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求偿权的设立是为保障保险人的利益。但该制度在保护保险人利益的同时,却使保险人、被保险人和造成保险事故的第三人因利益冲突而产生矛盾,造成保险人在履行完对被保险人的赔偿保险金的义务后,陷入向第三人行使求偿权极其困难的不利后果。造成这一不利后果的原因主要是因为被保险人采用某种形式全部或部分放弃对第三人的请求赔偿权。主要表现形式有以下几种:
(一)被保险人与第三人签订协议,对如发生保险事故第三人的赔偿限额作出约定。此种做法尤以车险最为突出。被保险人在与对车辆停放负有保管责任的第三人签订包含保管内容的协议时,除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协议往往对如发生车辆毁损、灭失,负有保管责任的第三人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作出约定。但该约定却往往对如发生车辆毁损、灭失,负有保管责任的第三人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作出约定。但该约定却往往是对第三人的免责或部分免责,即如发生车辆毁损、灭失,第三人不负或部分承担赔偿责任。被保险人瑟第三人间的此类约定常常是保险人无法获知的,由此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当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依保险合同给付全部保险金,拟向负有保管责任的第三人行使求偿权时,第三人却以其与保险人的免责约定对抗保险人,使保险人的求偿权难以行使。而我国保险法在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关于代位求偿权的规定中,仅对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人请求赔偿权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做出规定,而对保险事故发生前,被保险人与第三人对赔偿金额作出限定,保险人是否仍应给付全部保险金未做规定。此外,保险法也未要求被保险人对类似约定应如实向保险人披露作出规定,从而使保险人即使通过诉讼程序解决此类纠纷也因无相关法律规定支持而难上加难。
(二)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与第三人签订协议,双方对赔偿金额作出约定,同时,被保险人放弃对部分损失的求偿权。虽然我国保险法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的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但事实上,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给付赔偿金前,第三人出于逃避被追偿的责任,往往在很短的时间内就提出赔偿方案,而被保险人在尽快得到赔偿的驱使或对保险人的理赔程序不十分了解的情况下,即与第三人签订协议,在协议中被保险人即放弃了向第三人追偿部分损失的权利。而当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履行给付赔偿金时,被保险人却又有可能不向保险人如实披露其与第三人间的约定。由此造成一方面被保险人可能得到多于其实际损失的补偿;一方面又使保险人不得不通过诉讼向第三人行使求偿权甚至要通过诉讼要求被保险人返还其多得的保险赔偿金,这将使保险人遭受不必要的损失。以上这两个不利后果均有悖于社会公平的实现和财产保险是补偿原则的宗旨。
-
代位求偿权行使的困境及对策
379人看过
-
网络文学遭遇“版权困境”
470人看过
-
租房遭遇拆迁的困境
256人看过
-
投诉者遭遇调解困境
295人看过
-
股东诉权有哪些困境现状
77人看过
-
遭遇退休工资年审困境,求助怎么办
298人看过
-
车险代位求偿权起诉状怎样写安徽在线咨询 2023-03-25反诉原告(本诉被告):×××,男/女,××××年××月××日生,×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职业),住……。联系方式:……。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反诉被告(本诉原告):×××,……。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反诉请求: …… 事实和理由: ……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此致 ××××人
-
代位权和代位求偿权是同一权利吗,的代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2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为保全其债权,而于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而害及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得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属于债务人权利的权利。代位求偿权,是指当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依法应由第三者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公司自支付保险赔偿金之日起,在
-
保险中代位求偿权与物上代位求偿权的通俗解释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05如果你买了保险,一般是你的保险公司赔给你,你给A;如果你没买A买了,A的保险公司先赔A,A的保险公司代A向你索赔(代位求偿)。注:此次事故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则买了保险也不关保险公司的事。
-
遭遇,单位可以要求职工吗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17不可以。职工发生工伤到伤养好恢复上班期间,单位不能辞退职工,每个月的工资福利正常发放,社保也要正常交,还要在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否则发生工伤期间停止社保的,期间的医疗费等费用都由单位承担。社保正常的,及时认定的,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大部分费用,否则单位承担。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
-
商标权质押的实现有哪些困境海南在线咨询 2022-06-12(一)商标权质押贷款的有关政策缺乏可操作性,缺乏办理商标权质押贷款的规范化操作流程及商标权资产评估的统一技术规范标准。 (二)目前,商标权质押贷款涉及商业银行方面的政策多是原则性和方向性的。 (三)地方政府对商标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工作的推动力度不足,企业融资缺乏政策环境保障。 (四)办理商标权质押贷款的手续不够简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