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义务帮工和好意施惠的区别是什么?
好意施惠与义务帮工这个首先要看两者之间的性质,不存在雇佣关系的可以认定为好意施惠。好意施惠又称情谊行为,乃指“当事人间就其约定,欠缺法律上行为上的法律效果意思,无受其拘束的意思”义务帮工“这种行为给一方当事人产生很大的负担,另一方当事人对行为具有约束力也没有紧迫的利益”。
二、好意施惠的认定
(1)好意施惠的施惠方,因其故意或过失侵害他方的权利,原则上仍应就其故意或过失不法侵害他人权利,负损害赔偿责任,但过失应就个案进行合理认定。如让亲友搭乘顺车,施惠人驾车违规发生车祸致搭车人受伤,仍应依《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的规定负损害赔偿责任。有观点认为,好意施惠属于“无偿”,应于施惠人于故意或重大过失情形下负损害之责。王泽鉴先生认为:好意施惠关系,尤其是在搭便车的情形,好意施惠的施惠人原则上仍应就其“过失”不法侵害他人权利,负损害赔偿责任,惟过失应就个案合理认定之。对他人生命身体健康的注意义务,不能因其为好意施惠而为减轻,将其限于故意事重大过失。王先生的观点值得赞同。
(2)好意施惠的施惠方并未侵害他方权利,仅因其不履行或不为完全履行,致对方受“纯粹经济上损失”,如乙未依“约定”叫醒甲,致甲未能在A站下车,为此甲支出了额外费用,乙对甲支出的额外费用不承担责任。但乙若故意未叫醒甲,致甲受“纯粹经济上损失”,应承担《民法典》规定的侵权责任。
对于义务帮工和好意施惠的认定,应当根据实际的事件而定,对于义务帮工的情况显然是不属于好意施惠的范围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不清楚的,可以聘请律师来进行界定,并结合实际的犯罪事实来进行判决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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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行为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对于一般的侵权责任,其构成要件一般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行为人实施了非法行为。 二、存在损害事实,即在客观上造成他人财产损害或者精神损害。 三、非法行为与损害后果...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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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意施惠和保护义务是咋样的啊,义务都是什么的啊?辽宁在线咨询 2023-07-17乐于助人本是好事,但若是助人行为本身就有安全隐患,恐怕是要好心办坏事,弄不好还得担责赔偿。在法律层面,好意施惠是指当事人之间无意设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而由当事人一方基于良好的道德风尚实施的使另一方受恩惠的关系,旨在增进情谊的行为。与之相近的还有一概念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法律事实。好意施惠的行为作为一种良好的道德风尚应予以提倡和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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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工和帮工的区别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1-30在雇佣合同中,雇工按照雇主的指示提供劳务,雇主向其支付报酬,雇工是有偿的,而帮工一般是无偿的,或称义工。区分二者的意义在于,二者的损害赔偿责任承担不同。在雇佣关系中,雇工履行职务过程中受害或致害,应由雇主承担无过错责任,雇工有过错的可适当减轻雇主责任,而无偿为他人提供劳务的帮工,在从事帮工活动中受到损害或者致人损害的,由义工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义工使用人与受益人不一致的,可以酌情由受益人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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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因管理和好意施惠要怎么区别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061、违法事项比如替他人打架并因此受伤或者说替他人看管、隐匿赃物并支出保管费用。 2、不能发生债之关系的纯粹道德、宗教行为或好意施惠行为举例:养子女对养父母的照料为患病者祈祷等行为。 3、依法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的事项比如登记结婚、诉讼离婚等。 4、非经本人授权不得办理的事项如放弃继承权公司股东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 5、单纯的不作为如眺望地役权合同中,供地役权利人负有的不作为义务,无法进行无因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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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好意施惠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09你所说的是好意施惠,1、相对人无给付请求权。好意施惠关系并不是合同关系,无法律上的拘束力,当事人之间不产生债的关系,当然也就不发生给付请求权。如甲答应乙于某日顺路搭乘其车去A地,乙不因此取得要求甲载其去A地的请求权。 2、好意施惠的施惠者不为履行或不为完全履行,对相对人所受损害,不负不完全给付的损害赔偿责任,但是否应负侵权责任则应视具体情形由个案予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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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工好意施惠的侵权怎么解决,法律的规定是什么青海在线咨询 2023-12-22帮工好意施惠侵权的认定会适用于过错原则,本来好意施惠的动机是好的,所以会从民法的公平理念来进行处理,也会酌情的减轻施惠人的民事赔偿的责任,但也要适当的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