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流转必须注意哪些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16:04:14 500 人看过

土地管理法》第63条明确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建设”,因此,集体土地流转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要严把集体土地流转的关口,严格执行一户一基制度,对宅基地流转注入方要必须符合条件,可以申请用地,土地用途只有是住宅,流出方必须保证以后不再申请用地。

二、集体土地流转必须实行阳光操作,土地流转双方必须写流转申请,签订流转合同,经村组代表大会同意,报国土部门批准,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方可进行流转,不得私下交易,暗自操作。

三、建立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的管理秩序,形成规范的申请,审批、登记、发证制度,要执照审批程序,到国土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四、加强执法检查,对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不规范,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要严格查处,严厉打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16: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流转相关文章
  • 编制部门预算必须注意哪些问题
    一、体现人本理念人是预算的制定者、执行者,是预算工作的主体和实施预算工作效果好坏的决定性因素。因此,预算工作应以人为本。离开了对人的关注,部门预算工作便无法搞好。由于预算工作与各个部门的经济利益有关,必然会触及人们的道德问题。比如,一些部门为了小团体的利益,在编制预算时从本位主义出发,打小算盘,做出留有“一手”的预算,违背了预算指标应该尽量客观、公正、可靠的要求。这种缺乏道德意识的预算必然影响预算工作的质量。因此,财会人员应本着对政府负责、对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对单位负责、对自己职业道德负责的精神,提高思想认识、更新预算观念、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调整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全身心地搞好预算编制工作。另外,在部门预算工作过程中还要发挥职工的主观能动性,鼓励各级员工参与预算工作,培养他们的主人翁意识,使他们意识到预算是集体行为,是共同的工作目标,以形成财务部门具体实施、其他相关职能
    2023-06-19
    203人看过
  • 医疗纠纷和解必须注意哪些问题
    医疗纠纷和解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有:1.注意区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前的调解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后的调解;2.在协商过程中最好要求患方有懂医的人员参与;3.调解协议附加条款。一、医疗事故调解可以向哪个部门申请可向医疗调解委员会申请,医调委接受司法局的业务指导,是独立于卫生行政部门、保险机构和医患双方之外的第三方人民调解组织。其主要职责是:1、调解医疗纠纷,防止医疗纠纷激化;2、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医学知识,引导医患双方当事人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解决纠纷;3、向医疗机构提出防范医疗纠纷的意见、建议;4、经调解解决的医疗纠纷,按照医患双方当事人要求,制作书面调解协议书;5、向患者及其家属或者医疗机构提供医疗纠纷调解咨询和服务;6、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医疗纠纷和调解工作的情况。二、医疗纠纷赔偿如何计算的一、医疗纠纷赔偿的计算方式如下:1、医疗费赔偿金额等于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的预期
    2023-03-23
    109人看过
  • 农村土地流转交易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什么是土地流转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可以通过转包、转让、入股、合作、租赁、互换等方式出让经营权,鼓励农民将承包地向专业大户、合作社等流转,发展农业规模经营。二、农村土地流转交易需要注意的问题。1、农民利益问题。一是不能违背农民的意愿强迫流转,流转的条件、方式、价格等应由农户自主决定;二是土地流转后农户的既得利益要不低于或高于土地流转前,否则流转将很难实行。2、流转主体问题。一是采取转包及互换方式的,不得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农户进行流转;二是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可以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农户、单位和个人流转,但由于这种流转方式使得流转方在承包期内失去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坚持“稳妥、慎重、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优先”的原则。3、流转年限问题。除“四荒地”(荒山、荒
