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着重保护劳动所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8:00:59 341 人看过

必须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要着重保护劳动所得,努力实现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指出,要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这一表述具有深远的意义。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中国近10年的基尼系数均在0.4之上。我们知道,基尼系数被用来反映收入分配的差异程度。按照国际一般标准,当数值超过0.4,就表示收入差距较大。

不可否认,数据反映的现实就在我们身边,收入分配领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比如,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收入分配秩序不规范,隐性收入、非法收入问题比较突出,部分群众生活比较困难,宏观收入分配格局有待优化。

必须明确,这些问题的产生,既与我国基本国情、发展阶段密切相关,具有一定的阶段性特征,也与收入分配及相关领域的体制改革不到位、政策不落实等直接相关。

值得警惕的是,收入差距扩大会降低消费倾向,不仅影响公平,也影响效率,影响经济增长。因此,当前必须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构建扩大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这也是促进共同富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迫切需要。

具体来说,要着重保护劳动所得,努力实现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要完善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初次分配机制。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提升劳动者获取收入能力。深化工资制度改革,完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决定和增长机制。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生产要素价格的机制。

其次,加快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健全公共财政体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税收调节力度,改革个人所得税,完善财产税,推进结构性减税,减轻中低收入者和小型微型企业税费负担,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08: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竞争相关文章
  • 每一位劳动者都应受劳动法保护
    2014年12月23日,马副总理在会议上谈到关于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的问题。他指出,社保改革方案的最大亮点就是进一步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并轨。可以说,困扰已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保待遇双轨制问题已提上日程。然而,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工作的临时聘用人员以及大量的中小民营企业的员工,至今仍享受不到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各项权利。尤其是在一些中小民营企业,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拖欠职工工资、不为职工上五险一金、不给职工充足的休息时间和法定假期等现象屡见不鲜,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相关权利。究其原因,一是一些企业管理者的利欲熏心与地方政府官员扭曲的政绩观相互作用,导致难以形成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一方面,中小企业的管理者面对广大的劳动力市场,认为三条腿的蛤蟆少见,两条腿的人多,仗着自己是雇佣方,无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一些地方政府部门为了政绩和地方利益,对一
    2023-06-09
    150人看过
  • 着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
    法律综合知识
    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习总书记在参加江西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是谆谆教诲,是深情嘱托,是殷切希望。把江西的生态环境保护好,是时代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我省的生态环境保护,是走在全国前列的。绿色植被面积大、森林覆盖率高、空气好水质好、生态文明指数居全国第六,媒体常有点赞、口碑常闻称颂、文章常见美辞,这是江西的骄傲。有道是,没有的常想得到,已有的常不珍惜。在生态环境保护这个问题上,我们不能有自满思想,更不能有自大意识。生态环境保护,需要毅力坚韧、需要持久恒心。要看到我省的环境保护也有隐忧,有的甚至是现实的危害。比如,鄱阳湖的极端干旱,水量减少,鱼类锐减。今年两会期间,国家环保部部长陈吉宁说,他每天起来第一件事就是看天。相信生活在江西而有相同习惯的人,也不在少数。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要胸襟开阔、守住底线。要清醒认识江西在全国生
    2023-04-24
    187人看过
  • 企业劳动权益保护的重要性
    企业是生产社会财富的组织,是生长在社会环境中的生命物,任何一个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都有自己的权利和利益,并依靠这些权利和利益来维系自身的运行和发展。企业如果没有了权利和利益的追求,也就失去了从事生产经营的内在动力。企业生产经营,重在权益保护。1有劳动权益就需要保护劳动权益长期以来,人们总认为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处于弱者地位,因此,只注重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权益,而对企业的劳动权益很少关注,似乎企业作为强者,就没有劳动权益,就不需要也不应该保护劳动权益。这种片面的认识使得许多企业不仅放松了对劳动权益保护的警惕性,而且丧失了保护劳动权益的自觉性、麻木不仁。诚然,对于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弱者地位的劳动者,其劳动权益给予保护是十分必要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企业的劳动权益不需要也不应当得到保护。弱者与强者是相对而言的而不是绝对的,就劳动权益而言,弱者和强者应当是平等的,都需要保护。况且,企业的劳动权益对企业来
    2023-06-05
    352人看过
  • 劳动争议所得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
    1、劳动争议所得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劳动争议所得达到一定标准的,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个人和用人单位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所得征收和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一次性补偿所得(包括经济补偿,个人因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取得的生活补助和其他用人单位支付的补助,属于本地区个人所得税的,在上一年度职工平均数三倍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因解除合同取得经济补偿的个人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对超过部分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获得一次性补偿收入时,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在计算一次性补偿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时可以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的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代扣代缴的税款和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缴的税
    2023-05-31
    209人看过
  • 劳动合同应该自己拿着吗?
    劳动合同自己需要保留一份。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自己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赔偿吗自己解除劳动合同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要求赔偿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
    2023-07-22
    281人看过
  • 跟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该着重看那些条款?
    劳动合同是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签订的,规定双方权利与义务。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注意劳动合同的条款,要仔细核对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搞清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等方面的内容。在合同上签字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所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也要认真仔细阅读劳动合同的条款,这关乎自己的权益以及将要承担的责任。跟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该着重看那些条款?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注意这些条款:1、劳动合同的期限,注意劳动合同是从哪一天开始到哪一天结束的。2、工作内容,注意所从事的工作和工作岗位有没有明确规定。3、劳动报酬,注意有没有明确劳动报酬的具体数额、计算方法、支付日期、是税前还是税后的。4、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注意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职业培训、女职工特殊保护等方面的条款。5、保密和竞业限制条款,注意竞业限制条款的经济补偿方面和保密条款的保密范围
