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延期举证的法条中对举证期限的规定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3 17:10:57 249 人看过

一、举证期限的确立及限制

根据《证据规定》第33条第2、3款的规定,确立举证期限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依当事人主义而确立的举证期限;另一种是依法院职权而确定的举证期限。

(一)举证期限的确定

由于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在当事人约定不违反泛绿法规和公序良俗的情况,法律均优先适用当事人的约定。《证据规定》第33条第2款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由此,我们知道如果举证期限材当事人主义则必须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真实意愿的结果并由人民法院认可,未经认可举证期限无效。

(二)法院依职权的举证期限

《证据规定》第33条第3款规定,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不少于30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其计算。对此,人民法院依职权指定的举证期限不以当事人是否就举证期限达成协商一致为前提,无论当事人是否自行协商举证期限,不影响法院依职权进行指定。

所以据此,在劳动仲裁法的举证期限的指定上我们可以参照《证据规定》的做法。由于劳动法律关系也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关系的特殊性只是体现在劳动过程的管理和被管理关系上。所以在举证期限的商量上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并经仲裁庭的认可或者可以直接由仲裁庭指定举证期限。

二、举证期限的长短

关于举证期限确立的长短问题。由于劳动仲裁争议对此没有明确规定,导致目前在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实践中,各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做法不一致。有的仲裁委规定可以在开庭前提交证据材料,有的规定最晚在开庭前一天提交。有的开庭之后提交仲裁委员会也收。

如何确立举证期限的届满时间问题是关系到仲裁庭是否决定组织双方当事人所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根据《证据规定》的有关精神,在劳动仲裁争议方面,我们可以这样认定:

1、仲裁庭不组织当事人进行庭前证据交换的,以仲裁庭指定或当事人协商并经仲裁庭认可的举证期限届满之日为准。

2、仲裁庭组织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的,以证据交换之日为举证届满之日。

3、当事人申请延期举证并经仲裁庭准许的,如果仲裁庭不组织庭前交换证据的,以仲裁庭准许延期的届满之日为举证期限的届满。如果仲裁庭组织庭前交换证据,以证据交换之日为举证期限的届满之日。

三、举证期限届满的法律后果

(1)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除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或当事人逾期提供的证据材料足以影响案件公正处理并经冲裁庭同意的外仲裁庭将不组织质证.

根据《证据规定》第47条的规定,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也就是说对于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交的证据,仲裁庭不能作为案件事实的依据。

(2)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的仲裁庭将不予准许。当然当事人可以在以后的仲裁中另行提出。举证期届满后当事人提出申请鉴定的,仲裁庭也将不予允许。

