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房产权归属状况分析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2 18:22:52 242 人看过

集资房不能随便买卖。首先集资房要看卖方(拥有人)是否基本全部产权(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同时还要看单位有无特别限制条款等。等取得房产管理部门对外出售许可后,才能买卖。如果集资房产权已完全过户到职工手中,可以买卖,卖方需要比商品房多交1%的土地出让金。

集资房买卖问题

我想购买某单位的一套集资房。但要五年后才能过户。我们现在只签订了一份购房协议(而且购房协议还不能公证)。这样我们的购房合同有效吗集资房过户与商品房市一样的政策吗

律师解答:

这样的协议,是一个附条件的合同,当所附条件成立的时候,合同生效,所附条件不成立,合同不生效。集资房过户,可能会要求单位盖章,其他与普通商品房一样。

相关法律知识:

房屋转让过户的规定

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如下:

一、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二、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三、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

四、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五、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六、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

买卖双方当事人对于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过户决定有异议,可向市房地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手续和费用:

1、5年内的房屋过户,需要由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5年以前的不需交。

2、第一次过户要交纳1.75%的讫税(财政部门收取)

3、6元/平方米的手续费(房管局收)

4、房屋评估费按评估后总价的5%收(评估事务所收)

5、公证费最高300元

根据以上各项费用您自己一算便知。

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应缴税费

一、买卖:

除所得收益缴纳外,以成交价(或评估价)为计(费)基数按下列规定缴纳税费:

(一)土地出让金:按国家、省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所得收益缴纳(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免缴):由卖方缴纳。按成交价扣除当地政府公布的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和卖方按本规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印花税、监证费后的净收益,按超额累进比例缴纳。成交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50%以下的部分,按20%缴纳所得收益,80%归卖方;成交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50%以上的部分,30%缴纳所得收益,70%归卖方。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净收益全额缴纳。

(三)印花税:0.1%,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四)契税:1.5%,由买方缴纳;

二、出租:

(一)土地收益:按出租建筑面积每平方米0.5元征收,由出租方缴纳;

(二)营业税、房产税、教育费附加、社会事业发展费、基础设施建设附加费、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按租金收入10%的综合征收率征收,由出租方缴纳;

(三)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按现行规定征收;

三、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房产过户的费用有下列几项,但各地可能有出入:

一、政策性收费:

1、契税:普通住宅:评估价*1.5%;非普通住宅:评估价*3%

2、个人收入调节税:(评估价-原购入价)*20%

3、营业税:住宅购入不满两年的:评估价*5.55%;非普通住宅购入两年以上的:(评估价-原购入价)*5.55%;普通住宅购入两年以上的免交。

4、房产交易费: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

5、印花税:评估价*0.1%

6、房产证工本费:85元

7、土地证工本费:105元

8、交易评估费:评估价*0.3%

二、如果通过中介交易,应支付的中介费:

1、交易中介费:成交价*1%

2、房产权证代办费:每证100元

房屋转让过户的规定

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如下:

一、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二、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三、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

四、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五、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六、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

买卖双方当事人对于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过户决定有异议,可向市房地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手续和费用:

1、5年内的房屋过户,需要由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5年以前的不需交。

2、第一次过户要交纳1.75%的讫税(财政部门收取)

3、6元/平方米的手续费(房管局收)

4、房屋评估费按评估后总价的5%收(评估事务所收)

5、公证费最高300元

根据以上各项费用您自己一算便知。

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应缴税费

一、买卖:

除所得收益缴纳外,以成交价(或评估价)为计(费)基数按下列规定缴纳税费:

(一)土地出让金:按国家、省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所得收益缴纳(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免缴):由卖方缴纳。按成交价扣除当地政府公布的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和卖方按本规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印花税、监证费后的净收益,按超额累进比例缴纳。成交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50%以下的部分,按20%缴纳所得收益,80%归卖方;成交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50%以上的部分,30%缴纳所得收益,70%归卖方。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净收益全额缴纳。

(三)印花税:0.1%,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四)契税:1.5%,由买方缴纳;

二、出租:

