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高法[2007]99号
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本院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人民法院“二五改革纲要”和第七次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省各级法院实际情况,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研究决定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现对我省各级法院受理一审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作如下规定:
一、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诉讼标的金额为1亿元(含1亿元)以上的案件和标的金额为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的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及知识产权案件。
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诉讼标的金额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为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不满1亿元的案件和按规定应由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知识产权等纠纷案件;其他中级人民法院为300万元(含300万)以上不满1亿元的案件和按规定可以受理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案件;郑州、洛阳、新乡、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洛阳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按规定受理第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及民商事案件。
三、低于本规定第二条诉讼标的金额以下的民事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婚姻、家庭、继承、物业、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群体性纠纷类案件,当事人在同一管辖区域的,原则上不以诉讼标的金额确定级别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应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此处的人数众多,应为10人(含10人)以上。一方或双方人数虽为10人以下,但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时或受理后,发现存在以该案的一方为当事人的潜在多个共同诉讼的,也应交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
四、各级法院应严格执行本通知的规定,对于超出或达不到受诉法院级别管辖标准而受理的案件,当事人向受诉法院提出异议的,该受理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受理。对于下级法院违反级别管辖受理案件,并作出实体判决,一方当事人提出上诉的,二审法院应当以程序违法为由撤销原判,指令受理法院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受理。
五、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基层人民法院或省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前书面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报告,经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书面同意后方可受理。下级法院请求上级法院受理其管辖的案件,或中级人民法院向下级人民法院移送其管辖的案件的,亦应经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书面同意后,有关法院方可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它认为应当由自己审理的案件。所谓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是指在全国范围内案件性质比较严重、案情特别复杂、影响重大的案件,这类案件为数极少。...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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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管辖的受理范围,河南省高级法院受理案件四川在线咨询 2022-01-071.凡一审民事案件的诉讼金额达1亿元(含1亿元)以上的,或者涉案金额5000万元(含)以上的涉外、涉港澳台的民商事和知识产权案件,由我省高院受理; 2.凡一审民事案件的诉讼金额达300万元(含)以上不满1亿元,以及一审知识产权案件,由各市中级法院受理。但郑州中院可以放宽至受理500万元以上不满1亿元的一审民事案件。此外,郑州、洛阳、新乡、漯河中院和洛阳开发区法院可受理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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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调整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标准贵州在线咨询 2022-01-26最高人民法院调整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为贯彻执行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进一步加强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的审判监督和指导职能,现就调整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问题,通知如下:一、高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商事案件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浙江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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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专利权纠纷案件管辖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171、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2、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被告的专利行政案件,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为第二审法院;3、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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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级别管辖的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哪些一审案件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071、根据《》第十八条的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涉外案件,包括争议标的额大的案件、案情复杂的案件,或者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等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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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的变化的意义是什么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04一是人案矛盾更加突出。在原立案审查制的情况下,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群众法律维权意识的提高,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就已凸显。立案登记制实行后,案件数量大幅增加,特别是近期,最高院又配套出台了《关于调整高级和中级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的通知》,将基层法院受理民商事案件的标的提高到原来的10倍,基层法院案多人少、审判资源有限的矛盾更加突出。且出现了各种新类型案件,如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要求落实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