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及考前培训等相关问题的声明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4 20:22:37 438 人看过

关于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及考前培训等相关问题的声明

据部分行业人士反映,近来通过不同渠道接到一些培训机构的广告宣传信息,称全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将于2008年10月进行,且由他们机构组织考前培训,部分培训师资是考试出题人,培训内容将基本覆盖考试试卷内容。同时,有些培训机构甚至声称他们是与广东省物业管理协会和建设部全国房地产业深圳培训中心合作,对外招生。

按照广东省物业管理协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工作的通知》(省物协培字[2008]2号)精神,广东省范围内注册物业管理师考前辅导由建设部培训基地----全国房地产业深圳培训中心承担,省物业管理协会给予指导监督,各地市协会积极配合。为了维护全国物业管理师考前培训秩序,严肃相关的规章制度,从而帮助计划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正确鉴别有关信息的真伪,现就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培训等有关问题作如下声明:

一、就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事宜,建设部全国房地产业深圳培训中心(深圳房地产和物业管理进修学院)与建设部、中物协建立了直接的沟通渠道,能在第一时间掌握最权威的信息,我们将在第一时间通过学院网站和行业协会网站向相关人员发布第一手的信息。

二、由于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的考务收费,属国家行政收费事项,有关部门仍在协调审批相关许可手续。所以今年考试的时间有关部门尚未正式确定。但从目前进展情况看,10月份考试的可能性是存在的。

三、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属于我国最高等级的国家级考试之一,严格实行考试与培训分离。根据建设部关于实施物业管理师制度职责分工,考试命题由中物协负责。绝对禁止参与试卷命题的人员参与任何形式的培训授课和辅导,任何培训机构无从获得试题库及考题。因此,某些社会商业性培训机构所作的“培训师资是试卷出题人”的招生宣传,完全是一种不负责任的带有明显欺骗性的做法。

四、今年的考试是首次公开进行,在无先例可循的情况下,任何人都无法准确把握考试重点,社会上流行的各类辅导资料,只能作为习题之用,与考试不存在直接的关联关系,计划参加考试的人员应以指定的参考教材和考试大纲作为学习和复习重点,以免受到误导。

五、今年考试时间正式确定后,深圳房地产和物业管理进修学院将立即启动广东省和相关协作地区的考试培训工作。去年参加过我院组织的考前培训的学员,我院将负责免费组织考前集中培训,具体事宜届时另行通知。

六、深圳房地产和物业管理进修学院组织开展的物业管理师考前培训活动,均通过正常渠道和学院及行业协会的网站发布。在不能确认是否属于假冒权威单位名义的办班行为时,可致电学院相关部门询问或登陆我院网站查询。

