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筹备期间形成的债务怎样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04 17:57:50 157 人看过

对于公司筹备期间形成的债务,如果公司设立成功的,则由设立后的公司承担;如果公司未设立成功的,则由公司的发起人承担。

一、股份公司发起人的责任有哪些?

股份公司发起人承担责任有:1、费用承担责任。即对设立活动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2、返还股款责任。在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过程中,如果认股人已认购并缴足了所认购的股款,而公司不能成立时,认股人必然会遭受损失;而在公司设立过程中,设立行为主要是由发起人作出的,因此,发起人对认股人因公司不能成立所受的损失,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损害赔偿责任。发起人对因自己的过失而给设立中的公司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义务。

二、股份公司的出资人承担什么责任

股份公司发起人承担责任有:

1、费用承担责任。即对设立活动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2、返还股款责任。在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过程中,如果认股人已认购并缴足了所认购的股款,而公司不能成立时,认股人必然会遭受损失,而在公司设立过程中,设立行为主要是由发起人作出的,因此,发起人对认股人因公司不能成立所受的损失,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损害赔偿责任。发起人对因自己的过失而给设立中的公司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义务。

三、公司未成立时产生的债务由谁承担

公司未成立债务由发起人承担,未成立的公司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因此不能承担民事权利义务。那么,因公司设立而产生的债务自然就落到了发起人的身上。

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公司因故未成立,债权人请求全体或者部分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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