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不具资质致人受伤拒赔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8 16:46:09 54 人看过

工程违法分包被裁连带赔偿

黄先生于2008年2月20日到某建筑公司承建的A项目工程中的A3项目工程工作,担任瓦工,2008年3月25日在施工中被石块砸伤。某建筑公司与孙先生于2008年2月18日签订承包协议,协议约定某建筑公司将其单位承建的A项目工程中的A3项目工程承包给孙先生,孙先生负责A3项目施工人员招聘、支付劳动报酬及对施工人员管理,其所招聘人员与某建筑公司没有关系。

黄先生称其受伤后被工长孙先生送往区医院治疗,至今未能痊愈,为申请工伤补助,与建筑公司协商申请工伤认定被拒绝,只好本人申请工伤认定,因没有与某建筑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现要求确认与某建筑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某建筑公司称其单位已将A3项目工程分包给孙先生,并与孙先生签订协议,协议约定孙先生招聘施工人员、支付施工人员劳动报酬及管理,黄先生是孙先生招聘的临时工,与孙先生存在着临时性雇佣关系,与其单位没有劳动关系。经查明,孙先生是不具备用工资质的自然人。

《建设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规定:严禁个人承揽分包工程业务,分包工程发包人将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工程承包人的属于违法分包。本案中,孙先生是不具备用工资质的自然人,某建筑公司将其承建的A项目工程中的A3工程分包给孙先生的做法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属于违法分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关于印发〈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二条规定,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否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

本案中,某建筑公司将其单位承建的施工任务中的A3项目工程分包给孙先生的做法是违法分包,某建筑公司将其单位承建工程中的A3项目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自然人孙先生,对孙先生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某建筑公司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因此,黄先生与某建筑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延伸思考:某建筑公司可以依据其单位与孙先生的约定或相关民事法律方面的规定,追究孙先生的相关责任。