(一)土地收益:按出租建筑面积每平方米0.5元征收,由出租方缴纳;

(二)营业税、房产税、教育费附加、社会事业发展费、基础设施建设附加费、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按租金收入10%的综合征收率征收,由出租方缴纳;

(三)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按现行规定征收;

三、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第六十三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2日 05: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集资房相关文章
  • 集资房产权证所有权归属:个人还是集体?
    集资房是企事业单位为了解决内部职工的住房问题,企事业单位以拥有的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和部分资金将及部分向内部职工筹集的资金建成的房产,建成后以较低的价格转让给内部职工。集资房不能在市场上自由转让。并且集资房的产权以整体产权的形式属于企事业单位,职工购买的仅是房产的使用权,对房产没有完全产权,故集资房没有独立的房产登记凭证。集资房产权证怎么补办集资房是不能办理房产证的。也就是说集资房是企业财产的组成部分,单位对于集资房是拥有处置的权力。集资房的产权是以整体产权的形式归于企事业单位的,即职工所购买的仅仅是房产的使用权,而并不是对于对房产的完全产权,故集资房是没有独立的房产登记凭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2023-07-07
    162人看过
  • 小产权房的产权归属情况
    小产权房没有所有权。应根据情况讨论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1、合法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有效,所谓合法小产权房,是指拥有宅基地使用权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房屋产权证的村民自住房。这种小产权房,有合法的产权证明,可以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转让;2、非法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待定,所谓非法小产权房,是指非法占用集体用地或者闲置国有土地,变相转让农村集体用地使用权或者改变国有土地使用性质,在没有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直接在市场上销售的三无违法建筑。小产权房清理整治什么是小产权房中国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局长李建勤4日在北京公开表示,当前,对于各地发现的小产权房问题,将采取一案一处理的方式。对于全国小产权房的处理,要等到小产权房处理政策出台后一并处理。目前国土部等十四部委正在研究制定小产权房清理整治政策方案。小产权房小产权房并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它只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
    2023-07-04
    236人看过
  • 宝宝抚养权归属的实际情况分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宝宝抚养权判给谁?小孩应该归最适合抚养孩子长大的一方,子女的抚养权可以先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会尊重其真实意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2023-07-03
    471人看过
  • 房屋顶部产权归属权益解析
    一般情况下,建筑屋顶的产权属于建筑的所有业主。实践中可能会出现其他情况,以实际情况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采煤缺陷楼房采煤房屋补偿标准采煤塌陷区房屋补偿标准如下:1、楼房每平方米不超过一百三十元;2、砖墙瓦房、石墙瓦房及与其造价相当的房屋,每平方米不超过一百元;3、砖镶门窗砌四角土坯墙瓦房、外砖里坯混合墙瓦房及与其造价相当的房屋,每平方米不超过九十元;4、干插石墙草房、土坯墙草房及与其造价相当的房屋,每平方米不超过八十元;5、新村内外的水、电、道路等公用设施的修建费,不超
    2023-07-07
    249人看过
  • 儿子去世,房产归属问题分析
    儿子去世父母能继承儿子的房产。儿子去世,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儿子死后儿媳可以继承房产吗儿子死后儿媳不一定可以继承房产。如果是丧偶儿媳,并且对公婆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法律规定可以作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但是如果有遗嘱,则应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如果遗嘱中没有将儿媳作为遗产继承人,则是不能继承遗产的。法律规定对于遗产,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办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
    2023-07-04
    484人看过
  • 征地审批权归属分析
    1、国务院批准征用土地的权限是:(1)征用基本农田。除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外,其他建设都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因此规定征用基本农田需报国务院批准。(2)征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3)征用其他土地70公顷以上。其他土地指耕地以外的土地,包括林地、草地、养殖水面、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和未利用土地等。2、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征用土地的权限是:(1)征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低于35公顷。(2)征用其他土地低于70公顷。征地审批权变更的程序征地审批权的相关内容《土地管理法》第45条明确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
    2023-07-04
    311人看过
  • 抚养权归属判决分析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孩子抚养权顺序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
    2023-07-02
    349人看过
  • 什么状况属于集资诈骗罪
    一、什么状况属于集资诈骗罪集资诈骗罪所涉及的八种严重情况具体如下:首先,在集资结束之后,该资金并未被投入实际的生产运营活动中或其用于生产运营活动的数量与其筹集的总金额之间的比例极为不平衡,以至于集资者无力按期归还投资人的资金;其次,集资者肆意浪费和挥霍集资所得款项,导致无法按时偿还投资人的本金和利息;第三,集资者携带着集资所得款项潜逃,使得投资人无法追回自己的投资;第四,集资者将集资所得款项用于违法犯罪行为,如赌博、吸毒等;第五,集资者通过抽逃、转移资金、隐藏财产等手段,逃避返还投资者的资金;第六,集资者故意隐瞒、销毁财务记录,或者制造虚假的破产、倒闭现象,以逃避返还投资者的资金;第七,集资者拒绝透露资金的流向,以逃避返还投资者的资金;最后,如果存在其他任何可以证明集资者具有非法占有的意图的情况,也应视为集资诈骗罪。《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