    2023-02-14
    196人看过
  • 购房产权问题必须注意的都有哪些
    如今,购买二手房不仅是一些中老年市民购房置业的首选,连一些急于结婚的年轻人也把二手房当成婚房的考虑对象。但对首次置业的市民来说,二手房的产权问题相比新房要复杂一些,实地去看房的时候也需要掌握很多窍门。七大产权问题要注意弄清房屋产权是买卖房产的“必修课”,只有产权清晰的房产才能顺利上市交易,否则可能会遇到意想不到的麻烦。买二手房要注意房屋是否存在以下问题:1、产权交易是否有限制有没有被抵押、涉讼、被列入拆迁范围、土地使用权性质为集体或划拨、属于安居用房等不能上市交易的问题。如军产、院(医院)产、校(学校)产的公房,必须经原产权单位盖章后才能出让。2、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利在同等条件下,房屋的承租人具备优先购买该房屋的权利,所以必须得到该承租人不购买房屋的书面承诺,或是等租赁关系结束后再购买该套房屋。3、注意房屋用途限定买房自住者可不必在意这一点,但如果是准备买房用作营业或办公,则应注意房产权证
    2023-05-31
    168人看过
  • 验房时有哪些质量问题是必须注意
    验房时需注意的质量问题问题一:墙体裂缝或楼板裂缝包括墙体裂缝及楼板裂缝。裂缝分为强度裂缝、沉降裂缝、温度裂缝、变形裂缝,产生的原因有材料强度不够,结构、墙体受力不均,抗拉、抗挤压强度不足,楼体不均匀沉降,建筑材料质次,砌筑后干燥不充分等;问题二:防水太差导致渗漏由于防水工艺不完善、防水材料质量不过关等原因导致屋面渗漏,厨房、卫生间向外的水平渗漏,以及向楼下的垂直渗漏,垂直渗漏多见于各种管线与楼板接合处。在雨季及厨房、卫生间用水量大时,渗漏严重会影响使用人的正常生活,破坏地面装修,影响楼上楼下邻里关系;问题三:楼体倾斜或结构不完善表现为过了沉降期依然下沉不止;不均匀沉降导致楼体倾斜;整体强度不够,楼体受震动后或在大风中摆动;因结构不完善,部分或全部承重体系载力不够,导致楼体有局部或全部坍塌隐患;问题四:墙体空甚至墙皮脱落墙体内部各砌块、层面之间连接不好,在压力、温差等作用下形成中空,致使墙体
    2023-06-13
    148人看过
  • 企业海外并购必须要注意哪些问题
    国内企业海外并购应注意的问题如下:一、充分了解海外卖方主要交易动机。二、了解投资目的地国商业及法律文化差异。三、平衡复杂的利益关系。四、合理量化风险,建立价格谈判互信基础。五、在正式交易协议中设立符合国际惯例的保护性条款。一、买房送车位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已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车位,达成如下协议:买方所购车库的基本情况:车位位置、建筑面积(平方米、总价)有关事项:一、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自愿将位于:车位壹间出售给乙方,出售价格:元。二、上述车位的出售价格自甲乙双方签订协议书之日起不得变更。三、付款方式:一次性结清。在甲乙方双方签订本协议书后,由乙方支付相应款项,甲方出具收据后交付车位所有权。四、因车位未单独办理产权证,今后乙方如需办理相关产权证明需甲方协助的,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并提供相关协助。五、乙方在购得车位
    2023-06-23
    71人看过
  • 交通事故诉讼中必须注意哪些问题
    交通事故诉讼中要注意:1、不能随便签署赔偿协议,与肇事方签订赔偿协议,会严重侵害您的权益,以致赔偿数额较低,事后不能再行主张;2、发生事故后建议及时治疗,先行垫付医疗费,事后及时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3、有效掌握对方的所有相关信息,了解明白后以保障权利能力得到主张,判决能够得到履行;4、不要把重要原件交给对方,医疗凭证,诊断时医院拍摄的片子和交警部门的认定书的原件交给对方。律师在交通事故诉讼中能做什么现在的法律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仅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一个证据使用,那么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而提起诉讼,当事人(代理人)可以从以下方面争取最大利益:(一)代理人(律师)可以向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调取事故卷宗或申请法院调取事故卷宗:包括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车辆鉴定书、尸体鉴定书、询问笔录、证人笔录等。分析证据材料的矛盾性、不客观性,作为不服事故认定的依据;(二)代理人(律师)可通过线索寻找事故现场
    2023-07-01
    244人看过
  • 集体土地流转手续及流转程序有哪些?