联系电话:信息网络部0755-83235761

学院网站:www.pmed.com

建设部全国房地产业深圳培训中心

深圳房地产和物业管理进修学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3日 18: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温州物业管理师考试考生异地转考的说明
    考生参加滚动管理的资格考试,在有效期内通过部份科目,剩下的科目需要转到另外的省去考试的,需要办理异地转考手续,即有效成绩的跨省转移。一、成绩转出: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来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办理成绩转出手续,领取“报考人员异地转考证明”,并需将此证明于考试报名前交转入省的省级考试管理部门。二、成绩转入: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报考人员异地转考证明”于报名前来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办理成绩转入手续。注:考生务必牢记档案号(“报考人员异地转考证明”上可查),在新转入的省市以老考生报考,直至取得资格证书,档案号不变。
    2023-05-30
    50人看过
  • 烟台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解答
    根据国家及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办法规定,现将考试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一、关于报考及成绩发布时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每季度第一个月的20日至30日。成绩公布时间为每期考试(一般为25个工作日一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二、关于成绩有效期按财政部规定,2013年7月1日之后成绩有效期为6个月(自成绩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三、关于考试科目免试政策按照财政部规定,会计从业资格各考试科目应当一次性通过”,即取消了考试科目免试政策。四、关于前期成绩有效性问题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有效合格成绩的考生,报考时请参看《关于新旧和有关衔接问题的通知(加《通知链接)。如在2013年7月以后,已报考剩余科目但未通过(或未参加考试),再报考时需执行新政策,同时报考三科。五、有关考试用书问题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指定教材,目前普遍采用的是**科学出版社出版、中国会计学会编写的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用书。
    2023-05-29
    263人看过
  • 关于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相关规定
    根据国家交通运输部和省交通运输厅相关文件要求,现就我区针对此项工作的相关规定摘录如下:一、对现有从事出租车驾驶从业人员的过渡换证取得《服务资格证且从事出租汽车驾驶工作、同时符合《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不需要进行考试而直接增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并保留其原有“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不变。现有从业人员增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并办理注册手续后,方可继续使用或换发《服务资格证。现有从业人员增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应递交以下资料:1、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补(换)发申请表;2、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登记表;3、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4、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出具的近3年内无重大以上且负同等以上责任交通事故记录证明;5、《出租车服务资格证复印件;6、居民身份证明。限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复印件;7、从业人员电子照片回执
    2023-05-10
    257人看过
  • 关于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房地局:为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和《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5号),现就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审批部门应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和《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审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要通过资质管理加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监督检查,规范物业管理企业的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二、物业管理企业申报资质,应当如实向相应的资质审批部门提交《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申报表》和有关资质条件证明材料,并对其申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申报一级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将申报材料提交省、自治区建设厅或直辖市房地局,省、自治区建设厅或直辖市房地局应对企业有关情况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在规定期限内将申报材料和审查意见一并报送我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申报表》可通过中国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http://www.realestate.
    2023-04-22
    257人看过
  • 合肥医师资格证考试报名资格相关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1、卫生职业高中毕业生;2、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辅助医疗类、医学技术类等相关医学类和药学类、医学管理类毕业生;3、医学专业毕业,但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方向或毕业证书注明为非医学方向的;4、医学专业毕业,但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方向或学位证书证明学位是非医学的;5、非现役军人持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考或在军队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6、现役军人持地方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告的;7、持《专业证书或《学业证书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8、1999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毕业后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
    2023-05-10
    491人看过
  • 苏州医师资格考试的有关特别说明
    相关特别说明:1、医学成人学历教育不作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依据;但2002年10月31日前,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的医学类专业学历教育除外;2、医师资格考试报考人员试用期截止至考试当年8月31日。考生报名后未按期完成试用的,取消报名资格;3、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当年有效。再次参加医师资格考试,需重新在试用机构试用并提供考核合格证明;4、临床类别医师,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专业学历或脱产两年以上系统学习中医药专业知识或参加过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批准举办的西医学习中医培训班、并系统学习了中医药基础和中医临床主要课程的,可以参加中医类别中西医结合专业医师资格考试;5、《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规定,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辅助医疗类、医学技术类等相关医学类和药学类、医学管理类毕业生不予受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6、根据规定下
    2023-05-10
    41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有哪些要求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9-22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一)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中专学历,工作满10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8年。(二)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4年。(三)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四)取得经济
    • 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16
      p>前言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介绍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临考冲刺9套题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一)参考答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二)参考答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三)参考答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四)参考答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五)参考答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六)参考答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七)参考答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八)参考答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九)参考答案
    • 如何购买工业用地及要考虑的相关问题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4
      购买工业用地一般的有两个途径:政府和个人渠道:前者比较正规点,有保障,每个政府的指标不同,所以一般的都用来招商引资,但价格便宜,都是国家最低出让价;后者的卖方市场比较多,倒闭的企业啊什么的,但是价格很贵,谨慎选择!至于要考虑的问题: 1、国有工业用地最好,集体最好不要; 2、国有一手工业用地一般在50年使用期内; 3、购买工业用地如果从政府渠道,那么政府就要考核企业的投资和产值情况,具体可以咨询当
    • 怎样进行理培,及相关问题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4
      属于工伤的,按工伤理赔!首先要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计算赔偿数额并要求赔付。不成,申请仲裁维权!建议请专业律师提供全程帮助。注意: 1、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应当在受伤后三十日内提出;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
    • 必须培训及格吗才可以领失业金吗?我参加培训考试不合格怎么办?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3
      没有失业保险必须培训合格才可以支付的规定。《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