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职后用人单位除名员工需要注意什么
除名处分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除名只是一种处理形式,不是行政处分。除名的唯一条件,便是职工没有正当理由超过法定期限脱离工作岗位即旷工的。所谓旷工,是指职工未按照正常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擅自缺勤。
2.劳动合同制工人因无故旷工超过法定期限被企业除名时,属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3.单位按程序作出的“除名”决定,应当以书面的方式送达给相对人。
二、不给批离职怎样走法律程序处理
如果劳动者已经提前30天向单位发出了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即使单位领导不批准签字,也可以在30天以后离开原单位,单位不依法履行相关手续的话,可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也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单位履行法定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离职和辞退的区别
1.行为主体不同,辞职是职工个人,辞退的主体是单位。
2.政策不同,辞职的政策支持比辞退的多,辞职事由广泛,辞退事由有限。
3.辞职和辞退成立的事由在性质上不同。
辞退一般是职工有违纪行为,而辞职的理由比较正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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