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调解补偿金额如何确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7 14:50:34 136 人看过

一、离婚调解补偿金额如何确定?

离婚精神损害的赔偿标准到底要怎样确定,这一直是一个棘手的问题。它不像财产损害那样可以通过一定的标准来确定,这就使得它的确定具有很大的任意性。

1、虽然我们不可以对离婚精神损害有一个统一的指标,但是我们可以大概地确立一些概算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基本原则,让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在具体实践中有一个大概的标准。最高人民法院《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提出了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六个确定因素: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这六个因素具体运用到婚姻家庭领域,我们的法官的一般做法是根据过错方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对受害人造成的损害程度,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这些因素来确定过错方的赔偿金额。在审理案件中,法官重点考察过错方实施行为的多寡、时间的长短、手段的恶劣程度、公开度以及对过错方的精神控制程度、对受害人肉体所造成的伤害程度以及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2、依据司法解释的内容和在审理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案件中法官的具体做法,我们大致认为可以依据以下几个因素来确定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金额:

(1)加害人过错程度,比如加害人是否主观上故意。

(2)具体的侵权情节,比如重婚与与他人同居相比,重婚的侵权行为更恶劣。

(3)受害人精神损害的程度,同样的侵害行为,因不同的承受能力,受害方的精神损害程度不同。

(4)当地经济条件,这主要考虑执行上的问题。

(5)其他情节,比如结婚时间的考虑,无过错方对婚姻生活投入越多,时间越长,期待将来对方能够回报的就越多。

笔者认为,虽然离婚损害精神损害赔偿金额的确定有一个大概的依据,但在具体案件中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依旧很大,笔者建议这类案件的审理可以依据一定的判例,因为判例是已经被实践化的理论,具有一定的准确性。

离婚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方式宜兼采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两种形式。

