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行为和不安抗辩权的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5 19:55:19 269 人看过

违约行为,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行为。根据不同的标准,可将违约行为作不同分类:

如单方违约与双方违约、根本违约与非根本违约、预期违约与实际违约。也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义务的行为。违约行为是违约责任的基本构成要件,没有违约行为,也就没有违约责任。

不安抗辩权,是指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难以给付之虞时,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或未为合同履行提供担保之前,有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

一、合同的抗辩权类型有哪些

1、同时履行抗辩权,双务合同的当事人应同时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对方未履行前,有权拒绝对方请求自己履行合同的权利。

2、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3、不安抗辩权,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难以履行的风险时时;

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或未为合同履行提供担保之前,有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

二、实体法抗辩权有哪些分类?

实体法上的抗辩权的分类:

1、诉讼时效抗辩权

诉讼时效抗辩是指当事人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法律行为。

2、先诉抗辩权

先诉抗辩权,又称检索抗辩权或先索抗辩权,是指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权人向其请求履行保证责任时,有权要求主债权人先就债务人财产诉请强制执行。

3、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

4、顺序履行抗辩权

顺序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5、同时履行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没有规定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当事人另一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权拒绝先为给付的权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5日 04: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安抗辩权相关文章
  • 诉讼时效抗辩权和先诉抗辩权的区别
    一、诉讼时效抗辩权和先诉抗辩权的区别(1)两者产生途径各异。首先,所述之诉抗辩权乃为自然衍生之抗辩权;而后,诉讼时效期满后所产生之法律效力乃为义务人抗辩权。(2)出发点及适用情景不尽相同。其中,先诉抗辩权仅适应于存在前后期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关系之中。至于诉讼时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主要不适用于债权请求权与继承请求权这两种情况。(3)先诉抗辩权是临时性的,若前期履约方已然履行其责任义务,那么之后期履约方便无法再以此种方式提出抗辩。然而,诉讼时效却是永恒不变的,一旦诉讼期限已过,便等同于失去胜诉之权利。(4)二者的具体运用时间亦有所区别。先诉抗辩权的实施时期主要位于合同履行过程之中;反之,诉讼时效抗辩权通常只能在时效期限届满之后方可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
    2024-07-30
    210人看过
  • 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什么?怎么行使不安抗辩权
    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的概念: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而狭义的抗辩权则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不安抗辩权的概念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一、不安抗辩权概念及成立要件是什么不安抗辩权是指双方合同成立后,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其成立要件包括:(一)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不安
    2023-02-26
    418人看过
  • 违约行为和侵权行为有什么区别
    1、法律性质不同2、责任承担原则不同过错与严格责任。3、侵权行为会产生精神赔偿,但是违约一般不会。一、违约责任基本原则是什么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赔偿实际损失原则。合同违约责任承担原则有以下几个原则分别是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赔偿实际损失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是指由于当事人主观上的故意或者过失而引起的违约责任。无过错责任原则这一原则是指凡违反合同的行为,除了免责的外,都必须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赔偿实际损失原则所谓实际损失,是指违约方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在事实上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面履行这里所说的全面履行,是指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如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金等)后仍应按合同要求全面履行。二、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的区别有哪些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的区别有:主要区别就是根据侵权行为人的有无过错不同,是否承担责任不同。1.过错责任是指侵权行为人只有主观的故意过错,才能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2023-06-29
    378人看过
  • 不安抗辩权和默示毁约的异同
    不安抗辩权和默示毁约有以下区别:1、前提条件不同,不安抗辩权的行使以双方履行债务的时间为依据,只有先履行的一方才能行使,而且默示毁约则没有前提条件;2、根据不同的原因,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条件是对方后对方财产明显减少,难以履行。违约的原因不限于财产的减少,违约的原因更为广泛。保险合同中默示保证与明示保证的区别是什么明示保证:以文字或书面的形式载明于保险合同,成为保险合同的条款。如: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中必须对保险车辆妥善保管、使用、保养,使之处于正常技术状态默示保证:习惯上社会公认的被保险人应遵守的规则,而不载明于合同中如海上保险的默示保证:保险的船舶必须有适航的能力按照设定的或习惯的航线航行必须从事合法的运输业务。默示保证和明示保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默示保证默示保证是保证的一种,指虽然在保单中无文字,但习惯上认为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应对某事项的为或不为作出的保证。一般在海上保险中默示保证有三项:适
    2023-07-05
    98人看过
  • 合同履行中的不安抗辩权和后履行抗辩权的概念
    所谓不安抗辩权就是,若双方约定一方先为履行时,有先为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履行前发现他方的财产明显减少而有难为给付之虞时,可要求他方为对待给付或提供相当的担保。在他方为对待给付或提供相当担保前,该方得拒绝自己的给付。①《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在行使不安抗辩权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合同确立的债务合法有效;第二,双方当事人互付债务且有先后履行顺序;第三,合同成立后后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出现财务状况恶化且有难以履行合同的可能;第四,不安抗辩权须由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提起。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负有先
    2023-06-14
    319人看过
  • 先、后、不安履行抗辩权到底怎么区别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他方未为对等给付之前,有权拒绝自己的履行。(一)须当事人在同一合同中互负债务。(二)须双方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三)须对方未履行债务。(四)须对方的履行是可能的。不安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于合同成立后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并且在后履行方于一合理期限内未能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担保时解除合同的权利。(一)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且两债务间具有对价关系。(二)不安抗辩权适用的双务合同属于异时履行。(三)先履行方债务已届清偿期。(四)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于合同成立后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民法典》第525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2024-04-15