    2024-07-09
    345人看过
  • 70年产权房屋到期归属权解析
    70年产权到期后,房子归业主所有,不会因为土地使用权到期而消灭。土地使用者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一般批准续期,缴纳续期费用则可继续居住该房子。买房只买了70年的产权,到期后需要缴纳续期费用。如果不缴纳,房屋所有权可能会被国家无偿收回,具体情况存在法律漏洞。7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房子仍归业主所有,不因土地使用权到期而消灭。土地使用者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一般批准续期,缴纳续期费用则可继续居住该房子。一般买房只买了70年的产权,到期后自然需要续费。如果不续费的话,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自然消失。至于到底是谁续费,续多少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在实践上也存在很多空白。70年产权到期后怎么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期限届满,可以自动续期。土地上的房屋和其他不动产,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从上面可以看
    2023-06-30
    143人看过
  • 按户口划分的房屋产权归属问题解析
    私房拆迁,如果按房屋面积拆迁的,利益归产权人,由产权人对同住人进行补偿;房屋为公有住房房屋拆迁的利益应当由房屋的承租人和房屋的共同居住人即同住人共有。首先,拆迁时房屋内必须要有户口(只有三种情况是例外),没有户口的直接排除同住人资格。其次,在有户口的情况下还必须要居住满一年以上(截止时间是到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为止),如果没有在房屋内居住过,那么就是通常所说的“空挂户口”,是不能认定为同住人的。同时符合上述两个条件后,还必须符合上述“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情形”才能认定为同住人。上述房屋内必须要有户口的三种例外情形分别是: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即使居住未满一年,也视为同住人;2、一般情况下,在本市无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满五年的,也视为同住人;3、房屋拆迁时,因在服兵役、读大学、服刑
    2023-07-03
    165人看过
  • 如何分析单位集资房的产权问题
    单位集资房的产权会出现什么问题?取得房屋产权时间的不确定性以及随之而来的房价飞涨,出卖房屋时的价格与取得产权时的房屋价值落差过大,集资房的出卖方反悔,以各种理由主张合同无效等。一般意义上的单位集资房由单位职工共同出资修建,房屋的总体产权掌握在单位手中,因集资建房政策本身的特殊性和地方规章条例的限制,职工取得产权一般要经过一段过渡时期,有的长达数年,单位职工在取得房屋产权证之前仅享有房屋的使用权。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单位集资建房在满足本单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后,房屋仍有少量剩余的,由市、县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向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的家庭出售,或由市、县人民政府以成本价收购后用作廉租房。集资房对外买卖合同的主体双方必须是政府与第三方,而对于已经取得集资房的本单位职工是否有权转让给外部第三人,并未有明文规定。集资房单位职工出于各种目的将未取得产权的集资房上市流转后,与受让方
    2023-06-05
    261人看过
  • 单位集资房的归属权标谁
    一、单位集资建房,产权归谁?1、集资房一般由国有单位出面组织并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用作建房用地,国家予以减免部分税费,由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建设,房屋建成后归职工所有,不对外出售。产权也可以归单位和职工共有,在持续一段时间后过渡为职工个人所有。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种。是指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全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者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进行住房建设的一种办法。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政府及相关部门在用地、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2、集资房是企事业单位为了解决内部职工的住房问题,企事业单位以拥有的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和部分资金将及部分向内部职工筹集的资金建成的房产,建成后以较低的价格转让给内部职工。集资房不能在市场上自由转让。并且集资房的产权以整体产权的形式属于企事业单位,职工购买的仅是房产的使用权,对房产没有完全产权,故集资房没有独立的房产登记
    2023-03-03
    391人看过
  • 财务状况分析表
    项次检讨项目检讨评核良可差1投入资本□资本不足□投资事业过多□增资困难2资多冻结□严重□尚可□轻微3利息负担□高□中□低4设备投资□过多,未充分利用□可,充分利用□不足□陈旧5销售价格□好□有利润□差6销售量□供不应求□供求平衡□竞争厉害□差7应付款□赊销过多□可□差8应收票据□期票过多□适中□甚少9退票坏账□过多□可□少10附加价值□低□可□差11材料库存□多□适中□短12采购期□长□适中□短13耗料率□高□中□理想14产品良品率□高□中□低15人工成本□高□中□低16成品库存□高□中□低17在制品库存□高□中□低18生产效率□高□可□差
    2023-06-09
    163人看过
  • 婚前财产归属:合同与房产证的权威性分析
    婚前财产是以房产证为准的。婚前财产没有公证离婚的,仍然只属于一方个人所有,不会参与到离婚分割;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是合法取得的,就会依法受到法律的保护。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婚前财产还是婚后共有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因夫妻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夫妻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3-07-08
    458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集资房
    词条

