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管理规约的相关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6 22:50:10 117 人看过

1.业主可以共同决定来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2.管理规约应当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3.管理规约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4.管理规约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业主管理委员会委员的权利与义务

小区业委会委员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增减和撤换由业委会会议通过后,提交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通过。因身体或精神疾病无法履行职责,连续三次以上无故缺席业委会会议,有违法犯罪行为等情况的业主不能担任业委会成员。小区业主应选择那些道德品质好、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能够保证工作时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担任业委会委员,以使所有业主和住户都享有更好的物业管理服务,拥有更好的生活环境。

业委会委员有权参加业委会组织的有关活动,有选举和被选举权,有参与业委会决策和进行表决的权利,同时还有权对管委会的决策和行动提出建议和批评。由于在小区物业管理方面比其他产权人和使用人付出了更多的劳动,业委会委员可得到业委会发给的适量津贴。业委会委员的义务是遵守业委会的各项章程和制度,认真执行业委会的决议,参加业委会组织的会议和活动,并积极对业委会各项工作的改进提出自己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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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30日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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