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集体组织成员不能继承宅基地,因为宅基地是集体组织所有,所有权只能在组织内部流转。但是公民的房屋是公民个人的合法财产,可以作为遗产予以继承。即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继承的。
一、哪些权利不可以作为遗产
与被继承人的人身密不可分的人身权不能继承。如公民的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等。
与公民的人身有关的债权、债务。这种债权债务是以特定人的行为为客体,与债务人、债权人的人身有密切的联系,这种债权债务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国有资源使用权。如采矿权、狩猎权、渔业权、水资源使用权、海洋、空间等使用权。
承包经营权。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宅基地使用权。公民使用的宅基地,只能与房屋所有权一同转移,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只能在继承房屋所有权时,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权。
继承人生前已赠予子女或他人的财产和产权已经发生转移的财产,不属遗产范围。
抚恤金、补助费不能作为遗产继承。遗产只是被继承人生前的私有财产,公民因工伤、交通或其他意外事故而死亡时,有关单位给予依靠死者生前抚养、赡养的家属一定金额的抚恤金、生活补助费,这是国家和组织对死者家属生活上的资助和关怀,属于死者家属,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自留地、自留山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土地、荒山、鱼塘、菜园和小企业等承包经营权不属遗产范围,不能继承。因土地得的收益是死者所有,可以继承。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也不得继承。它的使用权可以随房屋的继承而转移。
虚拟遗产不可继承。
二、农村的宅基地有没有继承权
公民对农村的宅基地没有继承权。
法律上规定,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
因此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可以继承。
根据《民法典》第1122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三、关于宅基地继承的最新政策
宅基地的性质是集体土地,归村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按照我国相关法规,不属于遗产继承范围,不能继承。宅基地只能在本村团体内流通。依据《土地处理法》,宅基地并不是实在含义上的产业,仅仅一种使用权,拥有权归村团体。宅基地既不能销售,也不能承继,但能够在本村团体内流通,经过土地处理部分依法赞同,发放证件。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不能继承。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由于房地一体,房屋继承后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继续,但有限制条件。
-
宅基地使用权是否可以由农村集体组织以外的成员继承?
346人看过
-
不是本村集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吗
55人看过
-
法院:非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
76人看过
-
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买卖宅基地
93人看过
-
村集体组织能否使用农村宅基地补偿款
149人看过
-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定办法》对于宅基地的规定
342人看过
遗产继承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民法典删除了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并且规定了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 更多>
-
自己非团体成员能承继宅基地使用权吗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07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属于本地的社员的是否属于当地原集体组织成员?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06当事人不属于当地的社员:1、农村经济合作社区的社员是指本村的农业户口人员,在当地股改后,属于当地的农村合作社社员;2、当事人的户口属于“非农业”的性质,不属于当地的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因此也不属于当地的社员;3、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事先咨询当地的村(居)委会主任等,以对方的答复为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定办法》的规定:第四条普通成员是指拥有土地共有权、保留型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
-
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可以继承房屋的的吗重庆在线咨询 2023-09-021、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不是一般的使人合法财产,它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它必须因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取得,因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丧失而失去,不产生在不同资格农民个体之间的流转,即不应当被继承。 2、为了保护农村宅基地的保障性作用所作的规定,使用非城镇居民不能以购买的方式取得农村住宅与宅基地。但国务院文件及我国法律并没有限制依继承的方式取得农村住宅,同时民法典又规定房屋可作为遗产继承,也就
-
集体经济组织是否可以收回土地和宅基地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20可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收回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依照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办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申请宅基地需要什么证件云南在线咨询 2021-08-17目前,在全国绝大部分地方,农家子弟考上公务员后转正前,必须做一道艰难的选择题:是要户口还是要工作?要工作的话,就要把户口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迁出,也就是以前的非农户口。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说:当公务员,户口必须要非农。但是,从道理上,大部分人都可以理解这种做法:总不能什么好处都让公务员占着了。农户与非农户是计划经济下的产物(吃不吃商品粮),在现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两者之间最主要的区别是: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