    集体土地流转的,向村集体提出流转申请,经审核后双方进行登记,签订土地流转合同。一、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变更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变更流程如下:1、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变更登记申请;2、提交材料;3、审核材料;4、审核通过后,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二、土地流转的最长时限首先要看流转的土地类型,是耕地、草地还是林地,其次要看承包人(即出让人)的承包期间。土地流转合同的最长期限不能超过承包人剩余的承包期间。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
    2023-03-26
    264人看过
  • 农村土地流转需注意哪些问题,如何避免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有些承包人抗风险能力特别差,承包人收了地干不下去就跑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对农民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土地流转前应对承包人的经营能力等情况进行审查。土地流转的好处有很多,有利于防止土地抛荒,有利于促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生产,有利于提高和稳定农民收入等等,但我们也要理性对待土地流转这事,千万不要盲目流转。《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农村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应当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再签订承包合同。一、流转土地抵押贷款是怎样的土地流转抵押贷款:国土部门正在进行农村土地确权,确权后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才能抵押,目前流转土地不好做抵押。以下方式可以做抵押贷款:借款人需合法取得土地流转经营权,并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证,且取得发包方(即村经济合作社或股份经济合作社)及流出方同意抵押,并在贷款无法归还时可以由金融机构对抵押的土地流转经营权进行处置的
    2023-06-20
    478人看过
  • 离婚前必须注意的问题
    离婚需要注意以下问题:1、协议离婚是需要经过30天的冷静期,才可以办理离婚登记的;2、办理离婚时,需要注意子女的抚养权,还需要对共同财产作出处理;3、在离婚时,还需要对夫妻共同债务作出处理;4、有法定情形的,还可以请求另一方给予补偿;5、离婚时,生活困难的一方,还可以请求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6、无过错方还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离婚要签离婚协议吗离婚不一定要签离婚协议。协议离婚需要签离婚协议,诉讼离婚不用签离婚协议。协议离婚的,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予以离婚登记并发给离婚证后,婚姻关系解除。诉讼离婚的,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调解无效,最后判决准予离婚的,判决生效,婚姻关系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
    2023-07-01
    337人看过
  • 哪个熟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问题有哪些?
    关于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总的来看主要有两种理解:一种观点认为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包括首次流转和再次流转。前者是指集体土地所有者与建设用地使用者之间的土地使用权流转关系;后者是指土地使用者相互之间的土地使用权流转关系。另一种观点认为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仅指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土地使用者之间的转移。笔者赞同后者。从严格意义上讲,土地使用权流转是指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土地用者之间的转移,不应包括发生在土地使用者与土地所有者之间的土地使用权“首次流转”,更不应该将流转的客体扩大到家用地。虽然“首次流转”和“再次流转”都可以实现土地有偿使用,但两者间有着重要的区别:(1)所谓的“首次流转”,实质上是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所有权的初次分离。在我国现行土地制度下,这种分离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实质上属于同一过程,通常会涉及到土地用途的改变和土地利用规划的实施。因此,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与所有权分离的前提
    2023-02-23
    499人看过
  • 集体土地征收必须经过的步骤有哪些
    一、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征收土地必须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关于征收土地预公告主要有几个要求:1.公告必须包括征收的范围、目的2.预公告必须公开在征收所在村镇显眼位置并要以有利于公众知晓的方式3.预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4.必须由县级以上政府发布。二、必须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风险评估土地调查现状和社会风险评估结果是安置补偿方案制定的重要依据,土地现状调查必须查明土地的位置、权属,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也必须查明,不允许征收方只给予土地补偿而忽略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社会风险评估必须充分保障被征收人的知情权,允许相关人员参加。评估结果是征收土地的重要依据,只有评估结果是低风险项目才能继续进行,没有风险评估的征地行为将不被允许。三、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是重要文件,直接影响着被征收人获得补偿的数额,所以被征收人一定要重点关注。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中
    2023-03-15
    294人看过
  • 试用期必须要注意的问题