    80人看过
  • 行使不安抗辩权算违约,有哪些规定
    一、行使不安抗辩权算违约,有哪些规定行使不安抗辩权不算违约。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条件有: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有先后的履行顺序,享有不安抗辩权之人为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先履行义务人必须有充足的证据证明相对人无能力履行债务;先履行一方的债务已经届满清偿期;法定其他要件《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二、定金双倍返还和违约金的规定有哪些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
    2024-02-11
    137人看过
  • 违约后能否主张不安抗辩权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违约责任和不安抗辩权是不能一起行使的,因为不安抗辩权是指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难以给付之时,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或未为合同履行提供担保之前,有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一、合同违约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一)要有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违约责任只有在存在违约事实的情况下才有可能产生,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是违约责任的客观要件。(二)当事人的违约行为造成了损害事实损害事实是指当事人违约给对方造成了财产上的损害和其他不利的后果。从权利角度考虑,只要有违约行为,合同债权人的权利就无法实现或不能全部实现,其损失即已发生。在违约人支付违约金的情况下,不必考虑对方当事人是否真的受到损害及损害的大小;而在需要支付赔偿金的情况下,则必须考
    2023-02-24
    94人看过
  • 后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的相关法律规定
    一、后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第五百二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第五百二十七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行使后履行抗辩权后,可以有不履行合同的权利,不安抗辩权也有解除合同的权利。因此,在大规模经济交易中,应充分了解相关合同知识,避免合同陷阱。二、抗辩权有
    2023-05-06
    59人看过
  • 抗辩权的不同形式:履行和不安
    先履行抗辩权与不安抗辩权的不同点是:1、性质不同。先履行抗辩权是先履行一方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债务的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先履行一方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债务的抗辩权。2、形式不同。在先履行抗辩权的情况下,双方不仅要互相承担债务,还要形成双方债务的对价关系。这样,如果一方先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然后一方有权拒绝相应的履行要求。在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情况下,虽然双方都要互相承担债务,但法律并没有强调双方所承担的债务应具有对价性。一方先行使不安抗辩权,不仅仅是为了后一方不履行。先履行抗辩权有哪些如何区分先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的效力有应当先履行债务的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如果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也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
    2023-07-02
    381人看过
  • 抗辩权与抗辩在民法中的含义和区别
    二者的区别如下:1、对抗的内容不同。抗辩的对抗内容体现在:对方的权利未发生,或者对方的权利虽然曾经发生过,但已因某种事由而消灭。而抗辩权是请求权的对抗权,其对抗内容体现在:虽然对方的请求权存在,但是自己依据抗辩权享有拒绝给付的权利。2、是否需要当事人自行主张方面不同。诉讼中,事实抗辩无需当事人主张,法官可以主动援引。而抗辩权需要当事人自行主张,法官不可主动援引。先履行抗辩权与不安抗辩权的区别先履行抗辩权与不安抗辩权虽然都是针对双务合同中有履行先后顺序的情况适用,但两者之间的区别是较为明显的。一方面,先履行抗辩权是由后履行一方针对先履行一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由先履行一方针对后履行一方将不会或不能履行债务而享有的抗辩权。另一方面,在先履行抗辩权行使的情况下,当事人双方不仅要互负债务,而且双方的债务应形成对价关系,这样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才有权拒绝其
    2023-07-19
    110人看过
  • 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的区分是哪些方面
    一、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的区分是哪些方面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的区分是:1.前提条件不同。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前提条件是双方当事人履行债务的时间有先后之别,而预期违约制度不以双务合同当事人债务之履行存在先后顺序为前提。2.行使权利主体不同。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主体仅为一方,具有特定性,即有先为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而合同任何一方都可提出预期违约。3.行使权利所依据的原因不同。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根据是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而预期违约所依据的理由是一方声明不履约以及债务人在准备履约过程中的行为表明其将不履约。4.时间要件不同。不安抗辩权要求应当先履行一方当事人的合同义务已到履行期。而在预期违约中,违约的时间必须是在合同有效成立之后至履行期限届满之前。5.过错是否为构成要件不同。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无须对方主观上有过错,只要其财产在缔约后明显减少并导致难为对待给付的危险即可。
    2023-06-02
    131人看过
  • 不安抗辩权与默示毁约有何联系与区别
    默示毁约,是指在履行期间到来之前,一方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其将在履行期到来之后不履行合同,而另一方有足够的依据证明一方将不履行合同,而一方也不愿意提供必要的履行担保的行为。不安抗辩权的行使以双方履行债务时间有先后之别为前提,并且只有先履行的一方才能行使;而预期违约则没有此前提条件。不安抗辩权行使的前提条件就是要求债务人的履行应有时间上的先后顺序,负有先行给付义务的一方在先行给付以后,另一方才作出给付。正是因为履行时间上有先后,在一方先行给付以后,因对方财产状况恶化等原由而有可能得不到对待给付的情况下,才能形成不安抗辩问题。默示毁约制度的适用则恰恰不需要这一前提条件,它能够广泛地发挥作用,及早地防止或制止各种可能有害于合同履行、危及交易秩序的行为,同时赋予受害人以各种补救的权利,而不安抗辩权赋予当事人的权利却很有限。一、合同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是什么不安抗辩权的成立的条件:一,须双方债务因同一双
    2023-03-10
    406人看过
  • 区别形成权和抗辩权的特点
    形成权和抗辩权区别是:1.意义目的不同;2.范围不同;3.概念不同,抗辩权以法律规定的抗辩事由为依据,以对方当事人请求权的存在和有效为前提,形成权是权利人得以自己一方的意思表示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先履行抗辩权与后履行抗辩权区别先履行抗辩权与后履行抗辩权区别有:1.概念不同(1)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没有规定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当事人另一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权拒绝先为给付的权利。(2)先履行抗辩权是对负有先履行义务一方违约的抗辩,亦即对先期违约的抗辩。2.构成要件不同(1)后履行抗辩权的构成要件为须有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须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2)先履行抗辩权构成要件为须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两个债务须有先后履行顺序。3.适用条件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八条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2023-07-06
    408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不安抗辩是指在双务合同中,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履行能力严重恶化时,权为保护自己的权益,可以中止履行的权利。 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条件有,合同双方当事人因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才能享有不安抗辩权。后履行义... 更多>