    2023-06-10
    133人看过
  • 劳动保护制度应如何加强?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的劳动保护方针。在实际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这一方针,使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就得到有力的保证,必将会调动广大劳动者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发展。一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是及时发现和清除不安全和不卫生隐患,增强职工安全生产责任感而制定的一种制度。它是推动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方法和手段。所以我县根据县内的生产实际,开展三个方面的安全检查,并形成制度化。第一是季节检查。对不同企业,不同的特点,开展检查。如春季主要是易燃易爆单位,开展防火的检查,使隐患消失在萌芽之中。第二是按照上级指示精神,开展定期的安全月检查活动,全面开展检查,有动员,有宣传,有活动,有总结。更加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第三是开展节假日期间的检查。对假日期间的安全工作,各单位都很重视,要求各单位有部署,有方案,有行动,有措施,必须确保放假期间的各企事单位的绝对安
    2023-06-09
    435人看过
  •  孕期劳动保护:女性职工如何获得特殊保护?
    本文介绍了女性职工在孕期需要特殊的劳动保护,包括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计入劳动时间,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同时也不得因女职工怀孕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等措施。这些保护措施旨在确保女性职工在孕期得到应有的尊重和保护,保障其合法权益。女性职工在孕期需要特殊的劳动保护。怀孕期间,她们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这段时间应计入劳动时间。对于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性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她们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此外,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用人单位对怀孕女职工有哪些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对怀孕女职工有以下规定:1. 禁止用人单位通过矫揉造作的手段对怀孕女职工进行劳动强度增加或者从事不适合怀孕的劳动。2. 怀孕
    2023-08-27
    175人看过
  • 智障者也应受到劳动保护
    武汉市检察院2009年1月24日披露了首例适用强迫劳动罪罪名案。武汉市黄陂区20多名智障、未成年人被黑砖窑包公头利诱哄骗至砖厂劳动,并被电棍实施控制。2008年一名工人被用木棍传动带殴打后被电棍电击致死。这个黑砖窑的营业执照上注明的经营内容是生产空心砖,但实际武汉市检察院2009年1月24日披露了首例适用强迫劳动罪罪名案。武汉市黄陂区20多名智障、未成年人被黑砖窑包公头利诱哄骗至砖厂劳动,并被电棍实施控制。2008年一名工人被用木棍传动带殴打后被电棍电击致死。这个黑砖窑的营业执照上注明的经营内容是生产空心砖,但实际生产实心粘土红砖,不符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范围,属于违法经营。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该向劳动者提供安全适宜工作的劳动环境和足以保护劳动者劳动安全的劳动设施。单位可以规定管理劳动者的规章制度,但是不能限制及剥夺劳动者的人身自由,更不能实施危害劳动者人身健康和生命的惩罚制
    2023-06-10
    237人看过
  • 劳动保护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的标准是多少?
    答:1、对属于职工劳动保护费范围的服装费支出,在税前列支的标准为:在职允许着装工人每年最高扣除额1000元(含)以内按实列支。2、对属于职工劳动保护费范围的冬令、夏令保护用品支出,在税前列支的标准暂仍为:每人每年不超过20元(含)以内按实列支。3、对属于职工劳动保护费范围的在岗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6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30元。全年按四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并准予税前扣除。4、对上述第1、2条劳保费支出,均不得发放现金,如发放现金的均不得在税前扣除。
    2023-06-09
    422人看过
  • 劳动者的获报酬权和休息权均应得到依法保护
    [案情]2008年4月杨浦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举报,反映某服装加工厂存在超时加班的行为。监察员立即赶往单位实施监察。监察员在现场调取了员工的考勤资料,从该单位3月份考勤卡来看,员工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时间都超过了8小时。该单位负责人唐某向监察员介绍了员工的工作情况,承认考勤卡显示的情况与实际基本相符。监察员有针对性地调取了部分考勤卡,并依法开具了劳动保障监察通知书及调查询问书,要求该单位次日按规定报送用工资料,接受用工检查。[跟踪]唐某如约来监察机构报送相关用工资料。在确认该单位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后,通过审核考勤资料,按照劳动法律、法规关于工作时间的有关规定,监察员查实单位存在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行为。当监察员告知该单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时,唐某显得情绪异常激动,反复强调加班工资已足额发放,认为单位已按规定支付了员工的加班费,等于已向员工“购买”了加班时间,无须承担违法延长劳动者工
    2023-06-09
    491人看过
  • 污染环境罪无罪辩护应着重哪些方面
    污染环境罪无罪辩护审判长、人民审判员:xxxx律师事务所接受椒江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指派我担任潘某涉嫌污染环境案的一审辩护人,开庭前我们查阅了本案的相关诉讼材料和证据材料,会见了被告人,结合今天的庭审活动,根据质证证据证明的事实与相关法律规定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供法庭审理时参考:(一)关于本案的事实,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关于污染环境罪的规定,以及本案相关证据来看,被告人x某已经涉嫌构成污染环境犯罪。同时,鉴于被告人已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因此,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x某犯污染环境罪无异议。(二)辩护人认为本案被告人潘某具有如下酌定的从轻情节,请合议庭在量刑时予以充分考虑。主要有如下:1、被告人具有悔罪表现,愿意痛改前非,重新做人。从被告人的供述中可以看出,被告人在案发后能够积极主动、全部、彻底地向司法机关交待自己的犯罪行为,说明被告人已经认识到自己犯罪行为的严重性,有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真实愿望。
    2023-06-11
    135人看过
  • 劳动法中对违法所得处罚应如何计算
    生产:销售价格-成本价格(指原材料购买价格)-已缴纳税款。销售:销售价格-进价-已缴纳税款。为投机提供货源等便利条件的,以所有非法收入为非法收入。非法倒卖票证所得等于全部销售款。商品已售出,货款未达到计算违法所得。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非法所得的计算方法:无证案件违法所得的计算方法按照投机倒把案件的方法计算。没有正式票据的,按其全部收入为违法所得。个人无照经营案件难以确定的,以违法行为人口述或者提供的书面清单作为确定违法所得的依据。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生产假冒伪劣商品的,不得扣除生产加工成本。经批准登记但经营方式无生产加工方式擅自加工假冒伪劣商品,不扣除生产加工成本。擅自取水的违法所得根据什么处罚擅自取水的违法所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处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
    2023-08-07
    367人看过
  •  销售提成能否得到劳动法的保护?
    根据法律规定,销售提成受到法律保护。工资总额由六个部分组成,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在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如果公司拖欠员工工资,员工可以采取以下解决办法:协商解决、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直接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在仲裁过程中,提供证据非常重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当事人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根据法律规定,销售提成受到法律保护。工资总额由六个部分组成:1.计时工资;2.计件工资;3.奖金;4.津贴和补贴;5.加班加点工资;6.在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拖欠公证的解决办法有:1、协商解决。2、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公司不按时支付员工兼职工资的,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立即要求公司支付员工拖欠的工资以及按照拖欠工资的支付25%的经济补偿金。3、直接申请仲裁。此时需要当事人提交相应的劳动仲裁申请书,然后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
    2023-10-31
    283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竞争
    词条