    集资房是由国家以及单位共同负担的住房,以筹集资金的方式建造的房屋,并对于一些困难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政策上的扶持。 单位以自己筹集的资金建造房屋,且仅限于本单位职工或住户中买卖,是一种特殊的房产形式。... 更多>

    #集资房
    相关咨询
    • 公司资金状况怎么分析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11
      在对公司资金状况分析时需要分析企业投资回报率。有关指标是:(一)现金回收额(或剩余现金流量)。计算公式为: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该指标相当于净利润指标,可用绝对数考核。分析时,应注意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中是否有其他不正常的现金流入和流出。如果是企业集团或总公司对所属公司进行考核,可根据实际收到的现金进行考核。如:现金回收额=收到的现金股利或分得的利润+收到的管理费用+收到的折旧+收到的
    • 单位集资建房归集资建房是否属于福利分房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31
      集资房一般由国有单位出面组织并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用作建房用地,国家予以减免部分税费,由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建设,房屋建成后归职工所有,不对外出售。产权也可以归单位和职工共有,在持续一段时间后过渡为职工个人所有。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种。
    • 如何分析属于非法集资诈骗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7-07
      非法集资诈骗的认定标准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实施了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 4、在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
    • 集资房产权到期后房子归谁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11
      1。工业用地、商业用地、综合用地、还是住宅用地,这对于产权年限会有些影响住宅类用地是70年的其他都是40--50年;2。这种集资建房,通常是不能够进行买卖的,因为这属于集体产权,也有叫小产权的,这类产权没有独立产权证,所以不能在市场上进行交易,也无法过户;3。由于没有产权证,所以你们的钱必须一次付,是无法贷款的,因为没有能给银行的抵押物(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产权证都没有);4。这类房子住着倒是问题不大
    • 农村房屋析产的状况怎么样?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04
      1,对于农村房屋有其特殊性,因为他是集体土地,土地性质为划拨。所以法院在办理房屋析产时,是只对房屋进行析产。所谓析产,前提是在共有产权的情况下,共有人进行分割。析产后,对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进行分割。 2,所以农村房屋与土地的关系是:地随房走,这个“地”只有使用权。当然,法院是依据法律规定对房屋进行析产的,所以,对上述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过户不存在“非法转让”这么一说。经过法院析产后,如果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