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岛区奋进路(香江和苑)等项目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29 08:54:09 123 人看过

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黄岛区奋进路(香江和苑)等项目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意见(青政办发[2014]13号)及《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物价局关于推进我市保障性住房并轨的实施意见(青土资房发[2014]376号)的有关规定,现将黄岛区奋进路(香江和苑)等4个项目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设情况

黄岛区奋进路(香江和苑)项目1520套,李沧区保利香雪山项目49套,李沧区东川路8号海尔博悦兰庭项目116套,市北区金华路46号、清湖路22号项目2466套。

二、同地段住宅市场租金标准

根据青岛市价格认证中心的认定结论,经审核研究,确定上述4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同地段同类住宅市场租金标准分别为:黄岛区奋进路(香江和苑)项目为每月每建筑平方米16.50元、李沧区保利香雪山项目为每月每建筑平方米17.00元、李沧区东川路8号海尔博悦兰庭项目每月每建筑平方米18.00元、市北区金华路46号、清湖路22号项目每月每建筑平方米24.00元。

三、承租家庭差别化租金标准

根据低收入户籍家庭的支付能力,按照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等部门出台的青土资房发[2014]376号文件有关规定,确定该项目户籍承租家庭的差别化租金标准分别为:第一档为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75元;第二档为市场租金标准的30%;第三档为市场租金标准的50%;第四档为市场租金标准的70%。具体如下表:

单位:元/月·平方米

项目名称

市场租

金标准

差别化租金标准

第一档

第二档

第三档

第四档

黄岛区奋进路

(香江和苑)项目

李沧区保利香雪山

项目

李沧区东川路8号

海尔博悦兰庭项目

市北区金华路46号、

清湖路22号项目

四、执行日期

本通知自2017年11月2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1月22日。

市物价局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财政局

2017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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