    竞争是指个体或群体间力图胜过或压倒对方的心理需要和行为活动。即每个参与者不惜牺牲他人利益,最大限度地获得个人利益的行为,目的在于追求富有吸引力的目标。 划分了公平竞争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限,为市场主体的竞争设定了共同遵循的行为标准。对于在市... 更多>

    #竞争
    相关咨询
    • 劳动纠纷案件中劳动者应该获得的保护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1-11
      第一、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问题; 第二、由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时间已经超过一年了,因此自动成立五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解雇你,如无法定理由,则需按经济补偿金两倍的标准支付赔偿金; 第三、关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如单位未缴纳则涉及到一个补缴的问题; 第四、失业保险的问题; 第五、加班费的问题 如果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较为充分,则胜算较大。
    • 劳动保护工作所要保护女职工的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06
      关于劳动保护,具体解答如下: 1、劳动合同关系的特殊保护 《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45条规定:怀孕女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2、工作内容的特殊保护 《劳动法》第61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 女职工孕期获得何种保护?应该如何安排其他劳动方面的劳动保护措施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2-05
      法律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发布单位:国务院施行时间:1988-09-01)1、第4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2、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
    • 新劳动法对孕妇保护着有哪些规定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7-23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45条规定:怀孕女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 债务重组所得支出应该计算所得税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08
      债务重组所得收入应该纳所得税。企业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等,应该纳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