予以提醒。

如卖方在收取买方价款后,一直不为买方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经买方请求,卖方仍拒绝协助登记,买方可诉请法院强制卖方履行登记义务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在获得胜诉裁判文书后,登记权利人可凭此裁判文书单独申请并完成登记。

房屋出卖人有哪些义务

出卖人的义务主要有:

(1)按约定的数量(间数、面积等)交付房屋。这是出卖人一项基本的义务。即出卖人应该按照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交付符合合同规定的面积或间数的房屋,否则就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保证房屋所有权的转移。保证将所出卖房屋的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亦是房屋出卖人的一项基本义务。以下几种情况的房屋买卖一般不能保证房屋所有权的转移:①出卖人不是房屋所有人;②出卖人将产权人去向不明或房屋所有权正处在争议中的房屋出卖的;③设有抵押权、典当权等他项权利的房屋,未征得他项权利人的同意情况下出卖的房屋;④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滥用代理权所进行的房屋买卖⑤出卖人在没有征得共有人同寻情况下把共有房屋出卖的;⑥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房屋共有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将房屋售与他人的;⑦国家批准证用或拆除的房屋出售的,不能转移房屋所有权;⑧违反有关法规规定出售房屋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08: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动产登记相关文章
  • 卖方不履行买卖合同义务
    某镇煤气站与某市煤气总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规定:煤气总公司供给煤气站煤气15吨,每吨6000元,该合同从签订之日起履行。在该合同中,双方没有规定违约金和支付定金。合同签订后,煤气就大幅度涨价,从每吨6000元涨到每吨8000元。见煤气涨价,煤气总公司就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给某镇煤气站送气。三个月后,煤气站要求煤气总公司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煤气总公司却认为,在合同中既没有签订违约金或给付定金的情况下,煤气站要求索赔,纯属无中生有。根据以上分析,上述案例的损失额应按照市场价格与合同价格之间的差额作为标准来计算,煤气总公司拒绝赔偿煤气站的经济损失是毫无道理的。一、一方不履行合同时怎么索赔这是一起不履行合同的案例,在合同中,称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也叫根本违约。在经济合同中,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有两种表现:一种是卖方不履行。按照客观的计算方法,损失额的计算应以货物的市场价格与合同价格之间的差
    2023-03-02
    81人看过
  • 登记机构在不动产登记中的权利义务
    (1)登记机构应当履行的职责主要包括:查验申请人提交的必要材料,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如实、及时地登记有关事项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2)登记机构在不动产登记中不得实施的行为主要包括:要求对不动产进行评估,以年检等名义进行重复登记以及超出登记职责范围的其他行为。(3)登记机构应当向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提供查阅、复制登记资料的便利,同时应当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保守秘密。(4)因登记错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登记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登记机构赔偿后,可以向造成登记错误的责任人追偿。(5)登记机构不得按照不动产的面积、体积或者价额的比例收取不动产登记费。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规定。一、父母房子过户给子女需要过户费吗父母房子过户给子女需要过户费,一般包括税费以及交易手续费。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九条的规定,不动产登记簿应当采用电子介质,暂
    2023-03-25
    345人看过
  • 买卖合同中买方与卖方的义务
    一、买方的义务主要有:1、支付价金;2、保管义务。二、卖方的主要义务有:1、交付标的物,转移所有权的义务;2、瑕疵担保责任(1)权利瑕疵担保:转让的所有权是完整的,第三人无权对标的物行使权利。权利瑕疵的类型:标的物全部或部分属于第三人所有;标的物一、买方的义务主要有:1、支付价金;2、保管义务。二、卖方的主要义务有:1、交付标的物,转移所有权的义务;2、瑕疵担保责任(1)权利瑕疵担保:转让的所有权是完整的,第三人无权对标的物行使权利。权利瑕疵的类型:标的物全部或部分属于第三人所有;标的物上有第三人的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存在;有第三人的承租权存在(买卖不破除租赁)。(2)物的瑕疵担保:标的物本身存在缺陷。
    2023-03-07
    134人看过
  • 单方申请不动产登记有效吗
    单方申请不动产登记有效。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的;通过继承、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法律文书消灭不动产权利的;不动产权利申请变更登记的;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申请更正不动产权利登记的;申请不动产权利异议登记的,均可单方申请不动产登记。一、宅基地卖完过户还能撤销吗宅基地买卖完,办理过户登记后,如果买卖合同出现可撤销的情形时,可以申请撤销买卖合同,买卖合同撤销后,可以申请撤销宅基地过户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二百二十条【更正登记与异议登记】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
    2023-03-07
    259人看过
  • 买卖合同卖方的义务
    属于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义务主要有以下几点:1交付标的物。交付标的物是出卖人的首要义务,也是买卖合同最重要的合同目的。标的物的交付可分为现实交付和观念交付。现实交付是指标的物交由买受人实际占有观念交付包括返还请求权让与、占有改定和简易交付。2.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买受人的最终目的是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将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是出卖人的另一项主要义务,这也是买卖合同区别于其他涉及财产移转占有的合同的本质特性之一。3瑕疵担保义务。出卖人对其所转让的财产负权利瑕疵和物的瑕疵的担保义务。一、试用买卖特点有哪些试用买卖特点有:1、试用买卖是在合同成立后生效前由买受人试用标的物的买卖,出卖人虽交付标的物但标的物的所有权并未转移;2、试用买卖是以买受人认可标的物为合同生效条件的买卖,在买受人认可之前买卖合同不生效。二、房屋预售合同和买卖合同区别1、标的物不同: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标的物为还在建设中的房屋,具
    2023-04-11
    321人看过
  • 不动产物权的登记方式
    第一,不动产登记簿是不动产物权的认可和彰显依据。登记是国家公权力对私权利的认可行为,是对财产取得和变动的确认。登记簿是登记行为完成的体现。作为社会财富的重要形态,不动产通常承载着人们的财富价值。如果没有记载在国家保管的登记簿上,也就意味着财产没有获得国家的充分认可,也就难以获得法律的保护;第二,不动产登记簿具有权利真实的推定效力。不动产登记簿是不动产权利的外在表征,体现着一定的法律事实和法律行为。不动产物权经过登记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之后,即可推定记载的归属和内容与真实的物权归属和内容相一致。在诉讼中,当事人既可以用不动产登记簿为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诉讼请求,亦可以以此来反驳对方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在认定案件事实时,应当首先将不动产登记簿当作真实来对待;第三,不动产登记簿的公示、公信意义。物权是绝对权,其变动必须通过一定的形式向外界展示,使社会公众了解抽象权利的具体信息。一、意定担保物权是什么意
    2023-02-28
    149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不动产登记(Real estate registration)是法律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 作为物权公示手段,不动产登记本质上为产生司法效果的事... 更多>

