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纠纷处理时要注意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8 05:30:09 409 人看过

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为保障一夫一妻制原则增加的禁止性规定。在适用这一禁止性规定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一)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民事法律后果。《民法典》不但明令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且还规定了这一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与的区别。重婚系是以夫妻关系的名义共同生活,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则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三)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与那些应由道德规范调整的通奸、婚外恋等行为相区别。通奸是指双方或一方有配偶的男女,秘密、自愿发生两性关系的行为。婚外恋则泛指已婚者与配偶之外的人发生恋情。通奸、婚外恋都属于有悖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一般由道德规范调整。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则属于违法行为,行为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居纠纷处理方式是怎样的

对一般的同居关系法院不予受理,但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的纠纷可以受理。而且,司法解释将这种关系的解除叫做“解除同居关系”,而不是“解除非法同居关系”。

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一)离婚后,双方未再婚,在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方起诉离婚后,一般应解除其同居关系。

(二)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解除同居关系的,经查证确属同居关系的,应一律判决予以解除。

(三)解除同居关系时,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教育和财产分割,应本着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及双方过错程度妥善处理。

(四)解除同居关系,对在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有条件的,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子女送他人抚养,须征得另一方同意。

(五)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

(六)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七)解除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适当予以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内容

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是对解除同居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协议书。因此需要包括以上内容,或者部分内容,对未协议的内容,可以去法院起诉(双方都未结婚的同居(解除同居关系的除外)

1、解除同居关系的双方的姓名、性别、住址、身份证号、民族、出生年月等个人信息;

2、解除同居关系双方对同居财产的处理,如,同居关系财产的归属,债务如何分割等等,只要是财产的,都可以列入其中,进行约定;

3、对子女的抚养达成协议的,子女抚养的问题。如,抚养费由谁支付、抚养费的数额、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子女探望等;