由于新仲裁法将仲裁庭的审理案件时间缩短,很多地方的规定也纷纷缩短了劳动争议举证期限。对于此举证期限的缩短,虽然此举在一定程度上是从保护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角度出发,是为了能使劳动者的权利能够更好更快地得到实现。但在一定程度上举证期限的过短又造成了双方当事人没有充分的时间全面的提交证据而使自身权利受到侵害,造成了权利保护的不周到性和不公正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2日 12: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庭相关文章
  • 2024年最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举证责任的规定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举证责任的规定所谓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请求,有提出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如果当事人提不出证据或所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的,其主张无法获得法律的支持。如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发放工资的,就需要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如果无法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发放工资的请求就无法获得法律的支持。举证责任是纠纷解决过程中最为重要的一环。举证责任的一般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但任何原则都有例外,在举证责任分配方面,需要考虑当事人举证的能力,以及举证的可能性和现实性。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用人单位出于强势地位,劳动者普遍处于弱势地位,很多证据都在用人单位的掌控之中,如各种劳动人事资料都是用人单位在保管,一旦发生纠纷,劳动者无法获得这些证据材料。劳动争议律师提示: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发生劳动仲裁,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这
    2024-04-09
    334人看过
  • 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举证人能否申请延长举证期限
    1、可以申请延长举证期限。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延长期限,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2、法律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五条一、劳动争议如何举证1、举证责任分配。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因用人单位作出解除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2、举证不能的后果。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3、举证期限。当事人举证应当在案件第一次开庭庭审辩论前或仲裁庭指定的期限内完成,在此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
    2023-02-11
    359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举证方式有讲究
    事件——当事人举不出证据案件卡壳前不久,姚女士因身怀六甲在家保胎,却接到了工作单位的无情通知:因为没有请假,你被解雇了。气愤的姚女士立即前往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讨说法。三堂会审时,官司却因为姚女士不能举出到底有没有请假的证据而卡了壳。记者昨日从浙江省劳动仲裁院了解到,今后,像姚女士这样的情况,举证责任要由用人单位来承担。因为我省参照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结合劳动仲裁的特点,出台的《关于劳动争议仲裁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有相关规定。该规定将从今年4月1日起施行。相关规定——主要原则还是谁主张,谁举证作为民事诉讼举证的重要原则,谁主张,谁举证也是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举证的原则。根据新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仲裁请求的事实依据,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对劳动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员工被单位解除了合同,员工对此不服时,必须拿出合同仍然成
    2023-06-09
    100人看过
  • 劳动仲裁案件答辩举证期限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理裁决完毕。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有下列情形的,仲裁期限按照下列规定计算:(1)申请人需要补正材料的,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的时间从材料补正之日起计算;(2)增加、变更仲裁申请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增加、变更仲裁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3)仲裁申请和反申请合并处理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反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4)案件移送管辖的,仲裁期限从接受移送之日起计算;(5)中止审理期间不计入仲裁期限内;(6)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另行计算的其他情形的。一、劳动纠纷有多长时间的限制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仲裁庭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
    2023-03-12
    459人看过
  • 劳动仲裁超过举证期限还有效吗
    一、劳动仲裁超过举证期限还有效吗即便已经超出劳动仲裁的法定时效期限,劳动者所提出的有关请求仍旧具有法律效力。尽管错过仲裁时效这一行为使得劳动者丧失了申请仲裁并获得胜利的权利,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并不能以此作为理由而拒绝受理该案件。换言之,即使劳动者在仲裁中未能取得胜利,他们仍然有权利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
    2024-03-30
    406人看过
  • 延期举证期限的法定事由
    一、延期举证期限的法定事由延期举证的法定理由是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依据《证据规则》第三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二、延期举证申请时效一般为多久延期举证申请时效一般在举证期限内有效,如果当事人延长举证后仍提交证据困难,亦可以再次申请延期,至于延期举证能够延期多久,就要看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了。三、劳动争议仲裁延期举证的法条中对举证期限的规定有哪些根据《证据规定》第33条第2、3款的规定,确立举证期限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依当事人主义而确立的举证期限;另一种是依法院职权而确定的举证期限。(一)举证期限的确定由于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023-06-06
    118人看过
  • 劳动仲裁举证期限10天怎么算
    申请劳动仲裁中的证人、证言资料可以在立案之后,也就是接到立案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之后的十日内提交,举证期是10天。一、离婚收到法院传票后多久开庭开庭时间在立案起6个月内,并无具体时间规定。法院会在收到诉状之后7日内下达受理通知书,然后会在5日内把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要求被告收到诉状副本之后15日内提交答辩状,最后在开庭前三天通知诉讼双方当事人。二、立案多久会有通知立案后要向对方送达一般7日内向被告送达传票,现实生活中法院立案后多久能收到传票一般由法院掌握,一般情况下在10天到一个月内。法院立案之后多久会通知被告根据案件类型时间略有不同:民事和行政一样,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刑事,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三、上诉答辩期是多少天一般情况下,答辩期是收到上诉状副本之日起的十五日内。答辩期限是指被告在收到上诉状副本之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答辩状,这个法定期限就叫做答
    2023-03-28
    316人看过
  • 延期举证的法定理由有哪些?
    一、延期举证的法律规定《证据规定》36条“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确定。”我们举证时限制度是采用法院指定举证期限、当事人约定举证期限为主,延期举证为补充的形式。此条规定有三个特点:一是采用“当事人主义”和“职权主义”相结合,既保护当事人申请延期的权利,同时又规定是否延期由人民法院依职权确定。二是申请延期次数具有任意性,即当事人申请延期举证不受任何限制。三是申请延期理由法定性和不确定性。二、延期举证的法定理由关于延期举证的规定确有难于操作之嫌,若加以补充和完善,则既能充分保护当事人的诉权,又能最大限度实现举证时限制度之意旨。1、明确当事人可以申请延期和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延期举证的具体情形。无容置疑,司法实践的情
    2023-06-03
    291人看过
  • 劳动争议的类型举证责任仲裁时效仲裁法教案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深度解读2009-10-15一、明确界定劳动争议范围《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明确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实践中,由于部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对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存有争议,以及劳动者发生工伤后难以界定用工主体和责任等情形,都面临确认劳动关系的实际问题,本次立法首次明确确认之诉属于劳动争议范围,是立法的一大亮点。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凡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适用《劳动合同法》全过程当中发生的争议,均属于劳动争议范围。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除名
    2023-06-09
    466人看过
  • 劳动者需要仲裁时举证期限有几天
    举证期限在民事诉讼中是指负有举证义务的当事人在法律规定、法院指定或当事人双方商定的期间内就其诉讼中所指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提供证据加以证明,逾期举证则失去提供证据的权利或负担某种不利法律后果的一种法律制度。最高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第34条规定:当事人应该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将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具体到仲裁法中,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法》已于2008年5月1号施行。相比以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仲裁争议处理条例》而言,该法作出了很多的修改和调整,但仔细研读该法,我们可以发现该法在劳动争议仲裁的举证期限问题上没有做出明文规定。因此,本人在此主要参照民事诉讼法及最高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2023-06-14
    321人看过
  • 我国法律对举证期限的规定细则有哪些
    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第一百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延长举证期限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理由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并通知其他当事人。延长的举证期限适用于其他当事人。申请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并通知申请人。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必要时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应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逾期提供证据,或者对方当事人对逾期提供证据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未逾期。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当事人
    2023-06-14
    93人看过
  • 规定劳动仲裁期限的法律条款有哪些
    一、规定劳动仲裁期限的法律条款有哪些劳动仲裁时效的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一年;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仲裁时效中止的,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等原因仲裁时效中断的,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其他。二、如何确认劳动仲裁案件的管辖权劳动仲裁的管辖权确定方式:1.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2.双方分别向上诉两个管辖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三
    2023-09-06
    405人看过
  • 劳动仲裁举证包括哪些
    (一)书证。书证是用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书信、文件、合同书、遗嘱、票据等。相对于其他证据种类,书证具有较强的证明力.在劳动争议仲裁中具有重要价值。在劳动争议仲裁中,劳动合同文本是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最有力的证据。(二)物证。物证是以物品的外形、结构、质量、数量等物理属性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物证和书证在形式上都表现为一定的物质实体,但二者有质的区别。物证与书证的区别在于,物证是以物品的物理属性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而书证是以物品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在某些情况下,某些证据可能既是书证,又是物证。例如。手写的劳动合同书,如果用来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则是书证;如果用来证明书写者的书写习惯,则是物证。(三)视听资料。视听资料是指用录音、录像、计算机存储等方法记录下来的有关案件事实的音像、数据资料。例如录音带、录像带等。视听资料与书证都是以
    2023-03-11
    332人看过
  • 劳动争议证据有哪些,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
    劳动争议的证据包括仲裁裁决书,劳动合同,企业开除员工的通知,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员工的工资收入情况等证据,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一、劳动争议证据有哪些劳动争议证据包括:1.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2.劳动关系的证明: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雇用关系的证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提供工作起止日期及相关证明或当事人其他协议。3.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的决定、通知。4.按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处罚的,应提供相应的规章制度。5.职工违章违纪的有关证据材料。6.职工的工资、奖金收入情况。7.涉及培训费的,用工单位必须提供支付培训费的具体依据及必须服务期限等。8.供劳动起止日期、所欠劳动报酬的具体数额等有关证据。9.企业交纳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的有关证据。二、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是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
    2023-06-04
    281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庭
    词条

