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发工资的条件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27 08:00:23 271 人看过

税前补发和税后补发是两种不同的工资补发方式。税前补发是指在扣税之前的应补发工资,而税后补发则是指在扣缴个人所得税之后的补发工资。补发的就是上个月应该给你发的结果没有发,到这个月就是补发了。在单位调整基本工资后,如果没有及时调整,几个月之后会进行一次补发,把之前应该发的工资补上。

税前补发指的是在扣税之前的应补发工资,而税后补发则是指在扣缴个人所得税之后的补发工资。补发的就是上个月应该给你发的结果没有发,到这个月就是补发了。记得以前上班的时候,调整了基本工资了,但是单位发工资没有调整,几个月之后就来了一次补发,把之前应该发的给补上了。

税后补发工资的常见问题解答

税后补发工资是指企业在发放工资时,按照国家规定从工资总额中扣除了应缴纳的税款后,剩余部分发放给员工。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税后补发工资存在一些常见问题。

首先,工资总额中的税款包括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这些税款具有强制性,企业不得进行随意调整。因此,企业在计算税后补发工资时,需要准确核算工资总额中应缴纳的税款,并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扣缴。

其次,税后补发工资的发放标准也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应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合理确定工资总额,并依法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对于税后补发工资,企业需要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业务熟练程度、合同约定等因素,合理制定发放标准。

