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获悉,2017年,各级法院将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依法适用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等原则,制定发布严格排除非法证据司法解释,确保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2016年,全国法院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依法纠正聂树斌案等重大冤错案件。会议指出,要从聂树斌案等冤错案件中深刻汲取教训,强化源头治理,健全冤假错案防范机制,坚决守住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
会议要求,今年全国法院将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格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坚持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的政策,确保死刑案件审判质量,确保死刑案件审判、复核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大、罪证确实充分、依法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防止死刑适用出现大幅波动。加强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明确适用条件、证明标准、办理程序、从宽幅度、配套措施等,实现司法公正与效率的统一。
(最高法:我国法院将出严排非法证据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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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证据排除司法解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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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非法证据排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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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排非证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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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诉法司法解释对非法证据排除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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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含义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的立法体现: 1、刑法总则中的体现:我国刑法实现了犯罪的法定化和刑罚的法定化。 2、刑法分则中的体现:在分则罪名方面,我国刑法作了相当详备的规定。在1997...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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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非法证据排除司法解释怎么样?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31用刑讯逼供方法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出供述,之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受该刑讯逼供行为影响而作出的与该供述相同的重复性供述,应当一并排除,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侦查期间,根据控告、举报或者自己发现等,侦查机关确认或者不能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而更换侦查人员,其他侦查人员再次讯问时告知诉讼权利和认罪的法律后果,犯罪嫌疑人自愿供述的; (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审判期间,检察人员、审判人员讯问时告知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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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非法证据排除司法解释是怎么样的?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24现在这个最高法院非法证据排除司法解释的,具体 第一条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第二条采取殴打、违法使用戒具等暴力方法或者变相肉刑的恶劣手段,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遭受难以忍受的痛苦而违背意愿作出的供述,应当予以排除。 第三条采用以暴力或者严重损害本人及其近亲属合法权益等进行威胁的方法,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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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证据排查法规定的司法解释贵州在线咨询 2021-09-291、目前,我国对非法证据的排除加以规范的主要是相关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61条规定:“严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凡经查证确实属于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口供,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2、此外,《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第265条规定:“严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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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怎样的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2-23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对非法取得的供述和非法搜查扣押取得的证据予以排除的统称,也就是说,司法机关不得采纳非法证据,将其作为定案的证据,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非法证据排除司法解释内容》第一条规定,相关使用刑讯或者是刑罚对于犯罪嫌疑人进行逼供的这一类手段属于非法证据,对于相关的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使用和采取暴力威胁等一类的方法所获得的相应的被害人陈述或者是证人证言,属于是我国相关的法律里面所说的非法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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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证据排除规定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142010年5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不仅明确了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取得的言词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还对审查和排除非法证据的程序、证明责任及讯问人员出庭等问题进行了具体的规范。这是我国深入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举措,也是刑事诉讼制度进一步民主化、法治化的重要标志,对于依法惩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