作者:侯廷卫摘自:劳动午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23日 08: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无效相关文章
  • 承包人不具备施工企业资质发包人可以拒绝付款吗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法律规定的相应资质,并在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揽工程,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订立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的,应予支持。发包人未验收未交付的,可以拒绝付款。一、如何认定工程合同的竣工日期法律规定工程合同中竣工日期的认定:(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竣工日期应认定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二)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后发包人拖延验收的,竣工日期应认定为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竣工日期应认定为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
    2023-04-11
    438人看过
  • 工人受伤保险公司拒赔怎么解决
    一、工人受伤保险公司拒赔怎么解决在保险公司拒绝进行理赔处理的情况下,投保人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采用如下三种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首先是进行协商解决:投保人可尝试通过友好沟通方式与保险公司协商寻求合理且满意的赔偿方案;其次是申请仲裁:若协商无效,投保人有权向该保险公司所属的仲裁机构递交仲裁申请,仲裁裁决具备直接强制执行力;最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若前述两种途径均未能有效解决争议,投保人还可选择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定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公司理赔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保险合同约定或者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工人受伤老板不赔怎么办工地受伤,老板不赔偿的处理方式有以下两种:1、如果员工和单位之间有劳动合同,则员工的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即使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只要有证据证明双方存
    2024-07-07
    317人看过
  • 美容祛斑竟致毁容不具资质高额赔偿
    在不具备医疗美容资质的情况下,一美容会所擅自为沈女士进行祛斑治疗,造成她面部毁容,构成八级伤残。近日,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令美容会所业主金某赔偿吴女士各项经济损失合计17万余元,返还美容费2000元。随着年龄增长,已过不惑之年的吴女士面部出现了几个明显的黄褐斑,她为此烦恼不已。2012年10月,吴女士与一家美容会所签订一份祛斑协议。会所业主金某在协议上承诺“若吴女士出现没做干净的,可免费再次操作”“吴女士在遵守顾客须知的前提下,院方承诺十天左右斑痂掉落”“若3年内再有斑长出来,不收任何费用,直到做好为止”,费用共计6800元。当天,吴女士预付2000元。此后,吴女士按金某要求做了E光、补水、激光等祛斑项目,但数月后,效果并不明显。2013年1月4日,金某改用药水为吴女士提取面部黄褐斑。不久,吴女士面部出现灼痛发红,脱皮结疤后又出现了凹陷。在与吴女士交涉之下,金某承诺3至6个月后恢
    2023-06-13
    341人看过
  • 违规操作致人受伤工伤有赔偿吗
    违规操作致手受伤单位要赔偿。因工作原因受伤的,就算是违规操作,也属于工伤,不能免除用人单位的责任。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一、单位不做工伤鉴定要如何处理劳动者发生工伤时,如果单位不进行工伤鉴定,劳动者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鉴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申报。公司不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应当在一年内申请认定。需提交以下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劳动局网站一般有下载证明材料、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医疗诊断证明等。二、农民工工伤赔偿有什么法律依据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需要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劳动能力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
    2023-03-23
    408人看过
  • 安装工人安装家具受伤谁赔偿
    一、安装工人安装家具受伤谁赔偿当公司将安装工作承包给工人,而工人再进一步分包给其他工人时,一旦在安装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往往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是因为,尽管存在多层承包关系,但用人单位作为最终的雇主,对于其雇佣的工人负有安全保障的义务。因此,在工人遭受工伤时,用人单位需要负责,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和赔偿。二、工伤认定范围关于工伤的认定范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以下情形下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
    2024-07-15
    150人看过
  • 包工头无资质不用赔偿吗
    包工头无资质用赔偿。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承包人于开发商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对方赔偿损失。一、建设工程合同无效款怎么处理?合同无效的一般处理原则是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鉴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特殊的承揽合同,对此类合同无效的一般处理原则是“无效认定,有效处理”。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形:一、建设工程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发包人应当支付工程款项:二、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竣工验收不合格,修复后又合格的,发包人应支付工程款但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三、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竣工验收不合格,经修复后仍不合格的,承包人主张工程款的,则不予支持;四、
    2023-03-27
    230人看过
  • 无偿帮工导致他人受伤,被帮工人不肯赔怎么办
    所谓义务帮工,是指为了满足被帮工人生产或生活方面的需要,帮工人不以追求报酬为目的,为被帮工人无偿提供劳务的行为。其与雇佣关系不同的是,雇佣关系是雇员在从事从属性劳动中发生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帮工人不收取被帮工人报酬,帮工活动是无偿的,是助人为乐行为;而雇主与雇员之间则存在着特定的经济利益关系,雇员为雇主创造利益并获取报酬,是等价有偿的商业行为。本案中,侯某系义务帮工人,荆某系被帮工人和受益人,双方构成了义务帮工关系。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13条规定:“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据此,义务帮工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是一种特殊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基于被帮工人是受益人,且在帮工过程中也有义务对帮工活动进行必要的指导,发生帮工人损害的事实,就推定被帮工人存在疏于指导和管理的过错,在主观上存在过失,即使帮工人有一般过失的,
    2023-06-28
    361人看过
  • 公司拒赔工伤,湖北一村民受伤
    18日,家住湖北郧西县羊尾镇朱家沟村1组的邓启梅,专程赶到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局长孙照军送上一面写有一枝一叶总关情,依法行政真无私的锦旗。2009年9月,邓启梅的丈夫张汉弟在由十堰超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办的红卫铸邦红果林项目工地从事抹灰工作的过程中,不慎摔伤了右股骨,后被诊断为右股骨项骨折。但超强公司却以临时雇佣,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拒绝支付工伤赔偿金。十堰人社系统接到张汉弟的投诉后,立即进行了深入调查,认定张汉弟为工伤,并责令超强公司支付相关费用。超强公司不服,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工伤认定。市法制办依法驳回,该公司又起诉到茅箭区法院,法院听取了超强公司与我局的辩护意见后,维持了我局所作的工伤认定,判决张汉弟可依法享受相关的工伤待遇。张汉弟深感人社部门依法行政,但迫于自己行动不便,便委托妻子邓启梅赶往人社局送锦旗,于是便出现了本文开头的那一幕。局长孙照军说:依法行政的目的就在于
    2023-07-02
    119人看过
  • 拒不接受工伤认定案件
    2008年8月13日上午8时许,北京市朝阳区一名老外驾驶出租车前往居民楼时,一名老外用拳头砸在一辆汽车的尾部,下车询问老外的遭遇。由于语言障碍,对方情绪非常激动。余某回到车上报警,并被对方击中头部和面部,造成头部和面部受伤。经诊断,余某有右眶壁骨折、舌挫伤、多发头面部皮肤撕裂伤、外伤后脑综合征等,后向某区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余某非因工负伤不应认定为工伤。故诉至法院,请求撤销《关于作出工伤认定结论的通知》,经一审法院审理判决,租赁公司不服,经审理后向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二中央人民法院认为,本案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职权和执法程序无异议。本案通过区劳动局对余某伤情的简要描述、证人证言和派出所提供的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证明本案的起因是外国人在正常驾驶出租车的运营过程中砸坏出租车。出租车公司强调,余某与外国人之间不存在客运合同关系,故
    2023-05-02
    78人看过
  • 工地工人受伤赔偿的具体操作流程
    工地工人受伤赔偿如下:1、首先要搞清楚就业性质是雇佣关系还是劳动关系,两者的赔偿程序和金额是不一样的;2、如果是雇佣关系,协商不成,直接起诉。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辅助设备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残疾赔偿金、抚养费等。与此同时,还要区分户口问题,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赔偿标准也大相径庭。残疾等级以鉴定为准;3、如果是劳动关系,就是工伤事故。需要申报工伤,进行工伤鉴定,确定残疾等级。根据不同的残疾等级,补偿是不同的。主要补偿是:医疗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一次性就业补助、一次性医疗补助、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护理费等。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申报,公司不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在一年内申请认定。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有残
    2023-07-04
    479人看过
  • 快递员工作受伤申请工伤赔偿遭拒
    小姚是某快递公司惠山营业点的快递员,在分拣货物时不小心摔伤,入院治疗花费数万元,自己支付了医药费,公司却不认可他是工伤。出院后,姚某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请求确认其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及要求支付一次性工伤保险待遇。劳动部门裁决确认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确定姚某受伤属于工伤,伤残鉴定为九级,裁决快递公司支付姚某工伤保险待遇17万余元。但仲裁裁决书发生效力后,快递公司却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无需支付一次性工伤保险待遇。快递公司认为,惠山营业点是承包给他人经营的,姚某不是总公司聘用的人员,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与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同时,快递公司提出,仲裁裁决是在自己没有到庭的情况下作出的,裁决书也没有及时收到,因此对裁决不服。快递公司的说法令小姚十分不满。小姚觉得,营业点一直是以快递公司的名义经营的,在招聘快递员时也并未说明是个人承包的性质。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由工作特点决定的,
    2023-06-08
    334人看过
  • 打人重伤拒赔具体怎么判
    打人重伤拒赔的构成故意伤害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故意伤害罪是指针对故意地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而定的罪。一、轻伤到法院多久结案轻伤到法院一般两个月结案。案件在检察院审查起诉一个月内结束,最后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一般两个月审判完毕。故意伤害罪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故意伤害罪,是指针对故意地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而定的罪。二、故意伤害罪可判几年?故意伤害罪应判处的刑罚需要根据故意伤害行为的程度进行判断。(一)犯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二)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故意伤害罪,是指针对故意地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而定的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
    2023-04-10
    455人看过
  • 企业应不应该按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非法用工受伤致残者?
    非法用工伤残疾企业按工伤赔偿。无营业执照或者未依法登记的,备案单位和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的,备案单位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有职业病的,单位应当向残疾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或者死亡的,单位应当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前款规定的残疾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与单位就赔偿金额发生争议,前款规定的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与单位就赔偿金额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非法用工伤亡是否需要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颁布施行以来,一些地方出现了非法用工造成伤害的人员或亲属要求工伤认定、赔偿得不到解决的问题。其主要原因是对《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贯彻执行发生了争议。工伤认定经办部门认为:按该
    2023-07-02
    492人看过
  • 农民工受工伤家政公司拒赔偿
    我明明是因公受伤,怎么能说我是敲骨帮呢?农民工李某林在工作时摔伤,所在的家政公司却称其是故意行为,否认是工伤并拒绝赔偿。无奈之下,李某林只好将家政公司诉至法院。近日,郑州市金水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2007年8月,来自安徽临泉的农民李某林到郑州市打工,与一家名为郑州市鸿*梦家政服务有限公司的家政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自2007年8月2日至2008年8月2日。2008年3月17日,李某林受家政公司委派到郑州市烈士陵园做保洁工作,在骨灰堂一楼擦窗户玻璃时不慎从2米高的窗户跌落摔伤。经郑州市骨科医院诊断,李某林右耻骨、坐骨骨折,后郑州市金水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依据申请认定李某林所受伤害为工伤。郑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李某林伤残等级为十级。受伤之后的李某林多次到医院门诊治疗,花费医疗费1220.8元,该费用已由家政公司支付。但李某林称,因需住院治疗,家政公司害怕
    2023-06-08
    130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确认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从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是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 更多>