离婚损害赔偿金的数额可由夫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由法官酌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4日 15: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离婚调解相关文章
  • 如何确定棚户区改造的补偿金额?
    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为:房屋建筑面积+0.2倍房屋面积+10平方米;房屋价值补偿根据面积和装修综合计算;搬迁费按面积计算,产权调换按系数计算。棚户区改造的补偿标准为:1.被征收的棚户区的房屋建筑面积加上该面积的0.2倍再加上10建筑平方米小于产权调换房屋的最小户型面积,被改造者可以购买产权调换房屋的最小户型。2.被征收的房屋价值补偿根据被改造房屋的面积和房屋的装修、附属价格综合计算。3.搬迁费是按照被改造房屋面积给予补偿,按每平方米40元计算,进行产权调换的按每平方米80元计算。湖南省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一)村、旧住宅区。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界定城市棚户区具体改造范围。禁止将因城市道路拓展、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文物修缮等带来的房屋拆迁改造项目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1.集中成片棚户区和非集中成片棚户区是指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简易结构房屋较多、建筑密度较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
    2023-06-30
    103人看过
  • 律师如何帮助企业确定补偿金额
    律师在帮助企业确定补偿金额时,主要帮助企业开展三项工作:1、协调企业和其他被拆迁人共同选定评估机构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2、指导企业核算停业期间发生的损失。3、代表企业与政府拆迁部门就拆迁补偿方案进行谈判,确定具体补偿方案和补偿金额。《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2024-04-16
    57人看过
  • 如何具体确定征地补偿费的金额
    一、如何具体确定征地补偿费的金额土地征收补偿款的金额计算如下: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
    2023-08-30
    157人看过
  • 男方与孕妇离婚应如何确定赔偿金额
    关于男性与处于孕期中的女性离婚时应给予的赔偿数额,我国现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尚未对此进行明确的规定。女方能否获取到相应的赔偿金,其实并非取决于自身是否正处于怀孕阶段。而是否能够获得赔偿,关键在于是否存在法定的情形,如果不存在这样的情形,任何一方提出的赔偿请求都缺乏合法依据;反之,若另一方希望尽快解除婚姻关系,自愿提供经济补偿或者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倾向于让步,这种做法亦是完全可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2024-07-26
    203人看过
  •  离婚时如何确定赔偿金额的法律依据?
    该段内容讲述了离婚赔偿的法律条件以及受害方可以获得的损害类型。离婚赔偿的条件包括双方中一方有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等情形。受害方可以获得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两种类型的损害。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时,如果提出请求离婚赔偿,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进行。离婚赔偿的法律条件包括:双方中一方有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等情形。受害方受到了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两种。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提出请求离婚赔偿,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进行 离 婚 诉 讼 中 如 何 提 出 离 婚 赔 偿 请 求 ?在离婚诉讼中,离婚赔偿请求是一种常见的民事纠纷处理方式。对于如何提出离婚赔偿请求,需要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进行阐述。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恤金、医疗费、护理费等需要负担费用,请求另一方赔偿的,属于诉讼时效
    2023-09-02
    195人看过
  • 离婚补偿费怎么确定数额?
    一、离婚补偿费怎么确定数额?离婚补偿费确定数额需要考虑下列因素:1.过错方的过错程度。2.侵害行为的具体情节。3.损害结果的严重程度。4.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5.当地平均生活水平。6.过错方的具体情况以及事后态度。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应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离婚损害赔偿金的数额可由夫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由法官酌定。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责任形式,也可适用非财产责任和财产责任两种方式。过错配偶的违法行为造成无过错配偶的精神创伤的,可以请求给付抚慰金。无过错配偶的名誉权等如受损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形。二、离婚补偿的请求条件离婚补偿的请求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有相应的违法行为的发生。夫妻一方实施了法定的违法行为,即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四种侵权行为。2.违法行为导致了一定的损害事实。即该违法行为给无过错方造成了财产和
    2023-06-15
    329人看过
  •  50年产权的补偿金额是如何确定的?
    根据法律规定,50年产权补偿标准是以实际损失为基准,对替代厂房土地的价差损失、经营损失、停业停产损失、地上固定资产(如房屋和机器设备)的损失、搬迁费用以及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进行支付。根据法律规定,50年产权补偿标准是以实际损失为基准。具体来说,这个标准会考虑到替代厂房土地的价差损失、经营损失、停业停产损失、地上固定资产(如房屋和机器设备)的损失、搬迁费用以及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 5 0 年 产 权 补 偿 标 准 是 什 么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城市住宅土地使用权年限为70年。然而,针对商业、旅游、娱乐用地的产权年限,我国《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为40年。因此,按此规定,50年产权补偿标准主要适用于工业用地、集体土地以及非住宅用地的拆迁补偿。在司法实践中,根据房屋拆迁补偿标准,50年产权的补偿标准与70年产权的补偿标准并无本质区别。拆迁方需要给予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相应的
    2023-09-09
    81人看过
  • 强拆的房子补偿金额是如何确定的
    一、强拆的房子补偿金额是如何确定的房屋拆迁可以拿到的补偿款计算如下:房屋拆迁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房屋拆迁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计算;房屋拆迁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政府确定,根据实际政策计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二、房屋拆迁补偿款要交税吗?房屋拆迁补偿款可能需要交税,具体是否需要交税,结合以下情形确定: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缴个人所得税。1.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此处所称的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
    2023-09-24
    80人看过
  • 如何确定城市别墅的拆迁补偿金额
    一、如何确定城市别墅的拆迁补偿金额别墅拆迁补偿标准:主要分为房屋补偿费、周转奖励费、奖励性补偿费三部分。1.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以当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确定,不得任意更改。二、房屋拆迁补偿流程是什么房屋拆迁补偿流程如下:1.拆迁人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按房屋拆迁许可证内容向社会发布公告。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4.确定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一般而言,对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迁补偿方式分为一般情形的补偿和特殊情形的补偿两类。一般情形的补偿分货币补和房屋产权调换、结算价差,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特殊情形的补偿被拆迁人不能选择,或只作货币补,或只作房屋产权调换、结算价差
    2023-06-20
    68人看过
  • 离婚调解书的生效时间如何确定
    离婚调解书生效的时间是:1、调解达成协议并经审判人员审核后,双方当事人同意该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名或者捺印生效的,该调解协议自双方签名或者捺印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2、解协议符合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另行制作民事调解书。人民法院可以当庭告知当事人到人民法院领取民事调解书的具体日期,也可以在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次日起十日内将民事调解书发送给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双方签收的时间不一致,则以最后一方签收的时间为生效时间。所以说,调解书的两种生效方式:第一种就是签收后生效;第二种就是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者盖章后即生效。第一种方式,当事人可以在调解书送达前反悔,第二种则反悔的余地。法院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组织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协商,达成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后,终结诉讼程序的活动。离婚调解书,是指人民法院经过调解双方基于离婚达成的协议制作的,记载调解结果的,具有约束力
    2023-03-15
    244人看过
  • 生育金公司如何确定补差金额?
    1.已计发的生育生活津贴低于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补足到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企平工资)。自2011年7月1日起,从业妇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产或者流产当月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从业妇女生产或者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社平工资)300%以上的,高出部分由用人单位补差。个人的产假前工资标准高于企平工资的,再补足到个人的产假前工资标准。拿产权证必须补差价吗办理房产证不一定需要补差价,但是在办房产证的过程中开发商说补差价是合法的,只要面积误差在3%之内就可以多退少补,超出3%是可以要求退房的,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了解到购买大产权的房子都可以办理房产证,房产证都是在当地的房产交易中心办理,但是办理期间需要支付相应的房产税费,每套房子的税费金额都是不一样的,税费都是根据房子的总价面积来计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
    2023-08-04
    179人看过
  • 公司解除合同后如何准确计算补偿金额
    一、公司解除合同后如何准确计算补偿金额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额计算详细如下: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3.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4.客观变化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5.经济裁员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二、解除劳动合同不给开离职证明怎么办用人单位不给开离职证明,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与用人单位协商;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三、解除
    2023-09-24
    79人看过
  • 离婚时,如何确定经济援助的金额?
    离婚时的经济援助条件有:1、从时间上看,一方的生活困难必须是离婚时已经存在的困难,而不是离婚后随时发生的困难;2、从经济条件来看,有帮助的一方生活困难,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财产不能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3、从对方的经济能力来看,提供帮助的一方应具备承受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定离婚的条件有哪些婚姻当事人在婚姻关系存在期间,由于各种不知名的原因使得婚姻关系难以持续下去,可以有多种途径结束这段婚姻关系的话。但是,我国《民法典》对于离婚的规定还是比较慎重的。离婚是需要符合法定的情形才会被准许。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以下情形属于可以法定判离的情形:(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
    2023-07-03
    320人看过
  • 离婚时如何确定共同财产的金额
    一、离婚时如何确定共同财产的金额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二、离婚后财产纠纷如何确定诉讼时效我国民法典规定的诉讼时效是3年。下面跟大家分享3种离婚后财产纠纷涉及的诉讼时效问题:第一种,离婚协议中漏分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婚姻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时由于某种原因确实
    2024-01-29
    470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院调解离婚案件的具体程序主要有以下三步: 1、调解动员。调解动员即审判人员向双方当事人讲解有关的法律规定,针对当事人的认识水平和当事人态度进行教育疏导,动员双方通过协商解决纠纷; 2、协商调停。双方当事人交换意见,审判人员或协助调解的人员... 更多>

