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邻里关系的法律依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5 15:51:28 190 人看过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1、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

2、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

3、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

一、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是什么

1、有利生产。有利生产就是要保障生产的顺利进行,保障生产的发展。如果因不动产的相邻权利冲突阻碍了生产的发展,就违背了社会发展的基本原则。所以相邻权利人应该从有利生产的角度处理相互之间的权利冲突。如果双方协商、调解不成,而不得以进行仲裁和诉讼时,仲裁机构和审判机关裁处相邻关系的权利冲突时,将会按照有利于生产原则进行处理。

2、方便生活。方便生活是相邻权利人生活便利的基本权利,即一方权利人在行使物权时原则上不能造成相邻权利人的生活不便。如果出现这种情况而发生仲裁和诉讼,裁决机关会按照方便生活的原则处理纠纷。

3、团结互助。团结互助是我国民间长期倡导的相邻关系处理原则,基于这样一个社会道德要求,对于因相邻关系发生的权利冲突,有关部门的处理原则是通过调解促进相邻权利人实现团结互助。

4、公平合理。公平合理是解决一切民事纠纷的基本原则,相邻权利冲突的处理也应该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无论是民间调解组织、有关行政机关,还是仲裁和审判机关,在处理和解决相邻权利冲突和纠纷时,都必须做到公平合理,只有公平合理,才能真正实现平息争诉促进相邻关系的和谐解决。

5、根据第八十五条规定,解决和处理相邻关系,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二、怎么处理邻里纠纷

1、通过采取友好协商加以解决。拿出追求“和谐”的勇气,多换位思考,推已及人,站在对方的立场想问题和行动。抛弃“小气”,力求“大气”,多一分宽容,少一分计较。实在无法解决时,可请求政府和组织的帮助,千万不要激化为械斗。

2、通过各种调解加以解决。一般发生了邻里纠纷后,可请第三方出面对纠纷双方进行调解,在很多地方社区或居委会的工作人员通常充当“调解员”一职。

3、通过派出所加以解决。很多人在遇到邻里纠纷后通常会去派出所解决问题,公安部门会依据纠纷的实际情况和性质,依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相关规定,做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4、进行民事诉讼加以解决。当调解员和派出所不能解决问题后,可以采取进行民事诉讼的维权行为,但是该种途径耗时较长,费用较高,所以,只有在纠纷始终无法解决的情况下才选择此项方法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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