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构成要件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必须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监督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发票管理法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为故意。
二、变造股票债券罪怎么构成的?
变造股票债券罪的构成四要件有: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价证券管理法规,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由什么构成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管理制度以及人的身体健康权利;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生产有毒的食品原料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
如何判断是否构成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334人看过
-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会受到判刑吗
406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会被认定为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195人看过
-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量刑应当经过什么程序
62人看过
-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刑法裁量规定是怎样的?
269人看过
-
如何认定新刑法中的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440人看过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
什么样的情况下构成“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宁夏在线咨询 2021-12-21符合下列条件的,将构成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一、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是故意构成的,以牟利为目的; 3、犯罪对象是国家土地管理制度; 4、本罪的客观方面是行为人违反土地管理法,非法转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
-
如何构成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法律的规定是什么江西在线咨询 2023-08-31满足下列要件即构成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1、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以牟利为目的; 3、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4、客观方面是行为人违反土地管理法,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且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的行为。
-
如何判断是否构成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啊?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30满足下列条件即可判断构成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1、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并具有牟利的目的; 3、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4、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
哪些情形可以构成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11法院对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裁判,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违法吗?山东在线咨询 2021-12-27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1.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