    #合同无效
    相关咨询
    • 打人致人轻伤拒不赔偿?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10
      如果是轻伤的话,可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会被判刑的。如果不想要钱可以让其坐牢。如果对方不想坐牢那就让他们赚钱。另外,受伤者的直接损失,就是医疗费用是应该由打人者承担的。这就是民事纠纷案了,。
    • 包工头无资质怎么赔偿工人工地受伤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21
      可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进行赔付: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
    • 公司上班致人受伤工商不赔偿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6-17
      属于工伤的,必须自己在一年之内申请认定工伤,认定工伤后申请评残,评残后申请仲裁,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食宿费、营养费、残疾器具辅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费用。具体数额需要具体计算。。
    • 老板在工地上导致工人受伤,却拒绝赔偿,工人该怎么办?
      青海在线咨询 2024-11-12
      如果您在工地遭受意外伤害,但雇主未予妥善处理,您有权寻求法律救济以维护自身权益。在此过程中,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您的用工性质,这将决定您与雇主之间的法律关系是雇佣关系还是劳动关系。根据您与雇主之间的关系,您将可以选择不同的法律程序和赔偿金额。 如果您与雇主之间构成雇佣关系,那么在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您可寻求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反之,若您与雇主之间构成劳动关系,则该事件属于工伤事故范畴。此时,您
    • 用人单位拒绝举证导致不是工伤被认定工伤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30
      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通过调查认定劳动者所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之前,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认为不属于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不能举证证明不属于工伤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或者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