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价措施应将拍卖作为首选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09:14:10 115 人看过

执行程序中的变价措施应将拍卖作为首选,但拍卖的实施须遵循一定的程序,而拍卖程序的运行常常要花费相当的时间和费用,从交易成本上考虑,执行过程中一概采取拍卖措施进行变价,在很多情况下未必对当事人双方有利。所以,各国法律在坚持拍卖优先的同时,均将变卖等简便经济的变价方式作为必要的补充。我国《执行规定》第46条第2款也规定:财产无法拍卖、不适于拍卖或当事人双方同意不需要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交有关单位变卖或自行组织变卖。综合各国强制执行法的规定,变卖措施主要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执行债权人和债务人均申请或同意变卖的。

在执行程序中,当事人可以依法对自己享有的权利进行处分,如果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均申请或同意不经拍卖程序,而直接通过变卖对标的物进行变价的,执行机关自应尊重当事人的处分权。应予注意的是,在该情形下适用变卖措施,须当事人双方均提出申请或一方申请后另一方明确表示同意,为避免程序浪费,当事人的申请还必须在拍卖期日之前提出。我国《执行规定》第48条规定;被执行人申请对人民法院查封的财产自行变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但应当监督其按照合理价格在指定的期限内进行,并控制变卖的价款。根据这一规定,仅仅在债务人申请的情况下,法院即可准许以变卖的方式进行变价,对变卖条件的规定似乎过于宽泛。

第二,有市价的物品或当事人双方已协商确定物品价格的。

有市价的物品,既然有社会所公认的价格,直接依照该价格变卖,既可节省费用,又能迅速结案,对当事人有利而无害,自然没有必要再经过拍卖程序。查封物虽然没有市价,但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了价格的,亦可直接依该价格变卖。一般认为,金银物品都有公开的交易价格,可直接予以变卖。此外,对有市价的有价证券如上市公司股票、公司债券等也易适用变卖措施变价。如《德国民事诉讼法》第821条规定,查封的有价证券有交易所价格或市场价格的,执行员可以自由地按出卖日的市价出卖之。没有此项价格时,按一般规定拍卖之。我国台湾地区《强制执行法》于1996年修改时也增加了类似规定。