最后,税后补发工资的发放也需要符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在发放工资时,需要按照国家规定的税率进行扣缴,并出具扣缴税款凭证。同时,企业还需要依法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综上所述,税后补发工资虽然是国家鼓励企业关心员工的一项措施,但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注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税前补发和税后补发是企业对员工工资发放的两种方式。税前补发是指在扣税之前的应补发工资,而税后补发则是指在扣缴个人所得税之后的补发工资。税后补发工资需要按照国家规定从工资总额中扣除了应缴纳的税款后,剩余部分发放给员工。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税后补发工资存在一些常见问题。首先,工资总额中的税款具有强制性,企业不得进行随意调整。其次,税后补发工资的发放标准也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最后,税后补发工资的发放也需要符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在发放工资时,需要按照国家规定的税率进行扣缴,并出具扣缴税款凭证。同时,企业还需要依法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因此,企业在进行税后补发工资时,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1日 04: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资相关文章
  • 附条件发放工资的条款是否有效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双方当事人在民事法律行为中设立一定的事由作为条件,以该条件的成就与否(是否发生)作为民事法律行为效力产生或解除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条件发放工资的条款无效。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在我国劳动法相关规定中,对劳动者的生存权利及其他权利是明确区分的,生存权永远是第一位的,不容侵害,立法也侧重保护劳动者获取劳动报酬的基本权利。律师补充:用人单位及时足额支付员工劳动报酬属于企业法定义务,单位如将经营管理的风险转移至劳动者,并作为支付工资的附加条件,违反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提示劳动者涉及到工资支付属于劳动者生存权的体现,只要员工提供了劳动,单位
    2023-05-06
    81人看过
  •  什么是建设工程发包的条件?
    本文介绍了建设工程发包的条件,包括建设工程已列入建设计划内、用地情况和工程报备已手续完备、勘察设计施工及相关资料已准备完成、资金到位且有金融机构出具的资金证明。发包是指发包人将工程的所有勘察、设计、施工任务一并委托给一个工程总承包人完成,或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中的某一项或多项任务委托给一个承包人完成的行为。发包是指发包人将工程的所有勘察、设计、施工任务一并委托给一个工程总承包人完成,或者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中的某一项或多项任务委托给一个承包人完成的行为。建设工程发包的条件有:1.建设工程已经被列入了建设计划内。2.建设工程的用地情况和工程报备已经手续完备。3.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以及需要的相关资料已经准备完成。4.建设工程所需要的资金已经到位,可以满足整个工程的建设支出,并有金融机构出具的资金证明。 建 设 工 程 发 包 的 标 准 是 什 么 ?建设工程发包是指建设单位将建设
    2023-09-11
    476人看过
  • 工龄认定补发工资规定是什么
    1、按缴费年限补发养老金: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3.5元/月的养老金;缴费不满10年的每月增加35元;缴费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2.5元。2、按绝对额补发养老金:月养老金低于305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160元;月养老金在3050元及其以上,低于355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140元;月养老金在3550元及其以上,低于455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120元;月养老金在4550元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100元。一、工龄认定程序是怎样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工龄认定,由各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计算认定审批表》,携带本人档案,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县、区的机关、事业单位报县、区人事部门审批;市属各单位和市直机关各部门正科级(含正科级)、中级职称(含中级)以下的报市人事局福利科审批。二、企业工人、干部的工龄如何认定?1、如招工表、招干表丢失,劳动部门认定该职工要以转
    2023-03-21
    86人看过
  • 工伤在工地上发生的条件是什么
    一、工伤在工地上发生的条件是什么认定工伤的条件: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视同工伤的情况包括: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二、工伤认定所需提交的材料清单工伤认定申请都需要下列材料:1.《职工工伤事故备案表》。2.用人单位事故调查报告书。3.《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或者职工个人的
    2023-12-11
    481人看过
  • 工伤补充报告的条件是什么
    如果工伤超过1年,则不得认定为工伤。这是法定期限,即您不能再享受工伤保险政策规定的相关待遇。这是因为你懒于行使自己的权利;但是,您可以提前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单位将按照人身伤害赔偿标准进行赔偿。人身伤害赔偿的起诉期为2年。请及时行使您的权利。如果两年后,您可能无法获得任何赔偿工伤申请应及时提交。在受到工伤后,每个人都应尽快申请工伤鉴定工伤工伤,又称工伤、职业伤害、工伤和工伤,指劳动者从事专业活动或与专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因不良因素和职业病造成的伤害原劳动部1996年颁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明确规定了工伤保险的范围工伤。员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受伤、致残、死亡的,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1.紧急情况下,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虽然不是由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他与单位的重大利益直接相关2.从事相关科学实验,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同意的本单位发明创造和技术
    2023-05-03
    66人看过
  • 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资格条件是什么
    一、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资格条件是什么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享受条件就是因为工伤而导致残疾的,无论是哪一个等级都会有,但是每个等级的标准都不一样,一级最多,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最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按照统筹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按照伤者受伤前12个月工资实际收入的平均数计算。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怎样申请关于申请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需要的材料,你要准备工伤保险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审批表一式两份。也要准备需要公司盖章签字、到劳动局工伤赔偿窗口领取或者到当地的社保中国站下载打印的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前两样要原件),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复印件),领取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凭证,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单位记账凭证,个人前去申领需要提供劳动局指定银行的账号。三、工伤保险报销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工伤人员的待遇
    2023-11-01
    342人看过
  • 垫资施工回款的条件是什么
    1、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2、在垫资承包人收不到工程款时,应当及时委托建筑工程律师介入处理,若双方协商不成的,承包人可让律师尽快到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追偿。3、若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发包人依然未支付工程款及返还垫资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拍卖发包人资产或现有工程项目优先受偿。4、若发包人是公司的,在经法院强制执行后,承包人依然无法受偿的,可向法院申请该公司破产,如果在清算中发现公司股东存在违法情形的,可要求股东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尽可能追偿。一、垫资约定不明如何追回在实践中,当承包人与发包人就工程垫资约定不明时,往往极易引发纠纷,如有无利息、何时还款、以什么方式还款等,都可能引发双方纠纷。这时,承包人要想追回工程欠款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追讨:1、协商追偿。现实生活中,当发包人拖欠工程垫资时,承包人可以和其协商还款事宜,要求还款或给出明确的还款计
    2023-03-19
    230人看过
  • 工伤鉴定的资格条件是什么
    一、工伤鉴定的资格条件是什么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工伤伤残鉴定需要哪些材料1.职工个人的工伤认定申请书;2.受伤害职工的有效身份证明;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4.用人单位事故调查报告书(个人申报的不必提供);5.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6.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初诊病历、住院病历,属职业病的提供合法有效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鉴定书。7.
    2023-11-06
    476人看过
  • 签完工资条什么时候发工资
    薪资单的下发与员工实际工资何时发放并无直接关联。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对于员工所得的薪酬需按照签订劳动合同时的双方协议约定时间进行支付。若遇到法定节假日或者公休假日,则应当将支付时间提前至临近的工作日子。薪酬支付方面,原则上应保证每月至少支付一次,但如果公司实施了每周、每天甚至每小时计薪的方式,则可以按照相应的周期进行发放。《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2024-05-06
    487人看过
  • 竞业限制补偿金的发放条件是什么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竞业限制的补偿金一般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作出协商一致的约定,但是没有约定的,且劳动者已经履行了竞业限制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离职前的十个二个月里的平均工资的30%作为经济补偿金,按月支付,并且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否则以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竞业限制是什么意思,竞业限制补偿金要多少1、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即: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2、竞业限制条款在劳动合同中为延迟生效条款,也就是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法律约束力终结后,该条款开始生效。3、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
    2023-06-30
    144人看过
  • 发工资附条件,无效
    牛年春节前,市区一建筑公司为了防止民工节后跳槽,临时招募人手有困难,便想出了一个损招:扣下每位民工1000元工资,并出具了一份欠条,声明所欠工资在对方回公司上班之日立即结清,否则便不再支付。因为不签字就领不到工钱,该公司旗下的民工只好妥协。他们想知道,公司的这种做法对吗?专家观点>>>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所附条件必须合法才具有法律约束力。该建筑公司所附条件限制了民工的劳动自由、违反了国家关于工资发放的规定,形式上虽经民工同意也属无效。所谓附条件的民事行为,是指当事人把一定条件的成就或不成就,作为其行为是否发生法律效力的根据。《民法通则》第六十二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所附条件时生效。这里的条件,至少必须具备以下要件,且各要件缺一不可:所附条件将来可能发生;所附条件由当事人自主设定;所附条件必须合法,不违背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因此,该建筑公司所附条件
    2023-06-08
    226人看过
  • 银行募集发行债务、资本补充工具的条件
    中资商业银行募集次级定期债务、发行次级债券、混合资本债、金融债及依法须经银监会许可的其他债务、资本补充工具,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2、主要审慎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3、贷款风险分类结果真实准确;4、拨备覆盖率达标,贷款损失准备计提充足;5、最近3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因内部管理问题导致的重大案件;6、银监会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申请募集次级定期债务、申请发行次级债券、混合资本债或金融债及其他债务、资本补充工具,由银监会受理、审查并决定。银监会自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城市商业银行申请募集次级定期债务、申请发行次级债券、混合资本债或金融债及其他债务、资本补充工具,由所在地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所在地银监局自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2023-04-24
    114人看过
  • 发放奖金和工资是否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法律没有关于年终奖的具体规定。年终奖发放属于用人单位自主管理范畴,用人单位有权决定年终奖的发放条件和方式。2、其次,年终奖是和工资可以一起发,也可以单独发,但是会对税费有影响。3、最后要注意的是,个人取得年底双薪,如果其单位没有发放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办法计税。如果其单位既有年底双薪,又有全年一次性奖金,并且二者在同一个月内发放,可以将年底双薪与全年一次性奖金合并;如果二者不在同一个月份内发放,应将年底双薪并入当月工资、薪金,统一计算个人所得税。破产后拖欠的工资能发吗依据企业破产破产法的规定,企业破产后拖欠职工的工资是具有优先受偿权的,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同债务后就要清偿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
    2023-07-03
    129人看过
  • 日照普通护照补发条件是什么
    一、日照普通护照补发条件是什么1、护照被损毁不能继续使用的;2、护照遗失的;日照普通护照补发3、护照被盗的。二、日照普通护照补发时限现场递交申请的本市户籍居民为10个工作日,通过网上预申请的为8个工作日,加急业务根据不同的事由和紧急程度,五个工作日内签发证件。(自现场递交申请后第二个工作日开始计算,特殊情况除外)。三、日照普通护照补发资料1、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一张2、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3、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身份证。)
    2023-05-13
    396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资
    词条

