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去世之后土地使用权是可以继承的,但继承的是土地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另外,到底由谁来继承土地使用权,需要法定继承人之间协商来确定,因为土地使用证上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确定后的继承人到公证处进行继承公证,最后携带继承公证文件及土地证、身份证到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变更。
一、安置房户主死亡怎么过户
需要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后才能过户。房产继承公证办理:关于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到公证处开据公证书需要带资料:
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
4、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二、办遗产继承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手续时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所有法定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
3、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
4、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5、亲属证明由被继承人(死者)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构成,可由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员会出具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以上情况属实”并加盖印章(原件)。
三、继承公证需要哪些流程
首先继承人应按要求将公证申请表填写完整,然后连同公证所需材料一并交给公证人员,公证人员会对继承人提交的申请表及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单,继承人凭受理通知单办理立案、编号、付费等手续,最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公证费缴纳发票即可领取公证书。继承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1)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2)被继承人的《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3)亲属关系证明。(4)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
过世父母的子女要如何继承土地使用证
484人看过
-
子女父母共有房产,父母去世后怎么继承
319人看过
-
若子女先于父母过世则父母有权继承子女的遗产
300人看过
-
父母去世子女继承房产后离婚怎么算
289人看过
-
父母过世,同父异母的姐姐怎么继承房产
313人看过
-
父母去世后的遗产过世的子女可以继承吗?
477人看过
遗嘱继承又被称为指定继承,是与法定继承完全不同的一种遗产继承方式,主要针对被继承人在生前订有有效遗嘱的情形。 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法定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分割程序都必须满足被继承人死亡这一法律事实,这就是遗嘱继承的执行效力。... 更多>
-
过世子女能不能继承父母的土地使用证西藏在线咨询 2022-05-28父母去世之后土地使用权是可以继承的,但继承的是土地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另外,到底由谁来继承土地使用权,需要法定继承人之间协商来确定,因为土地使用证上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确定后的继承人到公证处进行继承公证,最后携带继承公证文件及土地证、身份证到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变更。
-
过世父母的子女要如何继承土地使用证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15父母去世之后土地使用权是可以继承的,但继承的是土地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另外,到底由谁来继承土地使用权,需要法定继承人之间协商来确定,因为土地使用证上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确定后的继承人到公证处进行继承公证,最后携带继承公证文件及土地证、身份证到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变更。
-
父母过世了, 母亲和父亲的子女可以继承房产吗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091、你和你父亲是否有继承权:(1)你母亲有权继承你姥姥的遗产(2套房子一半由你母亲和你姨舅、你姥爷共同继承),这部分财产在你母亲去世后你和你父亲有要继承;(2)你姥爷的遗产(2套房子的一半你姥爷从你姥姥那继承应分得的部分):本来应由你姨、舅继承,你和你父亲无权继承。但因为你们在你母亲去世后照常履行了应由你母亲尽的赡养你姥爷的义务,所以你们父子有权分得你姥爷遗产中应你母亲应得的份额。2、你的情况中,
-
父母过世和继母相关的房产继承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01如果房子一直登记在你父亲名下或者是你父母名下,那么房屋继承是这样的,你母亲过世的时候你和你父亲有权继承,就是你们各有1/4,然后你父亲现在有3/4的比例,你父亲没有留下遗嘱的情况下是你和你继母这边继承3/4的比例,就是你继母这边有3/8的比例,你自己这边有5/8的比例。这种比例是不包含你母亲过世的时候有其他继承人,你父亲过世的时候还有你爷爷奶奶这种情形。
-
子女去世后父母继承孩子土地方式怎么办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19对此我国《民法通则》第八十条作了原则性规定,即“公民、集体依法对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承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照法律由承包合同规定”。同时,《农业法》亦规定:承包人以个人名义承包的土地(包括耕地、荒地、果园、茶园、桑园等)、山岭、草原、滩涂,水面及集体所有的畜禽、水利设施、农机具等,如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死亡,该承包人的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承包合同由继承人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