第三,查封标的物有价值减损的危险或不易保管的。

价值易减损的标的物主要有两大类:一是由于标的物本身的性质而易变质、腐烂、消散的物品;二是具有极强的季节性的物品。对这些物品,只有避繁就简,及时予以变价,才可以保全其价值,避免当事人的利益受损,故可以不经拍卖而直接予以变卖。标的物的价值即使不易减损,但如果保管起来比较困难或保管需花费相当费用的,也可以酌情予以变卖。此外,对于禁止或限制流通物,查封后应通过交有关单位依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的方法变价,而不能进行拍卖或在市场上直接变卖。执行法院应对变卖活动进行监督。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11: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保全相关文章
  • 拍卖权属于强制措施吗
    拍卖不属于强制措施,拍卖属于一种执行措施。但被执行人没有其他财产可以偿还债务的时候,如果被执行人有房屋,可以将房屋进行拍卖,然后用拍卖款偿还给债权人。一、房子被法院查封以后,什么情况下可以被拍卖被查封,进入强制执行阶段之后,符合法律规定的就可以拍卖。《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一条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进行拍卖、变卖或者采取其他执行措施。二、法院会把房屋卖了当罚金吗法院不会把房屋卖了当罚金。法院判处罚金的,法院可以依法追收相应的罚金,但不会没收房屋。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如果有多余的财产,法院可能会启动强制执行程序拍卖多余的财产,
    2023-03-14
    427人看过
  • 拍卖是否属于强制措施?
    拍卖不属于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应当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五种。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一、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是什么意思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为了保证诉讼的顺利进行,防止嫌疑人、被告人逃跑、自杀、毁证,干扰作证或者继续实行犯罪等;在一定的期限之内,对其采取暂时性的限制或剥夺自由的法定强制方法,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和逮捕,具体适用那种强制措施要看案件的具体情况。二、口头传唤是否是强制措施口头传唤不是强制措施,强制措施只包括有拘传、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逮捕。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在一定期限内暂时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法定强制方法。三、传唤属于怎么规定的传
    2023-04-06
    384人看过
  • 首批地铁列车将拍卖“换岗”
    从北京地铁运营公司获悉,北京地铁公司将把一批“退役”的地铁客车进行公开拍卖。地铁公司新闻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说,此次拍卖是包括列车发动机等装置在内的整车拍卖。将被拍卖的41辆地铁客车的单车拍卖底价为五六万元。它们都是1973年北京刚开通地铁时,最早“服役”的地铁客车,它们不仅在本市的地铁里“资格”最老,也是国内最早的地铁客车。这批地铁客车长度为19米,车厢宽2.6米,高3.53米,重量约为40吨。据了解,它们均制造于上世纪70年代初,已“年”过三十,而它们的设计使用寿命只有12年。市地铁运营公司最初认为,这些“退役”车辆除了电机可以回收利用外没有什么特别的价值。但拍卖消息传出后,有不少买家表示了兴趣。其中,打算对地铁“老爷车”进行改造的创意买家占了多数。不少买家对地铁“老爷车”“再就业”的岗位进行了规划,有人计划在闹市区将它们改造成酒吧与餐厅;有人想在沙滩、山林等风景区,把他们改造成野营客房…
    2023-06-08
    234人看过
  • 应以首次传唤或采取强制措施作为追诉的开始
    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三款及第三百九十条第二款规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刑法第三百九十二条第二款对介绍贿赂人也有类似规定。但很多人在理解在被追诉前时,对何种情况是被追诉有不同的理解。追诉是指司法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一系列司法活动,包括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开庭审判等诉讼过程。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该规定表明,立案侦查是司法机关进行刑事追诉活动的开始。此外,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一些特定情形的现行犯和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先行拘留。因而,司法机关在立案前的某些紧急情况下依法采取的强制措施和讯问犯罪嫌疑人等活动也属于追诉活动的一部分(这只能视为一种例外)。因此被追诉前通常是指司法机关立案侦查之前。对于上述规定中的行贿人和介绍贿赂人来说,在某
    2023-04-24
    244人看过
  • 上海拍卖“老油画”应有所作为
    今年春拍,在实力派写实画家作品大量上拍、当代前卫作品异常火爆的背景下,上海嘉泰拍卖公司的西洋美术专场却推出了“中国早期油画”单元,73件拍品组成的一册图录,公司西方美术部主管赵音倾注了大量心血,她附上了数篇专家论文、画家的笔记和专题座谈会的纪要,亲自为潘玉良、关紫兰、唐蕴玉、萧淑芳与李青萍等早期美术史上5位女性画家写了专文,更遑论这些拍品本身都经过了多方搜求和反复考证。为什么要花这么大的力气组织这个单元的拍卖?上海是中国油画发祥地曾经从事美术专业出版工作的赵音,说到中国早期油画史可谓如数家珍。她说,上海是中国本土油画的发祥地,也是早年中西画家集聚的地方,更是西方美术影响中国的前沿城市。尽管中国早期油画在沧桑巨变中历经浩劫损毁严重,但直到今天,上海在收集早期油画上仍具有明显的优势。因此,她认为上海嘉泰身在上海,有义务为中国早期油画的搜集发掘做一些工作。这本图录记录了赵音和她联络的那些专家们的
    2023-06-08
    139人看过
  • 特别变卖程序后减价拍卖
    一、不动产所在地、种类、权利範围、实际状况、占有使用情形、拍卖最低价额、应买资格或条件及其他相关事项:均详如附表。二、保证金:应以经金融主管机关核准之金融业者为发票人之支票、匯票或本票,放进投标保证金封存袋内,将封口密封,不必向本院出纳室缴纳(投标书及保证金封存袋,向本院服务处购买,并应依投标书所记载之注意事项填载)。如果得标,保证金抵充价款,未得标者,由投标人当场领回。叁、阅览查封笔录日期及处所: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期日前1日(每日办公时间内)向承办股申请。四、投标日时及场所:98年0月00日下午2时30分起,将投标书连同保证金封存袋,投入本院民事执行处投标室标柜内。五、开标日时及场所:98年0月00日下午3时在本院民事执行处投标室当众开标。六、得标规定:以投标价额达到拍卖最低价额且标价最高者为得标人,如投标人愿出之最高价额相同者,以当场增加之金额最高者为得标人,无人增加价额者,以抽籤决
    2023-03-02
    263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全
    词条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 更多>

    #保全
    相关咨询
    • 拍卖行拍卖器属于强制措施行为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1-05
      拍卖不是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根据案件情况,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 查封、变卖、拍卖、变卖、拍卖、变卖财产将面临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1-23
      查封是一种临时性的执行措施,是指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清点,加贴人民法院的封条,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理。被查封的财产,执行员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被执行人拒绝保管或者保管不善造成损失,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如果被查封财产由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保管,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拍卖、变卖是对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出卖。拍卖、变卖往往在查封、扣押的基础上进行。即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产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
    • 法院拍卖变卖的房产时,法院是否应当按照评估价确定拍卖价或保留价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06
      人民法院对拟拍卖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拍卖机构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后经人民法院审查确定;协商不成的,从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或者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确定的拍卖机构名册中,采取随机的方式确定;当事人双方申请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拍卖机构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拍卖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未作评估的,参照市价确定,并应当征询有关当事人的意见。人民法院确定的保
    • 法院拍卖变卖的行为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5-01
      1、法院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后拍卖优先于变卖。《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条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进行变价处理时,应当首先采取拍卖的方式,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2、拍卖必须通过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并且有评估价。 3、拍卖要先期公告。拍卖动产的,应当在拍卖七日前公告;拍卖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的,应当在拍卖十五日前公告。
    • 拍卖是否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2-28
      拍卖是否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拍卖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但属于行政强制执行方式。 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均属于行政强制,两者也都通过一定的强制性措施表现出来,但二者仍有着明显的区别: 1、目的不同。 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强制相对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则是使相对人的人身与财产保持一定的状态,从而预防、制止或者控制正在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或危险状态。 2、前提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