    工资即员工的薪资,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后,用人单位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更多>

    #工资
    相关咨询
    • 工资条应发实发工资是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1
      应发工资我们看工资单的话,会看到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奖金、加班费、各种补贴津贴等等项目。这些全部加起来就是应发工资。应发工资的数目一般都比较“美观”,不过实发工资(即到手工资),就没那么美观了,因为要经历以下这些扣款(以所有职工都涉及到的扣款举例)扣款项目1:五险一金北京的扣款比例是这样的:养老保险:8%(个人账户)医疗保险:2%(个人缴费)失业保险:0.2%(个人缴费)工伤保险:个人不
    • 老板不发工资可以要求无条件补发工资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6-19
      针对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双方协商,协商不好,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处理
    • 工伤补发工资什么手续是必备的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21
      工伤补发工资什么手续的问题,如下: 用人单位应当凭工伤认定书和停工留薪期证明结算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职工福利待遇。 职工遭受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应当凭《工伤认定决定书》支付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工伤保险待遇,结算工资福利,需要提治疗工伤医疗机构或者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停工留薪期书面证明(假条)。 实践中,一些不良用人单位会穷尽法律手段,才会按法律规定执行。按《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用人单位可
    • 银行代发工资有什么条件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8-10
      第一,选择基本户为代发工资银行,向银行申请办理代发工资业务,签订代发协议; 第二,为全体员工办理银行卡(工资卡),提供银行需要的身份证明等资料; 第三,银行会提供一定格式的表格软件,供每月填发具体的工资资料,一般在发薪日前一至二天需拷盘送银行,同时一并开好支票及相关的其他资料(各家银行要求不同)送银行。
    • 什么是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发行条件是什么, 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条件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08
      短期融资券是由企业发行的无担保短期本票。在我国,短期融资券是指企业依照《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的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交易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是企业筹措短期(1年以内)资金的直接融资方式。 短期融资券发行条件:一般来讲,只有实力雄厚、资信程度很高的大企业才有资格发行短期融资券。在我国,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必须符合《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发行条件。 第十条企业申请发行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