    #不安抗辩权
    相关咨询
    • 什么是不安抗辩权?和预期违约有何区别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5-14
      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的区别如下: 1、前提条件不同。 2、适用事由不同。 3、过错是否为构成要件上不同。 4、法律救济不同。
    • 请帮我区分下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的联系和差别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08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当事人互欠债务,无先后履行步骤,应当同时履行,而请求履行的一方未履行自己的义务或履行不当时,另一方有权拒却其履行要求。不安抗辩权是两方当事人互欠债务,应当先履行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另一方具有届时不能或不会作出对待给付的情形时,其有权中止履行。先履行抗辩权是当事人互欠债务,有先后履行步骤,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履行不适当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却其履行要求。先诉抗辩权是通常保证人所享有的权利。
    • 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的区别,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9-04
      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的区别为不安抗辩权是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拥有的权利,先履行抗辩权是后履行一方拥有的权利。不安抗辩权是指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有法定情形的,可以中止履行。
    • 后履行抗辩权与、双方违约的区别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7
      后履行抗辩和两个相关概念的辨析(一)后履行抗辩和合同解除后履行抗辩权是在不终止合同效力的前提下,后履行义务人为保证自己履行利益的一种自助措施,其与合同解除相比,能够降低合同行为的成本。二者主要区别是: 1、发生原因和性质不同。前者发生在应先履行合同义务的当事人没有履行的情况下,以有效的合同关系存在为基础;后者是由于合同一方当事人违反约定或者法定义务而使得另一方享有解除权,双方当事人也可以事先约定或
    • 行使不安抗辩权是不是违约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2-21
      行使不安抗辩权不算违约,但如果错误行使不安抗辩权,应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法律的规定,如果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证据可以表明对方有履行义务上的困难,这种情形下可以行使抗辩权中止合同的履行,但如果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没有足够证据可以表明对方履行义务有困难而自行中止合同的履行,这种情形下应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