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享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20:56:34 59 人看过

双击自动滚屏

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按照《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执行,并享受下列工伤保险待遇

1、按照本办法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

2、由承担工伤责任的用人单位参照本办法规定支付停工留薪期待遇,并不得低于全市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

3、致残1-4级的,由承担工伤责任的用人单位和工伤人员以享受的伤残津贴为基数,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至工伤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4、致残5-10级的,由承担工伤责任的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8日 08: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保险待遇相关文章
  • 非全日制员工工伤保险待遇由谁缴费?
    一、非全日制员工工伤保险待遇由谁缴费?由用人单位缴纳。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03﹞12号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社会保险1.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对于已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和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的转移、接续手续。符合退休条件时,按国家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2.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待遇水平与缴费水平相挂钩的原则,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具体办法由各地劳动保障部门研究制定。3.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被鉴定为伤残5-10级的,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一次性结
    2023-06-04
    193人看过
  • 非全日制用工人员受伤,可否主张工伤待遇
    一、非全日制用工人员受伤,可否主张工伤待遇非全日制用工人员受伤,可以主张工伤待遇。劳动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03]12号)第12项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二、非全日制用工应注意些什么非全日制用工是相对于全日制用工的一类特殊的用工形式。全日制用工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及支付形式、职业安全卫生等条款。非全日制用工应注意以下事项:合同形式:可不拘于书面形式,允许达成口头劳动合同。工资形式和标准:工资分配所采取的最基本的两种方式是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试用期规定:不得约定试用期。经济补偿:合同双方均可随时解除劳动关系,不必提前通知,用人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时限规定:
    2023-06-02
    265人看过
  • 非全日制员工工伤保险待遇由谁缴费
    非全日制员工工伤保险缴费与全日制员工是一致,都是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进行追偿偿。一、试用期没买保险工伤如何处理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
    2023-03-26
    299人看过
  • 工伤人员享受哪些待遇?
    一、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二、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三、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四、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
    2023-04-02
    131人看过
  • 工伤人员享受哪些待遇
    一、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二、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三、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四、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
    2023-03-22
    82人看过
  • 工伤保险享受哪些待遇
    一、意外伤害险能代替工伤保险吗一方面,工伤保险不能替代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伤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国家统一管理,不具有赢利性质。《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仅仅属于用人单位给予员工的特别福利,公司无权以已经为你们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而自行免除办理工伤保险的强制性义务。另一方面,发生工伤,公司必须承担相应责任。《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中规定:“各地区相关部门要在国家的政策指导下大力发展企业补充保险,同时发挥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即我国虽不排斥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甚至鼓励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但其只能是一种
    2023-05-05
    219人看过
换一批
#工伤保险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补助。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 更多>

    #工伤保险待遇
    相关咨询
    • 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享受什么保险待遇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2
      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享受下列工伤保险待遇: (1)按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 (2)由承担工伤责任的用人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待遇,并不得低于上海市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 (3)致残1—4的,由承担工伤责任的用人单位和工伤人员以享受的伤残津贴为基数,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至工伤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4)致残5—10的,由承担工伤责任
    • 非全日制人员是否可以享受职工工伤保险待遇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0-02
      非全日制就业形成了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非全日制劳动者与一般意义上的全日制劳动关系不同,但非全日制劳动者仍在劳动关系范围内。《关于非全日制雇佣的一些问题的意见》规定,雇佣者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雇佣者支付工伤保险费的非全日制雇佣者发生工伤事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非全日制雇佣者和雇佣者履行劳动合同引起的劳动争议,按照国家劳动争议处理规定执行。公司未为员工缴纳工伤
    • 非全日制员工工伤保险待遇是什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2-14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被鉴定为伤残5—10级的,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一次性结算伤残待遇及有关费用。
    • 上海从业人员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前提条件,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些规定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30
      根据《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就医原则) 从业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人员治疗工伤应当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或者职业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伤情稳定后,应当及时转往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确需转往外省市治疗的,由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社保经办机构同意。 工伤人员需要进行工伤康复的,应当选择
    •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是否有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16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有权享受工伤待遇。 依据《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被鉴定为伤残510级的,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一次性结算伤残待遇及有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