    一、不能口头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也就是说,没有劳动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而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所以,口头约定的试用期等于无试用期。二、不能超期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期限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约定,超期约定属违法行为,按照法律规定,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相当于每月要支付“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三、不能重复试用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重复多次约定试用期,亦属违法约定试用期,同样面临每月支付“双倍工资”的法律风险。四、不订单独试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19条规定:试用
    2023-04-29
    185人看过
  • 《集体土地征收条例》热点关注问题
    8月21日,南方都市报、凯迪网联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举办集体土地征收立法建议座谈会。在结合座谈会上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后,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于8月27日将该所20名律师共同签名的《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立法建议稿》寄交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这一关系到亿万农民切身利益的立法,无疑受到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在这次座谈会中,各位参与人士就《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发表了很多的意见,其中最主要的就是以下三部份:关注一:集体土地的征收应该由谁决定呢?圣运律师所在此次立法建议中提出,对确需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应当经所在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且面积占本集体经济组织本次征收面积三分之二以上农户同意。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焦洪昌认为,对于谁有权利决定集体土地征收的问题,按照2010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应该由村民代表大会来决定,但在实践中,村委会和集体组织很容易把村民大会和村民架空。中央民族大学法治政府与地
    2023-06-05
    85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流转
    相关咨询
    • 土地流转需要注意的常见问题有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3-12-02
      土地流转应该注意的问题有: (一)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止承包方进行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 (二)流出方是承包方;受让方必须具有农业经营能力,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五)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
    • 投保意外险必须注意哪些问题?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12
      首先,居民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要求保险公司向投保人、被保人出示或递交保险合同条款,出具该险种的保险条款,并要求保险公司就其关于意外事故的概念、定义及其所有的免责条款等,向投保人进行说明,否则,被告免责之说辞不发生法律效力。其次,由于意外险合同条款相对比较简单,保险利益也简洁明了,保费较为低廉,因此在购买时的流程并不复杂。除了传统的代理人渠道之外,网络等销售方式近年来也开始逐渐流行,投保人从这种渠道
    • 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有哪些问题必须知道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28
      一是农地“三权”分置后价值权重要厘清。从本质上说,土地的价值体现在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个方面,在农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农户的权益是承包权和经营权。农地流转,实际上流转的是土地经营权。因此,在确定土地流转价格时,只能根据土地经营权这一权重来确定。目前,农村有些地方存在的“地下交易”等土地流转行为,农户之间、交易双方所谓“一次性买断”等都是不符合政策要求的。 二是政策性福利的落脚点要厘清。现在,有
    • 2023年解决集体土地流转问题的对策有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12
      ①集体土地所有权得不到应有的保障,造成土地产权关系混乱,集体土地所有权归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民只享有土地使用权,只有村民自治组织和村民代表大会有权处置,任何个人没有处置权。 ②集体经济利益分配关系混乱,扰乱了土地市场健康发展,既然集体土地所有权属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那么,处置土地所得的收益就应该按照权属实行合理分配,私自交易的结果,使个人受益,集体利益受损,国有资产流失。 ③形成新一轮违法用地
    • 商标使用中必须注意哪些问题
      广东在线咨询 2021-08-02
      (一)注册商标应严格按照《商标注册证》上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使用。 (二)商标注册人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 (三)商标注册人超过《商标注册证》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使用其注册商标,并标明注册标志的,是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 (四)商标注册人不得自行转让注册商标。 (五)商标注册人有使用注册商标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