    #离婚调解
    相关咨询
    • 离婚经济补偿的方式和数额如何确定?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12
      与丈夫相比,妻子承担了更多的家务劳动,但是家务劳动在社会经济运行中表现不明显、存在感低、没有薪酬,虽创造了不容忽视的价值,却没有一种权威的量化计算方式可用来确认家务劳动的具体价值。 所以人民法院在确定离婚经济补偿数额时,一般会综合以下4个因素进行考量: (一)家务劳动时间。 不仅包括日常投入在家务劳动上的时间,还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时间的长短,投入时间越多、婚姻持续时间越长,补偿数额应当相应增加。 (
    • 律师如何帮助企业确定补偿金额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04
      1、协调企业和其他被拆迁人共同选定评估机构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 2、指导企业核算停业期间发生的损失。 3、代表企业与政府拆迁部门就拆迁补偿方案进行谈判,确定具体补偿方案和补偿金额。 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
    • 如何申请离婚调解书中补偿金强制执行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05
      法院出具的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后生效。如果一方不履行调解书中的给付义务,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
    • 离婚子女抚养费如何确定金额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9-08
      离婚时子女的抚养费数额按照不直接抚养方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确定。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 赔偿离婚损害金额有哪些,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金额如何确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25
      依据司法解释的内容和在审理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案件中法官的具体做法,我们大致认为可以依据以下几个因素来确定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金额:(1)加害人过错程度,比如加害人是否主观上故意。(2)具体的侵权情节,比如重婚与与他人同居相比,重婚的侵权行为更恶劣。(3)受害人精神损害的程度,同样的侵害行为,因不同的承受能力,受害方的精神损害程度不同。(4)当地经济条件,这主要考虑执行上的问题。(5)其他情节,比如结婚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