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员工工伤产生的费用,一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另一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如果单位未安排护理,则由单位支付护理费。一般可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支付。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职工发生工伤的,所有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费用均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员工工伤产生的费用,一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另一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如果单位未安排护理,则由单位支付护理费。一般可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支付。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职工发生工伤的,所有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费用均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
生 活 不 能 自 理 工 伤 : 护 理 费 由 谁 支 付 ?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或者扶助等权利。同时,《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成年子女有负担父母抚养费的义务。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生活压力、工作压力等原因,有时会出现父母需要护理的情况。根据《民法典》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成年子女有负担父母抚养费的义务。因此,护理费的支付以有负担能力的子女为标准。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如父母缺乏劳动能力、父母年迈等,导致父母无法负担子女的护理费。此时,根据《民法典》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子女应当履行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有负担能力的子女应支付护理费。
另外,《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助的义务。夫妻双方都有负担能力的,应当不分份额地承担家庭的生活费用。因此,夫妻双方有负担能力时,也应共同承担家庭的生活费用,包括护理费。
总之,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生活不能自理工伤的情况下,护理费由有负担能力的子女和有负担能力的夫妻共同承担。
总之,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生活不能自理工伤的情况下,护理费由有负担能力的子女和有负担能力的夫妻共同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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