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行为规范中对于立案有哪些要求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1 17:03:27 409 人看过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法官行为规范中对于立案的要求包括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诉权,特别关注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诉讼需求;确保立案质量,提高立案效率等。

相关法律规定

《法官行为规范》

第九条基本要求

(一)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诉权,特别关注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诉讼需求;

(二)便利人民群众诉讼,减少当事人诉累;

(三)确保立案质量,提高立案效率。

第十条当事人来法院起诉

(一)加强诉讼引导,提供诉讼指导材料;

(二)符合起诉条件的,在法定时间内及时立案;

(三)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当事人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

(四)已经立案的,不得强迫当事人撤诉;

(五)当事人自愿放弃起诉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应当准许。

第十一条当事人口头起诉

(一)告知应当递交书面诉状;

(二)当事人不能书写诉状且委托他人代写有困难的,要求其明确诉讼请求、如实提供案件情况和联络方式,记入笔录并向其宣读,确认无误后交其签名或者捺印。

第十二条当事人要求上门立案或者远程立案

(一)当事人因肢体残疾行动不便或者身患重病卧床不起等原因,确实无法到法院起诉且没有能力委托代理人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上门接收起诉材料;

(二)当事人所在地离受案法院距离远且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通过网络或者邮寄的方式接收起诉材料;

(三)对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当事人,应当告知其到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当事人到人民法庭起诉

人民法庭有权受理的,应当接受起诉材料,不得要求当事人到所在基层人民法院立案庭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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