4、违约的处罚措施。如一方违约,需要支付对方多少钱。

以上是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一般应该包括的内容,但是由于每对同居者情况的不同,以上只是参考作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5日 08: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同居纠纷相关文章
  • 处理居间合同纠纷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一、处理居间合同纠纷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一)如何认定“居间人已促成合同成立”认定“居间人已促成合同成立”,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合同的成立与居间人的活动有因果关系;二是居间人介绍签订的合同应当是依法成立的有效合同。(二)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是否可依约主张违约金或服务费(三)委托人规避居间人私下签订买卖合同是否构成违约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所谓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从这一定义中我们可以看出,即使合同没有明确指出某种行为是否属于违约,只要当事人没有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就构成违约。(四)委托买卖双方为居间人保管的定金发生争议时居间人应否参加诉讼如果居间人参加诉讼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有利于解决当事人的纠纷,有利于案件的执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那么就可以要求第三人参加诉
    2023-06-01
    198人看过
  • 处理居间合同纠纷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一)如何认定“居间人已促成合同成立”认定“居间人已促成合同成立”,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合同的成立与居间人的活动有因果关系;二是居间人介绍签订的合同应当是依法成立的有效合同。(二)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是否可依约主张违约金或服务费(三)委托人规避居间人私下签订买卖合同是否构成违约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所谓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从这一定义中我们可以看出,即使合同没有明确指出某种行为是否属于违约,只要当事人没有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就构成违约。(四)委托买卖双方为居间人保管的定金发生争议时居间人应否参加诉讼如果居间人参加诉讼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有利于解决当事人的纠纷,有利于案件的执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那么就可以要求第三人参加诉讼。由上文可知,处理居间合同纠纷要注
    2023-06-21
    264人看过
  • 居间合同纠纷举证时要注意什么
    居间合同纠纷证据目录要注意的是居间人在居间活动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循商事惯例和交易习惯,不得从事违法的居间活动;居间人原则上不得同时为委托人和相对人的居间人。包括以下义务:1、报告订约机会或媒介订约的义务在报告居间中,居间人对于订约事项,应就其所知,据实地报告给委托人。在媒介居间中,居间人应将有关订约的事项据实报告给各方当事人。向委托方报告订约机会或提供订约媒介是居间人在居间合同中承担的主要义务。2、忠实和尽力义务忠实于当事人的利益是指居间人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应当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的忠实义务具体包括:首先,居间人应将其所知道的有关订立合同的情况或商业信息如实告知委托人;其次,居间人不得对订立合同实施不利影响,影响合同的订立或损害到委托人的利益;再次,居间人对于所提供的信息,成交机会以及后来的订约情况负有向他人保密的义务。居间人在负有忠实义务的同时,还负有尽力义务。居间
    2023-05-31
    458人看过
  • 居间合同纠纷举证时要注意什么
    居间合同纠纷证据目录要注意的是居间人在居间活动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循商事惯例和交易习惯,不得从事违法的居间活动;居间人原则上不得同时为委托人和相对人的居间人。包括以下义务:1、报告订约机会或媒介订约的义务在报告居间中,居间人对于订约事项,应就其所知,据实地报告给委托人。在媒介居间中,居间人应将有关订约的事项据实报告给各方当事人。向委托方报告订约机会或提供订约媒介是居间人在居间合同中承担的主要义务。2、忠实和尽力义务忠实于当事人的利益是指居间人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应当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的忠实义务具体包括:首先,居间人应将其所知道的有关订立合同的情况或商业信息如实告知委托人;其次,居间人不得对订立合同实施不利影响,影响合同的订立或损害到委托人的利益;再次,居间人对于所提供的信息,成交机会以及后来的订约情况负有向他人保密的义务。居间人在负有忠实义务的同时,还负有尽力义务。居间
    2023-05-31
    389人看过
  • 居间合同纠纷举证时要注意什么
    居间合同纠纷证据目录要注意的是居间人在居间活动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循商事惯例和交易习惯,不得从事违法的居间活动;居间人原则上不得同时为委托人和相对人的居间人。包括以下义务:1、报告订约机会或媒介订约的义务在报告居间中,居间人对于订约事项,应就其所知,据实地报告给委托人。在媒介居间中,居间人应将有关订约的事项据实报告给各方当事人。向委托方报告订约机会或提供订约媒介是居间人在居间合同中承担的主要义务。2、忠实和尽力义务忠实于当事人的利益是指居间人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应当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的忠实义务具体包括:首先,居间人应将其所知道的有关订立合同的情况或商业信息如实告知委托人;其次,居间人不得对订立合同实施不利影响,影响合同的订立或损害到委托人的利益;再次,居间人对于所提供的信息,成交机会以及后来的订约情况负有向他人保密的义务。居间人在负有忠实义务的同时,还负有尽力义务。居间
    2023-06-18
    105人看过
  • 处理同居纠纷的注意事项有什么
    处理同居纠纷的注意事项如下:1.同居关系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期间产生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2.如果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与那些应由道德规范调整的通奸、婚外恋等行为要相区别。通奸、婚外恋都属于有悖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一般由道德规范调整,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是法律规定的过错情形,是违法的。3.同居期间如果生了孩子的,则属于非婚子子女,其与婚生子女享有一样的权利。一、怎么解除同居关系1、无配偶者之间同居后要求关系的,自行解除即可,无须经任何部门办理手续;2、有配偶者之间或者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形成同居关系并要求解除的,由人民法院予以解除;3、同居者在同居期间形成了共同财产,因分割共同财产发生纠纷并诉至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按同居关系析产纠纷做出处理;4、同居者在同居期间生育子女,因问题发生纠纷并诉至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按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做出处理;5、无配偶者之间同居并要求解除同居关系
    2023-03-11
    55人看过
换一批
#同居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双方当事人应该对财产、子女等事项进行处理。同居关系双方当事人可以对财产问题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就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向管辖法院提起诉讼。... 更多>

    #同居纠纷
    相关咨询
    • 处理居间合同纠纷需要注意什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4-12
      1、居间合同的注意事项是: (1)居间合同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2)居间合同的条款应当完善,合理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3)约定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的方式。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
    • 处理居间合同纠纷需要注意什么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6-17
      1、居间服务的内容要明确,规范的居间合同会写明中介会提供怎样的居间服务,具体的服务内容有哪些。 2、居间人的如实报告义务《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规定了居间人的如实报告义务,居间人应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不得故意隐瞒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可以约定居间人的审慎审查和如实报告的较高义务。 3、中介的违约责任要明确。 4、中介费的支付要明确,居间合同中要明确中介费的数额以及支付方式。
    • 处理居间合同纠纷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7-16
      1、居间服务内容要明确。 2、居间人的如实报告义务。 3、中介的违约责任要明确。 4、中介费的支付要明确。 5、签约日期条款要明确。 6、终止条款或解除条款要明确。 7、居间成功如何界定的问题。 8、居间费用的承担。
    • 处理居间合同纠纷有什么需要注意的问题?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4条的规定处理居间合同纠纷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因此,所谓居间,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一种制度。居间人是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报告信息机会或提供媒介联系的中间人。处理居间合同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居间人资
    • 居间合同纠纷应该怎么样处理需要注意什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01
      居间是指第三方,就是中介,原本买卖双方的交易,现在又加入了一方,即中介,分别为上下家提供服务和售后保险,主要是起到资金监管的作用,凭着这份居间合同,也就认可了中介的服务,需支付其服务后的佣金,此合同三方都有约束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