    仲裁庭的组成方式:一般由三名仲裁员或者一名仲裁员组成。且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的,当事人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一名仲裁员成立的,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 更多>

    #仲裁庭
    相关咨询
    • 劳动争议仲裁举证期限及举证期限是什么?举证期限民事诉讼中的举证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已于2008年5月1日施行,相比此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而言,该法作了很多修改和调整。但仔细研读该法后,本发现该法在劳动争议仲裁的举证期限及反诉的问题上仍然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因此,本在此就该问题做一个粗浅的探讨,以期抛砖引玉。举证期限民事诉讼中的举证期限是当事人提交证据的时间期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当
    • 劳动仲裁的举证期限是多久劳动仲裁的举证期限是多久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0-20
      申请劳动仲裁时,工人需要向仲裁机构提交证据,提交相关资料,证明自己的主张,使仲裁机构合理判断变得容易。那么,劳动仲裁的举证期限是多久呢?如何确立举证期限的与仲裁庭是否决定组织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进行质量证明有关。根据《证据规定》的有关规定,在劳动仲裁争议方面,我们可以这样认定:1、仲裁庭不组织当事人进行庭前证据交换的,以仲裁庭指定或当事人协商并经仲裁庭认可的举证期限届满之日为准。2、仲裁庭组织当事
    • 关于劳动仲裁申请延期劳动争议举证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3-23
      1、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1)众所周知的事实;(2)自然规律及定理;(3)根据法律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4)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所确认的事实;(5)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6)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2、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询问。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书面申请,并经仲裁庭许可。证人在仲裁庭
    • 法律法规中关于劳动仲裁延期举证申请书的规定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18
      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五条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2、第三十六条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 劳动仲裁有举证期限吗,有没有法律规定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6-14
      劳动仲裁有举证期限,应当在仲裁委员会指定的期限提供有关证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五条:承担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应当在仲裁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据。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延长期限,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仲裁委员会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仲裁委员会可以根据不同情形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