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需要注意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4 08:31:55 251 人看过

1、政府应该要从城市房屋拆迁的实施程序中完全脱离出来。

2、拆迁的管理部门应该从宏观上去加强对拆迁规模的计划与控制。

3、制定和完善拆迁补偿安置政策是有关人员的当务之急。

4、拆迁人需要取注意准确定位自己。

5、房屋拆迁需要注意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的签订。

6、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的签订需要注意以下的事项:

(1)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应注意拆迁当事人及基本情况。(拆迁人必须是是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2)拆除房屋的有关情况。(其中包括座落地点、结构、楼层、面积、质量、间数以及附属设施等)。

(3)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应注意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补偿时间。

(4)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应注意房屋估价。

(5)拆迁安置的办法。

(6)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以及停业补偿费的支付。

(7)搬迁期限以及过渡期限。

(8)违约的责任。

一、小产权的阁楼补偿标准

1、小产权房是没有合法的不动产登记证书的,若涉及拆迁安置,各地做法也不一,建议积极与拆迁人协调处理。若涉及赔偿,由于社区给了门牌、你把户口迁过去,足以证明你对房屋的合法使用,你有权要求安置赔偿,但具体赔偿是否包括重新安置一套房子跟你,则看你所买的小产权房的项目土地性质等等。但不管怎样,你依然是拆迁安置对象:即合法的房屋居住权人,你有权要求安置居住房,同时有关搬迁补助、装修补偿等等,亦可一并主张。

而具体赔偿应参照当地拆迁补偿标准,以所签署的拆迁安置协议为准。

2、公民的土地发生被征收的情况时,补偿的标准原则上是以被征收人所在地的房屋市场价为标准。一般来说,政府会通过正当的程序,被征收人都同意并补偿合理的基础上,再开始拆迁工作,不可以强行拆除。如果是商业性的开发的话,开发商必须要取得当事人的同意,只有当事人对补偿条件认可以后,才可以进行拆迁工作。双方没有达成协议的话,开发商不可以用任何理由进行强拆。政府应该要剥离绝对商业的利益,在土地的征收过程中,只有将公共利益还有绝对商业利益分开,才可以做到利益关系的明确化。

3、一般来说,具有完全产权的拆迁房是可以进行买卖的。拆迁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以后就可以获得房产证,然后就可以上市交易了。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的房屋合法权利并且可以对房屋进行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的唯一合法凭证。如果是因为房产的开发等其他因素进行拆迁的,拆迁公司必须要通过其他的途径安置或者代为安置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如果是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那是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的。其它的房产证就不具备同等的法律效力了。不管是什么性质的房屋,必须在取得房产证以后才可以进行第二次交易,如果没有取得房产证的话,是禁止上市进行交易的。政府给出的资金也只有在一些公共项目上才能发挥作业。

二、小产权房存在的法律风险主要有:

1、属于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小产权房有依法被拆除的危险性。

2、小产权房没有取得国家颁发的房屋所有权产权证书,不能合法设定房屋抵押权,不具有房屋所有权,不能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不能进行二手房交易。

3、如果遇有国家征地或者拆迁的情形,购房者的利益很难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

4、小产权房购房合同属于违法,应当认定无效。如果遇有房屋产权纠纷则缺少有效的解决纠纷的依据和法律保护。

5、购买小产权房无法办理贷款,只能一次性付款或者分期付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六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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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0日 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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