    #不动产登记
    相关咨询
    • 二手房买卖登完记是否是可以不卖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13
      1、二手房买卖登完记不卖一般会构成违约,会被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具体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约定违约金的会要求支付违约金;签订定金合同或给付定金的要求双倍返还定金。法律其他规定等。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
    • 公民是否有义务协助警方调查?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2-05
      配合公安机关调查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第三十四条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公民和组织应当给予支持和协助。公民和组织协助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对协助人民警察执行职务取得显著成绩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公民和组织因协助人民警察执行职务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或者补偿。第三十五条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
    • 买卖所有权的不动产是卖方登记才能取得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15
      不动产需要登记,动产一般不用。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登记只是起到对抗善意第三人的作用,不是取得所有权的必经程序,而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必须到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未进行登记的不发生法律效力。
    • 未完成产权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是否有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07
      产权未登记过户,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登记过户为标志,否则,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生效,也就不能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果。即使房屋已实际交付也属无效。故只要房屋没有正式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即使卖方已收取了房价款,并将房屋交付买方使用,当事人仍可提出合同无效的主张。
    • 买卖不动产时以一方名义登记的房产,产权如何确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03
      一、此房的所有权仍然属于陈A、因为房屋所有权的转移以房屋管理部门的登记为准。二、我认为:法院应该中止执行。因为抵押权优于债权,但是陈A和陈B的买卖合同更是以房屋作为抵押物的(合同的目的)。他早于后来王某的抵押权。法律规定未经公示的抵押权不得对抗第三人,但是陈B的权国属于物权范畴,他是优于债权的,况且现在法院也已经知道了该物权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